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洁雅股份: 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关于铜陵洁雅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之法律意见书
证券之星· 2025-07-21 16:30
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概述 - 洁雅股份拟实施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采用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形式,总授予量182万股,占公司总股本1.62%,其中首次授予149.8万股(82.31%),预留32.2万股(17.69%)[8] - 激励对象包括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员工共10人,任何单一激励对象获授股票不超过公司总股本1%,预留部分需在12个月内明确授予对象[6][8][9] - 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12.63元/股,定价依据为草案公告前1个交易日股价25.26元的50%或前120日均价22.34元的50%较高者[14][15] 激励计划实施条件 - 公司需满足未出现最近年度财报被出具否定/无法表示意见、36个月内未违规分红等条件[4][16] - 激励对象需满足12个月内未被监管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无重大违法违规等条件[7][16] - 业绩考核目标分三期:2025年营收较2024年增长≥25%,2026年≥50%,2027年≥100%[17][18] - 个人绩效考核分四档(优秀100%、良好80%、合格60%、不合格0%)决定实际归属比例[19] 股票归属安排 - 计划有效期最长60个月,分三期归属:首次授予后12-24个月归属30%,24-36个月归属30%,36-48个月归属40%[11][12] - 预留部分若在2025年三季报前授予则按相同比例分期,否则分两期各50%归属[12][13] - 禁售期遵循《公司法》《证券法》规定,董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不超过持股25%,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13] 特殊情形处理机制 - 公司控制权变更或合并分立不影响计划实施,但若出现财报问题或违规分红则终止计划[29][30] - 激励对象离职(含辞职、解聘等)则未归属股票作废,退休或工伤情形可继续按计划归属[31][32][33][34] - 资本运作调整机制:发生转增股本、配股等情形时,需按既定公式调整授予数量或价格[20][21][22] 实施程序与合规性 - 计划已通过董事会审议,尚需股东会特别决议批准(关联股东回避表决)[23][24][36] - 公司承诺不为激励对象提供财务资助,已履行现阶段信息披露义务[28][37] - 律师事务所认为计划符合《管理办法》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情形[38][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