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上证综合增强策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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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上证综合增强策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2025-11-29 00:03
基金基本信息 - 招商上证综合增强策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商上证综合增强策略ETF)已获中国证监会准予注册(证监许可〔2025〕2010号文)[1] - 基金类别为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运作方式为交易型开放式[1] - 基金管理人为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托管人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登记机构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1] - 基金募集对象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投资者等[1] - 募集时间为2025年12月10日至2025年12月19日,投资者可选择网上现金认购和网下现金认购两种方式[1][5] - 基金简称:招商上证综合增强策略ETF,证券简称:上指增强,扩位证券简称:上证增强ETF,认购代码:563933,证券代码:563930[36] - 基金份额发售面值为人民币1.00元[36] - 基金存续期限为不定期[36] 投资目标与策略 - 基金投资目标为控制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之间的日均跟踪偏离度的绝对值不超过0.35%,年化跟踪误差不超过6.5%,同时力求实现超越标的指数的业绩表现[37] - 基金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券及备选成份券的资产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80%,且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8] - 基金采用增强策略,可在被动跟踪指数基础上进行优化调整,如在一定幅度内降低或提高成份券权重、替换或增加非成份券[16] 认购安排 - 网上现金认购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上系统进行,单一账户每笔认购份额需为1,000份或其整数倍,最高不得超过99,999,000份[1][2] - 网下现金认购通过基金管理人及发售代理机构进行,通过发售代理机构办理每笔认购份额需为1,000份或其整数倍,通过基金管理人办理每笔认购份额须在50万份以上(含50万份)[2] - 认购费用由投资人承担,基金管理人办理网下现金认购的费率为0.5%,发售代理机构办理网上现金认购、网下现金认购可收取不超过认购份额0.8%的佣金[39] - 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将折算为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41][42] 发售机构与开户 - 发售协调人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37] - 网下现金认购的直销机构为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37] - 网上现金认购的发售代理机构为具有基金销售业务资格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38][63] - 投资者认购本基金需具有上海证券交易所A股账户或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账户[44] - 如投资人已开立证券账户但未办理指定交易或指定交易在不办理本基金发售业务的证券公司,需提前至少1个工作日办理指定交易或转指定交易手续[45] 基金备案条件 - 基金自发售之日起3个月内,需满足募集份额总额不少于2亿份,募集金额不少于2亿元人民币且认购人数不少于200人的条件方可办理基金备案手续[58] - 若募集期限届满未满足备案条件,基金管理人将在30日内返还投资人已交纳的款项并加计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