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柘中股份: 上海柘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之法律意见书
证券之星· 2025-07-30 16:36
公司主体资格 - 公司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未披露,法定代表人蒋陆峰,经营范围涵盖钢筋混凝土管桩销售、地基工程施工、实业投资及资产管理等业务 [3] - 公司股票于2010年1月28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代码002346,简称柘中股份 [4] - 公司不存在需要解散或终止的情形,具备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主体资格 [3][4] 员工持股计划合规性 - 计划遵循依法合规原则,不存在利用员工持股进行内幕交易或操纵市场的行为 [4] - 计划遵循自愿参与原则,公司不以摊派或强制方式要求员工参加 [5] - 计划遵循风险自担原则,参与者盈亏自负且与其他投资者权益平等 [5] - 参与者包括公司及子公司的监事、核心骨干和基层员工,需在计划有效期内与公司签署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 [5] - 计划资金来源为员工合法薪酬、自筹资金及法律允许的其他方式,总额不超过7312.7125万元 [5] - 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A股普通股 [6] - 计划存续期为60个月,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最后一笔股票过户之日起计算 [6] - 持股规模不超过585.017万股,占公司总股本44157.5416万股的1.32%,全部员工持股计划累计不超过总股本的10%,单一持有人不超过1% [6][7] - 计划管理机构为持有人会议选举的管理委员会,负责日常管理及股东权利行使 [7] - 计划符合《指导意见》及《主板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 [7][8] 计划实施程序 - 公司已履行董事会、监事会审议程序,并充分征求员工意见 [8] - 独立董事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计划发表同意意见,认为有利于建立利益共享机制和激励约束机制 [8] - 计划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9] - 公司已披露董事会决议、持股计划草案、管理办法及监事会决议等文件 [8][9] 融资参与方式 - 存续期内若公司进行配股、增发或可转债融资,由管理委员会商议参与方案,需经持有人会议过半数同意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10][11] 信息披露 - 公司已履行现阶段必要的信息披露义务,包括披露持股计划草案及相关文件 [11] - 随着计划推进,公司需继续按照法律法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11]
又见保荐机构独自撤回IPO!
梧桐树下V· 2025-01-06 15:26
IPO终止审核概况 - 2024年1月6日,上交所终止宁波中淳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主板IPO审核,直接原因为保荐机构东方证券撤回保荐 [2] - 公司IPO于2023年3月2日获受理,2023年4月24日公布首轮问询回复,2024年6月29日公布更新版回复 [2] - 公司本次IPO拟募集资金7.72亿元 [2] 公司基本情况 - 公司前身成立于2016年12月,2018年6月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目前总股本1.8亿股 [5] - 控股股东为宁波中淳企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邱风雷、邱淑君夫妇,二人直接和间接合计持有公司92.39%股份 [5] - 公司主要从事混凝土预制桩和管片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以及相关技术服务 [6] - 公司拥有宁波、上海、余姚、台州、温州五个生产基地,2021年预制桩产量在国内行业排名前三 [7] 主营业务与市场地位 - 公司核心产品为预制桩,2020至2022年,预制桩销售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分别为91.85%、93.47%、89.44% [6] - 预制桩产品中,传统管桩收入占比最高,但呈下降趋势,从2020年的82.68%降至2022年的66.43% [6] - 竹节桩收入占比增长显著,从2020年的5.83%提升至2022年的17.82% [6] - 根据行业协会数据,全行业在产企业超400家,市场竞争围绕少数大规模企业展开,公司位列行业前三名 [6] - 公司产品已在许多大型重点工程中应用,并形成良好品牌优势 [6] - 公司静钻根植先张法预应力混凝土竹节桩等产品系列和工法填补了国内空白 [6] 财务表现与业绩波动 - 2020至2022年,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29.63亿元、33.81亿元、34.05亿元 [8] - 2020至2022年,公司扣非归母净利润分别为2.10亿元、0.80亿元、0.93亿元 [8] - 2021年、2022年扣非归母净利润分别仅为2020年的38.33%和44.21%,降幅显著 [8] - 2023年业绩出现反弹,实现营业收入40.34亿元,扣非归母净利润1.67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8.47%和80.32% [10] - 2020至2022年,公司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1.22%、0.97%、1.13% [9] 上市标准符合性 - 公司申报时选择的上市标准为《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3.1.2中第一套标准 [11] - 2024年4月起,该标准修改为要求最近3年净利润累计不低于2亿元,最近一年净利润不低于1亿元 [11] - 对照新标准,公司虽然最近4年净利润波动大,但仍符合上市标准 [11] - 文章指出公司规模较小,行业代表性不足,不符合大盘蓝筹定位,且行业前景不佳 [11] 同行业可比公司表现 - 公司选取三和管桩、双建科技及泰林科建作为同行业可比公司,其中三和管桩可比性最强 [12] - 可比性强的三和管桩2023年扣非净利润5423万元,同比下降60% [13] - 三和管桩2024年1-9月扣非净利润为-66.98万元,同比下降101.68% [13] - 具有一定可比性的双建科技,2021年、2022年、2023年及2024年1-6月均为亏损 [15] - 在同行业公司2023年业绩普遍不佳的情况下,公司2023年业绩逆势增长,其真实性可能引起审核部门重点关注 [17] 公司治理与历史处罚 - 公司一名独立董事周凯曾于2012年11月至2017年7月担任宁波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副主任 [18] - 其担任独立董事已取得中共宁波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党组的同意批复 [18] - 公司及其子公司报告期内共受到5次行政处罚,合计罚款79.9万元 [20] - 处罚事由包括安全生产事故致1人死亡、未按规定贮存工业固体废物、未核实废物处置方资质、消防设施问题等 [20] - 审核部门要求公司说明相关事项是否构成重大违法违规及内控制度是否健全有效 [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