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师事务所职业责任保险
搜索文档
财政部出手!从5000万元提高到1亿元,事关会计师事务所
券商中国· 2025-11-06 10:37
政策修订核心内容 - 财政部发布《会计师事务所职业责任保险暂行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5年11月27日 [1] - 修订旨在提升从事证券服务及金融企业审计等特定业务会计师事务所的职业责任风险承担能力,以更好维护投资者利益 [2] - 修订背景是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要求,完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风险防范和承担机制 [7] 累计赔偿限额调整 - 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及金融企业等公众利益实体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其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从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提高到不低于1亿元人民币 [3] - 新限额取以下两者较高值:100万元人民币与合伙人数的乘积,或1亿元人民币,旧规定较高值为5000万元 [3] 费率与条款优化 - 优化保险费率机制,细化费率影响因素以体现“奖优罚劣”,引导保险公司科学设计费率模型 [3] - 完善保险示范文本,规定行业示范条款的制定程序,以提升合同条款标准化水平 [3] - 会计师事务所与保险公司可依《保险法》公平协商确定保险责任,不再统一限定为非故意行为导致的赔偿责任 [4] 监管协同与实施 - 加强财政部门与保险监督管理机构的信息沟通共享机制 [3] - 有条件的地方可在不妨碍市场竞争的前提下探索集中投保模式 [3] 行业现状与修订必要性 - 当前行业整体投保规模和保障程度较低,存在执业风险高、保险产品设计不完善、理赔不畅等问题 [7] - 原保险办法于2015年印发,填补了行业职业责任保险制度空白,与风险基金制度形成互补 [5][6] - 高风险业务会计师事务所普遍投保,低风险业务所以计提职业风险基金为主 [6]
会计师事务所职业责任险监管规则拟大修!奖优罚劣,建立风险导向
北京商报· 2025-11-05 12:00
政策修订背景与目标 - 财政部发布《会计师事务所职业责任保险暂行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旨在对运行十年的监管规则进行系统性升级 [1] - 修订目的是规范发展会计师事务所职业责任保险 提升会计师事务所风险承担能力 保障委托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 [1] - 修订背景是当前会计师事务所职业责任保险投保规模和保障程度仍较低 存在行业执业风险总体较高 保险产品设计不完善 理赔不顺畅等问题 [4] 市场环境变化与需求 - 随着资本市场快速发展及2019年《证券法》修改 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职业责任风险显著上升 [3] - 会计师事务所及其合伙人在上市公司虚假陈述案件中被投资者要求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情况增多 会计师自身保障需求同步上升 [3] - 目前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条款存在不符合市场需求的问题 保险人业务趋谨慎 市场承保能力有限 理赔争议增多 [3] 主要修订内容 - 征求意见稿分为五章24条 主要内容包括制定依据 费率浮动机制 职业责任鉴定 对会计师事务所和保险公司的监管措施等 [5] - 修订进行多方面重点调整 包括分类设定要求 优化费率机制以体现"奖优罚劣" 完善示范文本等 [5] - 对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及金融企业等公众利益相关实体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提出更高累计赔偿限额投保要求 [5] 具体条款调整 - 从事特定业务会计师事务所的累计赔偿限额 取100万元与合伙人人数乘积或10000万元中的较高者 原《暂行办法》为5000万元 [6] - 拟定保险公司应建立市场化职业责任保险费率浮动机制 根据会计师事务所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执业年限 行政处罚记录 涉诉情况和历史赔付记录等风险影响因素确定费率 [6] 政策影响分析 - 政策提高从事高风险审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的累计赔偿限额 对保险市场承保能力与风控水平要求进一步提高 [7] - 通过优化费率与理赔机制 引入行业示范条款和专家评审机制减少理赔争议 能发挥保险机制对会计师执业的监督促进作用与风险转移功能 [7] - 政策促进会计师事务所加强风险管理 提升整个注册会计师行业的执业风险意识与执业水平 [7]
会计师事务所职业责任保险迎新规
国际金融报· 2025-11-04 11:08
政策发布背景 - 财政部发布《会计师事务所职业责任保险暂行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以征求意见 [1] - 市场经济体制与专业保险制度不断完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质量与资本市场信息披露质量关联日益紧密 [3] - 行业当前投保规模和保障程度仍较低,存在执业风险总体较高、保险产品设计不完善、理赔不顺畅等问题 [3] 政策修订核心内容 - 征求意见稿分为五章24条,聚焦风险领域并分类设定要求 [4] - 对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及金融企业等涉及公众利益实体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提出更高累计赔偿限额投保要求 [4] - 优化费率机制以体现奖优罚劣,细化费率影响因素并引导保险公司科学设计费率模型 [4] - 完善行业示范条款制定程序,促进条款反映行业特点并提升合同标准化水平 [4] - 加强财政部门与保险监督管理机构的信息沟通共享机制,有条件地区可探索集中投保 [4] 行业现状与投保情况 - 从事上市公司审计等高风险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风险意识强,普遍进行投保 [3] - 从事低风险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以计提职业风险基金为主 [3]
《会计师事务所职业责任保险暂行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公布
中国新闻网· 2025-11-04 08:14
政策修订核心内容 - 财政部研究起草《会计师事务所职业责任保险暂行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并公开征求意见 [1] - 修订征求意见稿分为五章共24条,包括总则、投保与承保、理赔、监督管理和附则 [1] - 修订旨在坚持市场化、法治化规范发展会计师事务所职业责任保险 [2] 政策修订重点方向 - 聚焦风险领域,分类设定要求,对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及金融企业等涉及公众利益相关实体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提出更高的累计赔偿限额投保要求 [1] - 优化费率机制,体现"奖优罚劣",细化费率影响因素以引导保险公司科学设计费率模型 [1] - 发挥职业责任保险机制对注册会计师执业的监督促进作用,促进会计师事务所加强风险管理和提升业务质量 [1] - 完善示范文本以维护各方权益,并加强监管协同和完善工作机制 [1] 行业投保现状与问题 - 从事上市公司审计等高风险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风险意识强,普遍进行了投保,而从事低风险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以计提职业风险基金为主 [2] - 当前行业投保规模和保障程度仍较低 [2] - 存在行业执业风险总体较高、保险产品设计不完善、理赔不顺畅等问题 [2] 政策修订必要性 - 有必要结合实践经验研究修订保险办法,以充分发挥责任保险险种优势 [2] - 旨在规范会计师事务所投保和保险公司理赔等行为,完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风险防范和承担机制 [2] - 最终目标是保障委托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注册会计师行业增强服务国家建设能力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