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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路桥:2024年净亏损9217.21万元
快讯· 2025-04-09 14:06
财务表现 - 2024年营业收入为8 1亿元 同比下降30 53% [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亏损9217 21万元 去年同期净利润449 3万元 [1] - 基本每股收益为-0 12元/股 [1] 利润分配 -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 不送红股 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1]
浙江交科:下属公司中标甬金衢上高速公路土建工程
快讯· 2025-04-09 03:48
文章核心观点 - 浙江交科下属公司成为甬金衢上高速公路部分标段第一中标候选人,若项目顺利实施将对公司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1] 中标信息 - 浙江交科下属浙江交工路桥建设有限公司、浙江交工宏途交通建设有限公司、浙江交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为甬金衢上高速公路金华婺城至浙赣界土建第TJ02、TJ03、TJ05标段第一中标候选人 [1] - TJ02标段中标价15.11亿元,TJ03标段中标价18.26亿元,TJ05标段中标价22.57亿元 [1] 项目影响 - 项目符合公司主营业务战略布局,若顺利实施将对公司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1]
四川路桥20250407
2025-04-07 16:27
纪要涉及的公司 四川路桥 纪要提到的核心观点和论据 - **股价表现及原因**:2019 年 1 月 - 2023 年 4 月,股价涨幅达五六倍,因收入和利润翻倍增长、多次增持股票、提出“一加三”战略 [3] - **股价表现及原因**:2023 年 4 月 - 2024 年 10 月,股价调整,因自然灾害使项目受损、管理层动荡、基建投资放缓 [3] - **股价表现及原因**:2024 年 10 月至今,公司进入全新发展阶段,高层到位后经营恢复正常,资本市场认可新形象 [3] - **省内基建业务优势**:作为省属国资企业,大股东蜀道集团是省内最大基础设施投资平台,重组后省内市场占有率提升,能获大量订单且资金保障充足,投建一体模式可应对市场变化并持续盈利 [5] - **分红政策及影响**:2019 年以来分红比例从不低于 30%提至 50%,2025 年提至 60%,高分红政策增强投资者信心,与业绩释放共同推动估值和股价提升 [6] - **未来发展方向**:2025 年聚焦川渝经济圈基建主业,同时保持矿产开发等多元化发展,兼具进攻和防守属性,助于稳健增长 [7] - **全新阶段看点**:2024 年 10 月剥离亏损资产,聚焦四川省及成渝区域基建,围绕施工产业链布局;2025 年 2 月宣布未来三年股息率不低于 60%,显示对业绩的信心 [8] - **基建需求影响**:四川省十四五期间基建投资力度大,综合交通、铁路、公路水利等投资多,未来 2 - 3 年重大项目总投资额 2.15 万亿元,基础设施建设投资额占 60%,为公司带来新增长点 [9] - **投建一体模式优势**:当地省属投资与施工主体为同一家企业,避免传统施工问题,提高资金流动性和施工效率,大股东通过分红获利提升公司市值和盈利能力 [11] - **盈利能力提升原因**:投建一体化节省周转时间增加利润,大股东持股比例高提升分红规划,业务板块重组和资产剥离保留优质资产聚焦施工企业 [12] - **未来发展前景**:2024 年 10 月后进入全新阶段,预计 2025 年收入和利润显著改善,在手订单充足,未来增速稳健,股息率不低于 60%,主业拓展至蜀道集团成新增长点,当前股息率约 7% [13] - **业务板块重组影响**:调整业务板块并剥离亏损资产,聚焦施工企业,优化资源配置,提高盈利能力,提升分红规划,为未来稳健增长奠定基础 [14] - **投资价值评价**:业务板块重组、资产剥离和投建一体化提升盈利能力,在手订单充足,未来增速稳健,股息率不低于 60%,当前约 7%,从 2025 年财报看稳定性和业绩增长性可确认,是很好的买点 [15] 其他重要但是可能被忽略的内容 无
四川路桥: 四川路桥关于控股股东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拟办理股份质押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4-01 10:33
文章核心观点 四川路桥控股股东蜀道集团因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业务需要,拟质押5亿股公司无限售流通股,质押前后相关股份质押情况有变化,且质押风险可控不影响公司经营 [1][2][3] 分组1:质押背景 - 蜀道集团以公司部分股票为标的,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总额不超50亿元可交换公司债券已获上交所无异议函,并于2025年1月2日完成首期发行,拟近期启动第二期发行 [2] 分组2:质押情况 - 本次拟质押500,00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给债券受托管理人,并划转至指定质押专户,为债券持有人交换股份和债券偿付提供担保 [2] - 质押前,蜀道集团持有公司股份4,954,761,824股,占总股本56.89%;蜀道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6,932,169,419股,占79.59%;蜀道集团持有股份累计质押405,803,310股,占其持股8.19%,占总股本4.66%;蜀道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股份累计质押405,803,310股,占其持股5.85%,占总股本4.66% [3] - 质押完成后,蜀道集团持有公司股份累计质押(含本次)905,803,310股,蜀道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累计质押(含本次)905,803,310股,占其持股13.07%,占总股本10.40% [1][3] 分组3:影响说明 - 控股股东蜀道集团资信良好,履约能力强,质押股份风险可控,无平仓或被强制平仓情形,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和治理 [3]
四川路桥: 四川路桥关于全资子公司认购私募基金份额进展暨退出基金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3-31 09:14
文章核心观点 公司全资子公司路桥集团因标的项目未达业绩条件,拟转让私募基金份额退出投资,提前一次性收回转让款利于回笼资金,对公司财务和经营无重大影响 [2][3][5] 分组1:私募基金基本情况 - 路桥集团为取得标的项目工程总承包,作为有限合伙人与其他合伙人签署合伙协议,以27384万元认缴私募基金,投资期限540个日历天 [1] - 路桥集团与广西交投签署《基金份额转让协议》,约定标的项目在建成交工之日起6个月内任意连续180天日均通车量未达业绩预期,路桥集团有权转让份额退出投资 [2] 分组2:私募基金的退出情况 - 标的项目未达业绩条件,路桥集团拟转让份额退出投资,由广西交盛受让 [2] - 路桥集团与广西交盛签订《合作协议》,拟按《估值报告》以27384万元转让份额,最终收取23992万元转让款 [3] - 本次交易完成后,广西交盛成为有限合伙人,路桥集团退出投资,广西交盛与公司无关联关系,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3] - 本次交易已履行决策程序,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不构成关联交易 [4] 分组3: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 路桥集团认购份额为取得施工承包业务,已赚取施工收益 [5] - 提前一次性收回转让款利于回笼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避免收款风险 [5] - 本次退出投资对公司财务和生产经营无重大影响,不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5]
四川路桥: 四川路桥关于原控股股东四川省铁路产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四川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战略重组进展暨完成股份过户登记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3-27 10:39
文章核心观点 四川路桥公告原控股股东铁投集团与交投集团战略重组进展,完成股份过户登记,控股股东变更为蜀道集团,实际控制人仍为四川省国资委 [1] 本次战略重组基本情况 - 2021年3月21日公司收到原控股股东铁投集团通知,四川省政府拟启动铁投集团与交投集团战略重组 [1] - 2021年4月2日铁投集团与交投集团签署合并协议 [1] - 2021年5月28日蜀道集团完成设立登记,承接铁投集团所持公司股份权益,控股股东变更为蜀道集团,实际控制人仍为四川省国资委 [1] 本次战略重组过户登记完成情况 - 公司4,548,652,069股相关过户手续办理完成,取得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 [1] 本次战略重组完成后股东持股情况 - 截至公告披露日,股份过户完成,铁投集团不再持有公司股份,相关股份登记至蜀道集团名下 [2] 备查文件 -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 [2]
龙建股份(600853) - 龙建股份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待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025-03-03 10:00
股东大会召开规定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大会不定期召开,特定情形下需在两个月内召开[3]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董事会应在收到请求后十日内反馈,同意则五日内发通知[7] - 监事会或股东自行召集股东大会,召集股东持股比例在决议公告前不得低于10%[9] - 董事人数不足规定人数或章程所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需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3] - 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时,需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3] - 独立董事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董事会应在收到提议后十日内反馈[6] - 监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董事会应在收到提议后十日内反馈,不同意或未反馈,监事会可自行召集[6] - 股东大会召集人应在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二十日前、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十五日前以公告通知股东[13] 提案相关规定 - 董事会、监事会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11]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大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召集人收到提案后两日内发补充通知[11] 其他时间规定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15] - 解聘会计师事务所需提前20天通知[16] 需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 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以上,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5000万元需股东大会审议[17] - 公司对自身项目投资、对外投资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5000万元需股东大会审议[18] - 公司与其关联法人达成关联交易金额3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以上需股东大会审议[18] - 单笔财务资助金额超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20] - 被资助对象资产负债率超70%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20] - 最近12个月内财务资助金额累计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20] - 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达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担保需股东大会审议[22] - 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提供担保需股东大会审议[22] 股东大会召开地点及投票 - 股东大会召开地为哈尔滨市南岗区嵩山路109号,可现场或网络投票参会,变更现场会议召开地点需在会前至少两个工作日公告[33] 股东大会主持及流程 - 董事长主持股东大会,不能履职时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职时半数以上董事推举一名董事主持[37] - 监事会自行召集的股东大会由监事会主席主持,不能履职时半数以上监事推举一名监事主持[37] - 股东自行召集的股东大会由召集人推举代表主持[37] - 主持人宣布开会后需报告到会股东及代理人情况、律师事务所及见证律师、回避表决关联股东等事项[38] - 主持人可对列入议程的议题和提案采取先报告、集中审议、逐项表决或逐项报告、逐项审议、逐项表决的方式[40] - 年度股东大会上董事会、监事会需报告过去一年工作,独立董事需述职[40] 表决相关规定 - 股东大会审议提案时不得修改,同一表决权只能选一种表决方式,重复表决以第一次结果为准[40] - 股东大会就关联交易表决时,关联股东应回避,决议公告应披露非关联股东表决情况[42] - 股东大会采取记名方式投票表决,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无表决权[46] - 股东买入超规定比例部分的股份,买入后三十六 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46] - 股东大会作出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二分之一以上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54] - 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需特别决议通过[54] 其他规定 - 股东大会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为十年[56] - 股东大会决议应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至少一家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告[57] - 年度股东大会和应股东或监事会要求提议召开的股东大会,及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特定事项时,不得采取通讯表决方式[55] - 股东大会对选举董事、监事可实行累积投票制,除此外对所有提案逐项表决[50] - 股东大会现场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结束时间,即下午3:00[50] - 股东大会决议由董事会负责执行,执行情况由总经理或董事向董事会报告,董事会向下次股东大会报告[58] - 董事长对除监事会实施外的股东大会执行进行督促检查,必要时可召集董事会临时会议[59] - 公司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披露信息主要由董事长负责,或由董事长授权的董事负责,董事会秘书为指定对外发言人[60] - 新任董事、监事就任时间为股东大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60] - 公司在股东大会结束后两个月内实施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具体方案[60] - 股东可自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法院撤销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法违规或决议内容违反章程的股东大会决议,未被通知参会股东自知道或应知道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可请求撤销,自决议作出之日起一年内未行使撤销权则撤销权消灭[60] - 未召开会议、未表决、出席人数或表决权数未达规定、同意人数或表决权数未达规定时,股东大会决议不成立[61] - 本规则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生效,原《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废止[63] - 本规则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执行[63] - 本规则与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相抵触时,执行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63] - 本规则解释权属于公司董事会[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