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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医疗保障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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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得地方立法权十年来立法504件江苏设区市一批法规开全国先河
新华日报· 2025-12-04 23:40
地方立法权实施十年成果 - 自10年前立法法修正案赋予所有设区的市地方立法权以来,江苏省13个设区的市共制定和修改地方性法规504件,实现了从“量的积累”到“质的提升” [1] - 江苏省人大常委会自2015年以来共完成创制性立法78部,其中首创性立法20部,为国家立法积累经验 [1] - 地方立法工作重点从“有没有”向“好不好”、“管不管用”转变,在服务发展、回应民生、推动治理现代化中发挥重要作用 [2] 立法引领新质生产力发展 - 无锡市作为全国首批获得地方立法权的城市之一,自1986年以来累计制定地方性法规114件,其中5件开创全国同类地方立法先河 [1] - 无锡聚力推进新质生产力领域立法,已制定科技创新促进条例、车联网发展促进条例、数字化转型促进条例、数据条例、低空经济发展促进条例,并正在制定知识产权促进和保护条例及人工智能产业促进条例 [1] - 江苏省注重在国家和省级立法尚未覆盖但已形成改革发展经验的领域进行创制性立法 [1] 重点领域立法实践与成效 - 《江苏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风险管理条例》于去年11月施行,是全国首次以安全风险管理为主要内容的地方性立法,实现了较大以上安全风险应报尽报、应管尽管 [2] - 《江苏省医疗保障条例》于2023年出台,是全国省级层面率先开展的医疗保障全领域全流程立法,其中率先将长期护理保险制度上升为地方性法规规定 [2] - 江苏省计划在2024年底实现长护险制度全覆盖,截至当时长护险参保人数达6344万人,居全国首位 [2] 特色法规与社会治理 - 南京市10年来共制定、修订地方性法规50多件,推动法治指数提升至全国前列 [3] - 《南京市国家公祭保障条例》于2018年出台,条例实施第一年,公安机关即依据条例处置治安案件6起、刑事案件1起,有效打击了歪曲和否认史实等行为 [3] 区域协同立法机制 - 徐州市人大常委会牵头苏皖鲁豫省际交界地区十市人大常委会签署立法协作框架协议,成立淮海经济区地方立法研究院 [3] - 2022年,徐州与宿迁协同制定《骆马湖水环境保护条例》,成为江苏省第一部生态环保领域的协同立法项目 [4] - 2024年,徐州携手安徽淮北、宿州,河南商丘等市共同制定《淮海战役红色资源保护条例》,推动红色资源的整体性保护传承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