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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荐股行为的监管困境与规制进路|资本市场
清华金融评论· 2025-08-20 10:57
网络荐股乱象现状 - 2024年9月下旬股市行情爆发引发散户开户热潮,00后投资者成为线上开户主力,平台导流作用显著 [5] - 网络荐股主体包括持牌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和无资质网络"大V",方式涵盖客观分析与编造不实信息,牟利手段涉及变相收费和市场操纵 [5] - 灰色产业链利用短视频和直播业态诱发市场过度炒作,导致跟风投资者损失惨重 [6] 监管困境分析 - 证券投资咨询活动与业务存在界定模糊,面向大众的无偿建议通过平台流量分成变相盈利,但现行法规未明确规制此类活动 [10][11] - 正规投资咨询机构违规频发,2024年16家证监局向31家公司发出43张罚单,但以责令改正和警示为主,违法成本较低 [12] - 编造虚假信息案件处罚数量有限,2019年新证券法修订后仅3个年份有行政处罚案例,且多数由证监会直接处理 [13] - 操纵市场处罚主要针对场内主体,场外协助荐股行为缺乏认定依据,证据收集存在困难 [14] - 跨部门协作机制缺乏具体分工,2022年治理方案未明确协调方式,部门壁垒影响执法效率 [15] 平台责任与监管框架 - 大型网络平台具备用户数据和算法优势,可通过排名干预投资者选择或进行恶性流量竞争 [18] - 平台具有市场竞争者和自律管理者双重角色,需以行为为中心根据业务性质进行差异化监管 [18] - 适应性监管理念要求搭建"行政机关-平台-荐股主体"合作框架,平衡效率与安全 [19] - 事中事后监管需借助平台管理权,但需避免过度义务影响金融服务效率 [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