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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驰科技: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8月)
证券之星· 2025-08-13 16:11
核心观点 - 公司制定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旨在规范投资者沟通工作 提升治理水平和企业价值 确保信息公平透明披露并保护投资者权益 [1][2] 总则 - 投资者关系管理通过股东权利行使 信息披露和互动交流增进投资者认同 [1] - 工作需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 [1] -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保障所有投资者知情权 [1] - 信息介绍需客观真实准确完整 避免过度宣传误导 [2] - 严禁泄露未公开重大信息及内部信息 [2] - 未经授权员工不得代表公司发言 [2] 管理架构 - 董事会秘书担任投资者关系管理负责人 [2] - 董事会办公室承办日常管理工作 需具备全面公司知识 金融证券知识 沟通技巧和写作能力 [2] - 负责人负责策划组织投资者关系活动 制定制度 并提供培训指导 [3] - 负责人需持续关注媒体及互联网信息并反馈管理层 [3] 信息披露 - 可自愿披露法规要求之外信息 但需遵循公平原则面向所有投资者 [4] - 自愿披露需诚实信用 持续提供经营状况和战略规划等信息 [4] - 预测性信息需以警示文字列明风险因素 [4] - 信息发生变化时需及时更新 对未完结事项持续披露 [4] - 一旦发布应披露重大信息需及时报告交易所并正式披露 [4] 投资者活动 - 股东会需便于中小股东参与 可网络直播并邀请媒体 [5] - 可建立网站投资者专栏 及时更新并区分历史与当前信息 [5] - 避免刊登媒体报告或分析师报告以免被视为赞同观点 [5] - 可通过网站论坛和电子信箱与投资者交流 重要问题需显著刊载 [6] - 可举行分析师会议 业绩说明会和路演 尽量公开或网上直播 [6] - 可事先收集中小投资者问题并在活动中答复 [7] - 可安排一对一沟通 平等对待投资者并避免选择性披露 [7] - 可安排现场参观 但需避免泄露未公开信息 [8] - 需设立专人投资者咨询电话 保证畅通并在定期报告中公布号码 [8] 外部机构管理 - 可聘请投资者关系顾问处理媒体关系 危机管理等事务 [8] - 需避免顾问同时服务竞争公司导致内幕信息泄露 [9] - 避免由顾问代表公司发言 报酬支付尽量使用现金方式 [9] - 不得向分析师或基金经理提供未披露重大信息 [9] - 向分析师提供资料时需平等对待其他投资者 [10] - 避免出资委托发表分析报告 如需刊登需注明委托关系 [10] - 避免引用或分发分析师报告 可提供考察便利但不得资助 [10] - 可选择新闻媒体发布信息 但避免以媒体报道形式披露未公开信息 [11] - 需区分宣传资料与媒体独立报道 付费宣传需明确说明 [11] 制度实施 - 制度由董事会解释 经股东会审议通过 修订由董事会决定 [11] - 若与法律法规冲突则以法律法规为准 [11]
佳驰科技: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2025年8月)
证券之星· 2025-08-13 16:11
核心观点 - 公司制定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 旨在规范信息披露行为 确保依法合规履行义务 同时保护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 [1][2] - 制度明确暂缓与豁免的适用情形 审核程序 责任追究及文件管理要求 覆盖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等文件类型 [2][4][5] 适用情形 - 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可依法豁免披露 国家秘密指关系国家安全和利益 依程序确定 限范围知悉的信息 [2][3] - 涉及商业秘密的信息可暂缓或豁免披露 包括核心技术信息 经营信息等 披露可能引发不正当竞争或损害利益 [2] - 暂缓或豁免披露需满足信息未泄漏 内幕知情人书面承诺保密 股票交易未异常波动三个条件 [3] 审核程序 - 暂缓或豁免披露需填写审批表 知情人登记表和保密承诺函 提交董事会办公室 [4] - 董事会秘书审核后报董事长审批 审批通过则登记并归档 未通过则需及时披露 [4] - 相关资料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 需登记披露方式 文件类型 信息类型 审批程序等事项 [5] 披露要求 - 暂缓或豁免披露商业秘密后 若原因消除 信息难以保密或已泄露 需及时披露 [5] - 定期报告公告后10日内 需向证监局和交易所报送暂缓或豁免披露的登记材料 [5] 责任追究 - 公司建立责任追究机制 对不符合条件办理暂缓或豁免披露的行为采取惩戒措施 造成损失可要求赔偿 [6] 制度管理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 由董事会负责解释与修订 适用于公司及子公司 [7] - 制度附件包括审批表 知情人登记表和保密承诺函 用于规范内部办理流程 [7][8][9]
佳驰科技: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8月)
证券之星· 2025-08-13 16:11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总则 - 规范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工作以完善内部治理结构和提升审计质量 [1] -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包括新聘续聘改聘行为 [1] - 选聘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需经审计委员会审议后提交董事会和股东会决定 [1] -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得干预选聘过程 [1]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要求 - 会计师事务所需具备独立主体资格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 [2] - 需拥有固定工作场所健全组织机构和内部管理制度 [2] - 需熟悉财务会计法律法规并拥有确保审计质量的注册会计师 [2] - 需具有良好的执业质量记录和保密能力 [2] 选聘续聘程序与标准 - 选聘程序包括资质审查竞争性谈判和董事会股东会审议 [2] - 采用竞争性谈判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等选聘方式 [4] - 选聘结果需公示包括拟选聘事务所和审计费用 [4] - 续聘可不采用公开选聘方式由审计委员会提议后经董事会股东会批准 [8] 选聘评价标准 - 评价要素包括审计费用报价资质条件执业记录等 [5] - 质量管理水平分值权重不低于40%审计费用报价权重不高于15% [5] - 审计费用报价得分基于选聘基准价计算 [5] - 原则上不设置最高限价确需设置需说明依据 [6] 审计费用调整与披露 - 审计费用可根据物价指数和业务规模变化调整 [6] - 费用下降20%以上需披露金额和变化原因 [6] - 需披露会计师事务所服务年限和审计费用信息 [8] 审计项目人员要求 - 审计项目合伙人和签字注册会计师服务年限需合并计算 [7] - 上市后连续执行审计业务期限不得超过两年 [7] 文件保存与信息披露 - 选聘相关文件需保存至少10年 [8] - 每年披露会计师事务所履职评估报告和监督职责报告 [9] 解聘改聘情形与程序 - 解聘情形包括执业质量缺陷和无法保障信息披露等 [9] - 改聘需向前任事务所了解情况并对拟聘事务所进行调查 [10] - 解聘时需提前通知事务所并在第四季度前完成选聘 [10] 审计委员会职责 - 负责制定选聘政策监督选聘过程和评估审计工作 [11][12] - 需对特定情形保持高度谨慎如频繁变更事务所或费用大幅变动 [12] - 检查结果需涵盖在年度审计评价意见中 [12] 违规处理与后果 - 对违规选聘行为进行通报批评或经济处罚 [13] - 会计师事务所存在严重行为如未按时提交报告或串通虚假应聘将不再被选聘 [13] 制度解释与生效 - 制度由股东会负责解释和修订 [13] - 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13]
佳驰科技: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8月)
证券之星· 2025-08-13 16:11
核心观点 - 公司制定关联交易管理制度以规范关联交易行为 保护公司和股东权益 确保交易定价公允 决策程序合规 信息披露规范 [1][2] 关联人认定 - 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 [5] - 关联法人涵盖直接或间接控制公司的法人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以及过去或未来12个月内存在上述情形的法人 [6] - 关联自然人包括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以及其关系密切家庭成员 [7] - 关联人认定遵循实质重于形式原则 [6][7] 关联人报备 - 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 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实际控制人需及时向董事会报送关联人名单及关联关系说明 [8] - 关联自然人需申报姓名和身份证件号码 关联法人需申报法人名称和营业执照信息 [9] - 董事会办公室将关联人名单报送审计委员会 由审计委员会确认并报告董事会 [10] 关联交易定义与原则 - 关联交易指公司或控股子公司与关联人间可能导致资源或义务转移的事项 包括购买或出售资产 对外投资 提供担保等11类交易 [11][8] - 关联交易应遵循商业原则 价格原则上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标准 并充分披露定价依据 [12] - 关联交易需签订书面协议 明确定价政策 协议变更需重新履行审批程序 [13] 关联交易决策程序 - 交易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1%以上且超过3000万元的关联交易需提供评估或审计报告并提交股东会审议 [14]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金额30万元以上 或与关联法人成交金额占公司总资产或市值0.1%以上且超过300万元的交易需经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由董事会审议披露 [15] - 为关联人提供担保需经全体非关联董事过半数审议 并经非关联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后提交股东会审议 [16] - 为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时 对方需提供反担保 [16] - 日常关联交易可免于审计或评估 [14] 关联交易累计计算 - 与同一关联人或不同关联人同一交易类别下标的相关的交易需按连续12个月累计计算金额 分别适用相应审议标准 [20] - 同一关联人包括受同一主体控制或存在股权控制关系的关联人 [20] 关联交易审议与披露 - 达到披露标准的关联交易需经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披露 [21] - 董事会审议时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 非关联董事需过半数通过 不足三人时提交股东会审议 [22] - 股东会审议时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23] - 关联董事或股东需主动申请回避 其他股东或董事也可要求其回避 [24] 日常关联交易特别规定 - 日常关联交易需区分交易对方和交易类型进行预计 [25] - 日常关联交易需订立书面协议并按总交易金额提交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26] - 日常关联交易可按类别预计总金额 实际执行超出预计金额需重新提交审议 [27] - 协议主要条款重大变化或续签需重新审议披露 [28] - 日常关联交易协议需包括定价政策 交易价格 总量区间等条款 [30] - 协议期限超过三年需每三年重新履行审议和披露义务 [31] 关联交易豁免情形 - 包括一方认购另一方公开发行证券 一方承销另一方公开发行证券 一方依据另一方股东会决议领取股息等9类交易可免于审议和披露 [32] - 涉及国家秘密或商业秘密的关联交易可按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制度执行 [33] 附则 - 明确关系密切家庭成员范围 [34] - 定义关联董事的6种情形和关联股东的8种情形 [35][36]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 [39][40]
佳驰科技: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8月)
证券之星· 2025-08-13 16:11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总则 - 公司为规范募集资金存放、使用和管理制定本制度 依据包括《证券法》《上市规则》等法规及公司章程 [1] - 制度适用于通过发行股票或其他股权性质证券募集的资金 不包括股权激励计划募集的资金 [1] - 募集资金到位后需办理验资手续 由具备证券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 [1] - 公司需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与保荐机构、商业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 协议需包含资金集中存放、银行对账单报送、查询权限及违约责任条款 [1] 募集资金存储规范 - 募集资金需存放于董事会批准设立的专项账户 超募资金也需纳入专户管理 [2][3] - 专项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 公司其他资金也不得存入募集资金专户 [3][4] - 同一募集资金项目需在同一专用账户存储 公司可开设多个专户但需按项目区分 [4] - 商业银行未履行监管协议时 公司可终止协议并注销账户 具体包括连续三次未提供对账单或未配合查询的情形 [4] 募集资金使用规定 - 募集资金需专款专用 仅限招股说明书承诺的用途 变更需履行审批及披露义务 [2][5] - 禁止将募集资金用于财务性投资、变相改变用途、提供给关联方使用等行为 [5] - 资金支出需履行审批流程:使用部门提出计划→部门领导签字→财务负责人审核→董事长在授权范围内审批 超授权需董事会审批 [5][6] - 需确保资金使用真实公允 防止关联方占用 发现占用需及时要求归还并披露 [6] 募集资金项目监管 - 募集资金项目需按计划进度实施 部门需定期报送进度 实际进度与计划差异超30%需调整计划并披露 [6][7] - 出现市场环境重大变化、项目搁置超一年、投入不足计划50%等情形时 需重新论证项目可行性 [7][8] - 项目延期需董事会审议 保荐机构需发表意见 公司需披露原因、资金存放情况及后续计划 [8] - 允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 但需在资金到账后6个月内实施并经董事会审议 [8][9] 闲置资金管理 - 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可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但需通过专户操作且不得变相改变用途 单次期限不超过12个月 [9][10] - 超募资金需用于在建/新项目或股份回购 现金管理或补充流动资金需说明必要性及合理性 [10][11] - 闲置资金可进行现金管理 产品需为安全性高的结构性存款或大额存单 期限不超过12个月且不得质押 [11][12] - 现金管理需经董事会审议 财务部需制定方案包含金额、期限、产品介绍及预期收益 [12] 募集资金投向变更 - 变更募集资金用途需董事会审议并提交股东会 保荐机构需发表意见 包括取消原项目、变更实施主体或方式等情形 [12][13] - 变更后的项目需投资于主营业务 公司需进行可行性分析并披露新项目投资计划及风险 [13][14] - 募投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需公告原因、已投入金额、完工程度及置换定价依据等信息 [14][19] 监督与披露机制 - 公司需每半年度编制并披露《募集资金专项报告》 说明资金存放、使用情况及实际进度与计划差异原因 [15][16] - 保荐机构需每半年度进行现场核查 年度出具专项核查报告 会计师事务所需出具鉴证报告 [16][20] - 专项报告需包含募集资金专户余额、项目进度、闲置资金使用情况、超募资金使用及投向变更等要素 [20]
佳驰科技: 内部审计管理制度(2025年8月)
证券之星· 2025-08-13 16:11
总则 - 内部审计管理制度旨在加强公司及子公司的内部监督和风险控制 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 促进企业健康持续发展 [1] - 制度依据包括《公司法》《证券法》《审计法》及上交所科创板监管指引等法律法规 [1] - 内部审计涵盖财务信息真实性 经营活动效率 内部控制及风险管理等维度 [1] - 内部控制目标包括合规经营 资产安全 经营效率及信息披露质量 [1] 组织机构和人员 - 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 由三名董事组成 其中两名独立董事 一名会计专业人士任主任委员 [2] - 公司设立独立内部审计部门 对董事会负责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 [2] - 内部审计部门配置专职人员 需具备专业知识 熟悉法律法规 并接受继续教育培训 [2] - 审计部门独立于其他机构 不参与经营决策 不与财务部门合署办公 [3] - 被审计单位需配合审计工作 不得妨碍或打击报复 [3] 内部审计职责和总体要求 - 审计委员会职责包括指导监督内部审计制度 审阅工作计划报告 协调外部审计关系 [3] - 内部审计部门需检查评估内部控制制度 审计会计资料真实性 协助反舞弊机制建设 [4] - 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进展及发现问题 [4] - 年度结束前提交次年审计计划 年度半年度后提交工作报告 [4] - 审计部门拥有资料调取 现场检查 调查询问 会议参与及临时处置等权限 [4] 具体实施 - 审计工作结合国家规定和董事会要求 定期或不定期开展 可进行专项审计 [5] - 被审计部门需提供工作条件和真实完整的资料 [5] - 审计人员需评价业务活动 内部控制及风险管理的有效性 关注信息系统影响 [5] - 审计以业务环节为基础 涵盖资金管理 销售收款 采购付款 成本核算等关键领域 [6] - 审计工作底稿需按规定编制复核并归档 审计证据需具备充分性相关性和可靠性 [6] - 公司建立整改机制 被审计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整改第一责任人 [6] - 内部审计部门可进行后续审计监督 对整改不到位情况上报董事会 [6] 信息披露 - 审计委员会需督导内部审计部门每半年检查高风险投资 大额资金往来等事项 [7] - 检查发现违法违规情况需及时报告交易所并督促披露 [7] - 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内部控制评价具体实施 公司需披露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7] - 会计师事务所需对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出具核实意见 [7] - 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或风险时 董事会需及时报告并披露 公告需说明缺陷后果及整改措施 [7] 内部审计档案管理 - 审计档案包括文字图表声像等记录资料及审计计划底稿报告等 [8] - 当年审计项目本年度归档 跨年度项目在终结年度归档 [8] - 档案保管期限分为永久保存的特别档案和至少保存10年的一般档案 [8] 奖惩与责任追究 - 公司建立激励约束机制 审计结果及整改情况作为考核任免奖惩的重要依据 [9][10] - 对忠于职守人员给予表彰奖励 对失职人员责令改正或处分 涉嫌违法移送司法 [10] - 被审计部门拒绝配合 提供虚假资料 拒不整改等情形将追究主管领导及直接人员责任 [10] - 审计人员履行职责受打击报复时公司需采取保护措施并处理责任人 [10] - 审计人员违反制度将受到处理或经济处罚 发现重大问题追究责任人责任 [11] 附则 - 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法规执行 与法律法规冲突时以法律法规为准 [11]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生效 [11]
佳驰科技: 公司章程(2025年8月)
证券之星· 2025-08-13 16:11
公司基本情况 - 公司系由成都佳驰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而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在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 [1] - 公司于2024年8月29日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001万股,于2024年12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1] - 公司注册名称为成都佳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住所位于成都市郫都区成都现代工业港南片区新经济产业园文明街西段288号,邮政编码611730 [1]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0,001万元,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1] 公司治理结构 - 公司董事长为法定代表人,其产生及变更方式按照公司章程关于董事长产生及变更的有关规定执行 [2] - 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2] - 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 [2] - 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行政总监、技术总监、运营总监、营销总监 [3] 经营范围 - 公司经营宗旨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自主开展各项业务,不断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和核心竞争能力,实现股东权益和公司价值最大化 [3] - 经营范围包括新材料技术研发、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制造销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制造销售、涂料制造销售、磁性材料生产销售等 [3] - 经营范围还包括专用设备制造、电子测量仪器制造销售、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销售、软件开发销售、货物进出口等业务 [5] 股权结构 - 公司股份采取股票形式,实行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 [6]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40,001万股,股本结构为普通股40,001万股 [8] - 公司发起人为邓龙江、梁迪飞等24人,其中邓龙江持股22.3750%,梁迪飞持股11.6250%,谢欣桐持股8.3125% [6] 股份管理 - 公司不得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但员工持股计划除外,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 [8] - 公司可根据经营发展需要采用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股份等方式增加资本,董事会可经授权在3年内决定发行不超过已发行股份50%的股份 [9] - 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但为减少注册资本、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用于员工持股计划等情形除外 [10]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股东享有获得股利、参加股东会行使表决权、对公司经营进行监督质询、查阅复制公司章程等文件的权利 [13]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会计凭证 [15] - 股东承担遵守法律法规章程、依认购股份和入股方式缴纳股款、不得抽回股本等义务 [19] 股东会运作 - 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权力机构,行使选举更换董事、审议利润分配方案、修改章程等职权 [23] -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临时股东会可在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未弥补亏损达股本总额1/3等情形下召开 [26] - 股东会决议分为普通决议和特别决议,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 [38] 董事会构成与职责 -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3名为独立董事,设董事长1人、职工代表董事1名 [51] - 董事会行使召集股东会、执行股东会决议、决定公司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制订利润分配方案等职权 [51] - 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等专门委员会 [53] 独立董事制度 -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聘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利害关系的董事 [60] - 独立董事人数应不少于全体董事人数的1/3,其中至少有1名会计专业人士 [60] - 独立董事应当具有独立性,不符合独立性条件的人员不得担任独立董事 [61]
为什么苹果都没人炒了?
远川投资评论· 2025-08-13 07:04
美股七巨头表现分化 - 截至2025年8月11日,纳斯达克指数创新高,但MAG7股价显著分化:英伟达(4.4万亿美元)、Meta和微软稳居第一梯队,谷歌和亚马逊股价持平,苹果(3.4万亿美元)和特斯拉(1万亿美元)合计市值仅与英伟达相当[2] - 特斯拉和苹果成为AI行情中的例外:特斯拉虽长期讲述AI故事但财报持续疲软,苹果则因缺乏AI战略支撑逐渐被市场视为价值股[4] 特斯拉面临多重挑战 - 2025年Q2营收224.96亿美元同比下滑12%,创2012年以来最大单季降幅,年度交付量自2023年181万辆高点持续下滑[8][9] - 特朗普政府《大而美法案》取消电动车税收抵免,直接冲击特斯拉碳积分收入(2019年以来超100亿美元)[11] - 人形机器人Optimus量产受阻:原计划年产5000台,实际仅交付数百台,6月因设计修改暂停零部件采购[11][12] - 动态估值仍达170倍,远高于行业水平,主要依赖"AI期权"叙事支撑[13] 苹果核心矛盾与应对策略 - 巴菲特旗下伯克希尔哈撒韦在2023Q4至2024Q4期间减持67%苹果持仓[16] - 库克追加1000亿美元在美投资(累计达6000亿美元),通过本土化生产缓解关税压力,推动股价单周上涨13.33%[16][18] - AI战略滞后成为关键短板:Siri迭代缓慢,AI团队人才流失(7月被Meta挖走4名核心成员),AI版Siri推迟至2026年发布[19][21] - 2024财年资本支出94.47亿美元,较10年前下降,远低于Meta(660-720亿美元)等同行[19] 行业竞争格局变化 - AI成为估值核心驱动力:Meta因AI广告系统效率提升实现22%营收增长和43%营业利润率,资本开支指引上调后股价单日涨11.25%[19] - 科技巨头创始人密集回归一线:谷歌创始人重返AI研发,贝佐斯回归亚马逊领导AI业务,张一鸣活跃于字节跳动AI项目[22] - 苹果成为MAG7中唯一缺乏创始人主导的巨头,过去十年7040亿美元回购未能弥补AI战略缺失[23]
广州市容瑞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成立 注册资本110万人民币
搜狐财经· 2025-08-13 05:13
公司注册信息 - 广州市容瑞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近日成立 [1] - 注册资本为110万人民币 [1] 经营范围 - 五金产品批发与零售 [1] - 金属相关产品销售包括金属密封件 金属结构 有色金属合金 金属工具 建筑用金属配件 金属材料 金属制品 [1] - 电子相关产品销售包括电子元器件 电子专用设备 电子产品 光电子器件 [1] - 网络设备销售与网络技术服务 [1] - 软件开发与软件销售 [1] - 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 [1] - 家用电器与日用品销售 [1] - 信息系统集成与运行维护服务 [1] - 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 [1] - 人工智能公共平台技术咨询服务 [1] - 技术服务包括技术开发 技术咨询 技术交流 技术转让 技术推广 [1] - 互联网销售(除需许可商品) [1]
韩国人,大量涌入中国股市
36氪· 2025-08-13 00:25
韩国投资者对中国股市的关注度提升 - 中国已成为韩国投资者关注的第二大海外股票市场,2025年截至7月17日累计成交额达5513.64百万美元,仅次于美国市场[4][5] - 2025年中国股票市场累计成交额达57.64亿美元,其中港股和A股为主要投资标的[5] - 韩国投资者对中国股市的关注度从2023年的低点回升,2025年占比达1.6%,显示出重新看好中国市场的趋势[20] 韩国投资者在中国股市的投资偏好 - 韩国投资者更偏好港股,净买入金额前十的股票均为港股,包括小米集团-W(1.69亿美元)、比亚迪股份(1.01亿美元)[7][8] - 科技股和消费股是主要投资方向,宁德时代(7780.04万美元)、中芯国际(2700.24万美元)等硬核科技股受到青睐[8] - A股市场关注度相对较低,净买入金额多为百万级别,如比亚迪、恒立液压等[9] 韩国投资者转向中国股市的原因 - 中国股票基金6个月平均回报率达43.56%,远高于韩国(1.6%)、美国(13.08%)和日本(6.61%)市场[17] - 美国市场波动促使韩国投资者寻求多元化投资,未来资产等机构开始调整全球投资组合,增加对中国市场的配置[17] - 韩国国内房地产投资回报下降,股票成为最受青睐的投资方式,31%受访者选择股票作为首选投资手段[37] 韩国投资者的海外投资特点 - 韩国投资者海外投资规模显著增长,2024年底海外投资基金资产净值达134万亿韩元,同比增长62%[24] - 美国仍是主要投资市场,占比近96%,但对中国、欧洲等市场的关注度在提升[20] - 韩国投资者以高风险偏好著称,持有特斯拉两倍杠杆ETF(TSLL)占全球市值的40.5%[41] 韩国国内投资环境变化 - 韩国股市十年平均回报率仅5%,低于美国(13%)和中国(10%),导致资金外流[40] - 房地产价格持续上涨,但就业市场低迷,存款利率跌至三年最低,推动投资者寻求海外机会[33] - 新任总统推动股市改革,但投资者对海外市场的热情未减,仍以逐利为主要目标[42][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