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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校园网贷陷阱,守护青春财富
招商银行App· 2025-11-27 06:27
文章核心观点 - 文章通过解析“零门槛贷款”、“刷单贷”、“美容贷”和“注销校园贷”四种典型骗局,揭示了非法校园网贷针对学生群体的常见诈骗手段与核心套路,旨在进行消费者风险教育 [2][3][8][13][18] “零门槛贷款”陷阱 - 不法分子通过校园小广告、社交平台等渠道散布“凭学生证即可借款”等“零门槛贷款”信息诱导学生申请 [3][6] - 实际操作中通过“砍头息”(预扣高额服务费)和设置极短还款周期(如7天)变相收取超高利息 例如案例中学生申请5000元贷款实际仅到账3500元但被要求7天后还款5000元 [3][6] - 当学生无力偿还时诱导其向其他平台借款“以贷养贷”使债务滚雪球式增长 案例中学生最终欠款滚至3万元 [3][6] - 最终通过电话轰炸、威胁曝光隐私等暴力催收手段逼迫还款 [6] “刷单贷”陷阱 - 不法分子以“刷单兼职月入过万”为名 诱导学生用个人身份信息申请网络贷款 [8][11] - 学生需将贷款所得金额转至“商家”指定账户以完成所谓的“刷单任务” [8][11] - 初期通过支付小额佣金骗取信任 甚至诱导更多人参与 最终卷款跑路 学生需自行承担贷款责任 案例中学生申请了2万元网贷 对方失联后仍需偿还 [8][9][11] “美容贷”骗局 - “美容贷”将整容与高额债务捆绑 通过“免费整形”、“可通过兼职还款”等话术诱导学生 [13][15] - 美容机构工作人员操作学生手机办理分期贷款 声称“不收取任何手续费和利息” 实则暗藏高利贷风险 [13][16] - 通过“砍头息”、故意诱导逾期等方式设下连环套 案例中学生贷款本金仅2万元最终却要还款5万元 [13][15] - 所谓的还款“兼职”实为传销活动 [13] “注销校园贷”诈骗 - 不法分子通过非法渠道获取学生信息 冒充网贷平台“客服” 以“注销校园贷账户”、“清除贷款记录”否则影响个人征信为由实施诈骗 [18][21] - 通过伪造工作证件、红头文件等材料制造心理恐慌 诱导学生向所谓的“安全账户”转账 案例中学生转账2万元后对方失联 [18][21]
工信部通报“拍拍贷”隐私违规,网贷平台个人信息保护再敲警钟
观察者网· 2025-11-11 09:26
文章核心观点 - 网络借贷平台拍拍贷因“隐私政策默认同意”问题被工信部通报,反映出其用户数据保护机制存在系统性缺陷,母公司信也科技在业务扩张中面临严峻的合规治理挑战 [1][3] - 金融科技行业在数字化转型加速背景下,如何平衡业务发展与用户权益保护,成为亟需解决的系统性课题 [3][12] 违规详情与用户投诉 - 工信部在2025年11月10日发布的第7批(总第52批)通报中,明确指出拍拍贷微信公众号存在“隐私政策默认同意”的违规行为,违反了《个人信息保护法》关于知情权和决定权的核心规定 [1][4] - 拍拍贷在用户注册和使用流程中默认勾选同意隐私政策,未给予用户充分选择空间,此举在《个人信息保护法》2021年11月实施后已成为重点整治对象 [5] - 拍拍贷《用户服务协议》包含可能损害用户权益的条款,包括对第三方网站隐私保护措施免责、不保证第三方网站信息真实有效,并规定在借款人逾期时可发布其个人信息以追索债权且对此免责,但未明确发布的具体信息、平台和方式 [5] - 截至2025年11月,黑猫投诉平台上针对拍拍贷的累计投诉达74000余条,其中涉及“暴力催收”的投诉高达19000余条,涉及“个人信息”问题的投诉有4000余条 [6] - 用户投诉反映,拍拍贷在借款人逾期后,擅自将逾期信息发送给借款人的朋友和家人,对用户造成影响和恐慌 [9][10] 公司背景与业务现状 - 拍拍贷母公司为在美上市的中国金融科技平台信也科技,公司前身为拍拍贷,成立于2007年6月,是中国首家P2P网络借贷平台,于2017年11月10日在纽约证券交易所上市 [10] - 随着中国P2P行业整体清退,拍拍贷于2019年11月正式更名为“信也科技”,战略转型为金融科技平台,主要业务包括为金融机构和商业机构提供数字金融服务技术支持,以及为个人和小微企业提供综合金融科技服务 [10] - 根据最新财报,信也科技已拥有亿级注册用户和数千万金融科技服务用户,处理海量用户个人信息和金融数据 [10] - 公司在财报中强调致力于通过技术创新提供安全便捷的金融服务,但实际操作中用户数据保护机制与业务发展速度存在明显落差 [11] 监管行动与行业影响 - 此次抽查是依据《个人信息保护法》《网络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由四部门联合开展的2025年个人信息保护系列专项行动的一部分 [3] - 工信部要求存在问题的APP及SDK按有关规定整改,整改落实不到位的将依法依规处置 [11] - 几乎同时,湖南省委网信办、湖南省通信管理局于11月11日通报,对23款未按要求完成整改的移动应用程序予以下架处理,所涉问题包括违反必要原则收集与服务无关的个人信息、APP频繁自启动和关联启动、未明示收集使用个人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等 [11] - 金融科技行业的合规治理是一项系统性工程,问题不仅存在于技术层面,更深入到产品设计、业务流程和公司治理等多个维度 [11] - 企业需要在业务创新与合规治理之间找到平衡点,才能真正实现高质量发展 [12]
《中国审判》收录最高法判玖富为案例,平台系中介不担赔偿责任
搜狐网· 2025-09-30 05:08
文章核心观点 - 最高人民法院通过《中国审判》期刊发布指导性案例,明确认定合规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平台与出借人之间为中介合同关系,而非民间借贷关系,平台不承担借款人的还款责任 [3][7] - 该案例是目前P2P行业内唯一一件由最高人民法院进行裁定的案件,具有前沿性和权威性,对全国各级法院审理同类案件具有指导意义,有助于统一裁判尺度 [3][5] 案例背景与法律程序 - 案例源于出借人王某某因借款人逾期,起诉北京玖富普惠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要求还本付息 [5] - 案件因涉及行业清退政策及影响面大,由当地基层法院申请,经中级人民法院提级管辖进行一审,后续经省高级法院二审及最高人民法院再审,成为行业内唯一由最高法裁定的案件 [5] - 经查询核实的案件编号为:初审【(2022)豫 15 民初 13 号】、终审【(2022)豫民终 853 号】、再审【2023 最高法民申778号】[4] 各级法院裁定要点 - **中级人民法院一审裁定**:出借人资金通过其个人银行存管账户直接支付给借款人,无证据证明平台设立资金池或为自身融资;双方未签署借贷合同,无借贷合意,故法律关系为中介合同关系 [6] - **省高级法院二审裁定**:双方签订的《协议》载明平台提供出借咨询或借款人推荐服务,证明平台仅为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服务提供方,并非借款主体 [6] - **最高人民法院再审裁定**:审查关键焦点后认定双方属中介合同关系,且平台无任何担保承诺,故无须承担偿还借款的责任 [6] 案件关键审判焦点分析 - **平台法律定性**:P2P平台是否完成监管备案登记,不影响其作为信息中介的法律定性 [7] - **借贷关系认定**:审查是否存在借贷合意是重点,本案中平台与出借人未签署任何借贷合同,故不构成借贷关系 [7] - **证据认定**:电子签名具备新技术特性,可作为认定网络操作行为及法律文件是否为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的裁判依据 [7] - **资金流向审查**:通过穿透式审查银行存管流水,确定资金直接由出借人付给借款人,平台并非借款人 [7] - **责任主体**:明确平台并非实际借款人,民间借贷关系存在于出借人与借款人之间,出借人追责应起诉实际借款人并提供有效证据 [7] 行业与司法意义 - 网络借贷信息中介业务属于互联网金融范畴,业务模式新颖复杂,相关纠纷在司法实践中属于新型类型 [7] - 该案例被《中国审判》收录,反映了最高人民法院对合规平台中介法律关系的认定,代表了当前司法审判机关对此类案件的最新主流裁判方向 [7] - 该案例的剖析有助于避免各级法院因理解不同而产生“同案不同判”甚至枉法裁判的现象 [3]
消费者质疑网贷莫名收费 记者介入平台退费和解
环球网资讯· 2025-06-13 10:17
网贷平台收费争议 - 消费者反映某网络借贷平台在未明确告知的情况下收取"综合费用",包括利息和担保服务费,部分订单综合年化利率达36% [1][2] - 平台拒绝消费者查看历史借款合同的要求,仅允许查看未结清订单合同,已结清订单需通过客服申请 [13] - 消费者被强制开通会员服务和第三方风险检测服务,会员费从每月39元至88元不等,并自动续费 [9][11] 费用构成与还款计算 - 平台解释7000元借款分18期偿还,综合年化利率36%,每月还款508.96元,总还款9161.28元,扣除优惠后实付9148.91元 [13] - "综合费用"包含利息和担保服务费,平台认为收费合法合规,但同意退还未经同意的会员费和第三方检测费 [13] 行业规范与消费者权益 - 律师建议选择网贷平台时需查验互联网信息服务经营许可证、银行存管及金融监管部门备案 [15] - 签署电子合同时需重点关注出借方信息、贷款金额、利率计算方式、服务费明细等条款 [16] - 警惕平台默认开通自动续费会员服务,发现后应立即取消并追讨已扣费用 [17] - 借贷前需评估还款能力,避免过度负债 [19] 争议解决结果 - 平台与消费者达成和解,退还强制收取的会员费和第三方检测费 [13][14]
1至2月社零总额增长4%,一线城市二手房价转降 | 财经日日评
吴晓波频道· 2025-03-18 00:31
消费市场 - 1-2月社零总额83731亿元同比增长4% 其中非汽车消费品零售额76838亿元增长48% [1] - 商品零售额73939亿元增长39% 餐饮收入9792亿元增长43% 便利店/专业店/超市分别增长98%/54%/40% [1] - 服务零售额增长49% 但日常消费支出意愿仍偏弱 春节餐饮表现未达预期 [1] - 消费修复集中在部分领域 政策效果需时间积累 短期增速或维持低位 [2] 政策动态 - 国务院发布《提振消费专项行动方案》 提出拓宽财产性收入/促进工资增长/育儿补贴等举措 [3] - 方案明确多措并举稳住股市 罕见将股市纳入增收渠道 但中长期仍依赖实体经济改善 [4] - 强化投资消费互促 保障带薪休假 汽车以旧换新和公积金政策加码 [3] 房地产市场 - 2月一线城市二手房价环比转降01% 二三线城市新房价格环比持平或下降 [5] - 1-2月房地产开发投资10720亿元同比下降98% 商品房销售面积降幅收窄78个百分点 [5] - 核心城市新房显现韧性 非核心区域需求复苏缓慢 房企"小阳春"或带动阶段性回暖 [6] 宁德时代 - 2024年营收362013亿元同比下降97% 归母净利润50745亿元逆势增长1501% [7] - 动力/储能电池销量增1885%/3432% 但营收分别下滑1129%/436% 产能利用率升至7633% [7] - 原材料降价与储能占比提升助推利润 国补政策支撑新能源车销量但取消强制配储影响出货 [8] 科技与制造 - 宝马中国与华为合作 基于HarmonyOS NEXT开发数字钥匙/HiCar等智能应用 [11] - 三星/SK海力士4月起NAND芯片涨价约10% 一季度减产致供应减少超10% [13] - 存储芯片库存消化至正常水平 AI/智驾需求或推动价格回升 但终端应用尚未爆发 [14] 金融市场 - 3月17日沪指涨019%至342613点 两市成交157万亿元缩量2188亿 超3100股上涨 [15] - 消费政策缺乏具体数字致板块冲高回落 新股民涌入改变A股生态 机构转向港股 [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