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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贷款中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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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8家金融机构集体“官宣”:披露信贷业务第三方合作机构
21世纪经济报道· 2025-09-16 08:54
深圳银行业公布第三方合作机构名单 - 深圳首批8家银行业金融机构公布信贷业务第三方合作机构名单 包括工商银行深圳市分行 农业银行深圳市分行 中国银行深圳市分行 建设银行深圳市分行 招商银行深圳分行 北京银行深圳分行 微众银行 招联消金[1] - 第三方合作机构主要涵盖三类业务:营销获客(包括信用卡汽车分期 信用卡家装分期 个人住房贷款 互联网贷款等) 担保增信 催收服务[1] - 金融机构将持续更新合作机构名单 建议通过官方渠道查询最新信息[1] 监管背景与行业乱象整治 - 公布第三方合作机构名单是落实监管要求 保障金融消费者知情权与选择权 规范银行业与第三方合作行为的举措[2] - 近年来不法贷款中介问题突出 2023年7月15日深圳约20家银行披露鑫心惠邻(深圳)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假冒银行合作方揽客 使用"降息优化""携手XX银行"等虚假宣传[2] - 非法贷款中介常见套路包括:假冒正规金融机构 以超低息费诱惑消费者 进行虚假服务承诺 导致消费者面临财产损失 个人信息泄露 信用记录受损等风险[2] 监管政策与专项打击行动 - 2025年以来金融监管部门与公安部门开展为期六个月的金融"黑灰产"违法犯罪集群打击专项工作 重点打击贷款 保险 信用卡等领域的非法存贷款中介服务 恶意逃废金融债务 非法代理退保理赔 不正当反催收等[3] -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2023年4月发布《关于加强商业银行互联网助贷业务管理提升金融服务质效的通知》 要求商业银行总行对平台运营机构 增信服务机构实行名单制管理 并通过官方渠道披露名单[3] - 该通知将于2023年10月1日起施行 外国银行分行 信托公司 消费金融公司 汽车金融公司参照执行[3]
600万元贷款,“服务费”却高达百万?
金融时报· 2025-08-12 05:12
核心观点 - 非法贷款中介通过虚假宣传和违法手段诱骗消费者 导致消费者承担高额费用和债务风险 [1][2][3] 非法贷款中介操作模式 - 以快速审批放款 低利率 秒到账等虚假宣传诱导消费者 实际收取高额服务费 [2] - 通过转让空壳公司 先行垫资 虚构申贷材料等违法手段帮助获批贷款 [1][2] - 贷款到账后直接扣划高额服务费 例如600余万元贷款实际仅获得500万元左右 被扣划近百万元服务费 [1] 对消费者的影响 - 消费者面临财产损失 需偿还全额贷款资金和利息但实际获得资金大幅减少 [1] - 个人信息可能被泄露 出售给其他机构或个人谋取非法利益 [3] - 可能被追究法律责任 因未按合同规定用途使用贷款资金或不具备贷款资质 [3] 监管与防范措施 - 金融监管局加大对非法存贷款中介的打击力度 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4] - 建议消费者通过正规金融机构 正规渠道获取融资服务 [4] - 应详细了解贷款条件 贷款利率 还款要求等重要条款 [4] - 需妥善保管个人信息 不随意透露身份证 验证码等敏感信息 [5]
破暗 | 拆解非法贷款中介套路,多部门联合围剿金融黑灰产
21世纪经济报道· 2025-05-15 13:32
非法贷款中介的常见套路 - 非法贷款中介常以"银行渠道部""银行工作人员"等名义作掩护,声称提供"高收益、低风险""快速审批"贷款服务,实则隐藏高额费用、虚假承诺及个人信息泄露风险 [1] - 中介以"超低利率""超长期限"为噱头诱骗消费者,要求支付"定金"或"包装费",但贷款条件大多无法兑现 [3] - 交通银行广州分行案例显示,中介收取"中介费""抵押物评估费"等多项高额费用,而贷款本可通过官方渠道自行申请 [3] 虚假承诺与征信诈骗 - 福建案例中,中介以"银行助贷签约中心"名义承诺年利率3.5%的公积金信用贷,后以"征信瑕疵"为由要求支付2000元"定金",实际利率远高于宣传 [4] - 北京监管局指出,中介宣称拥有"银行内部渠道"保证"百分百放款",诱导签订服务合同并支付高额费用,消费者可能因资质不符被拒贷或涉嫌骗贷 [4] 高风险财务操作陷阱 - 河南案例显示,中介以"零首付购房"为噱头,垫付50万元首付但收取3万元"手续费",虚增房屋合同价至200万元导致消费者多贷60万元 [6] - 消费者因无力承担房贷出现逾期,银行发现材料虚假后起诉,可能面临债务纠纷、房产拍卖及法律责任 [7] 金融黑灰产规模与监管行动 - 金融黑灰产造成的财产损失自2021年起增长10倍,规模达百亿级,商业银行不良贷款余额2024年第三季度增至3.4万亿元 [9] - 2025年3月金融监管部门与公安部门联合开展6个月打击行动,并发布《关于加强银行业保险业涉嫌犯罪案件移送工作的规定》 [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