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富管理买方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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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募基金销售行为规范点评:规范销售行为,强化“以投资者为中心”导向
中银国际· 2025-12-17 14:08
行业投资评级 - 行业评级为“强于大市” [2][12] 报告核心观点 - 基金销售新规将强化“以投资者为中心”的导向,推动财富管理业务向买方模式转型,在行业景气度向好的背景下,证券行业长期估值中枢有望提升 [2] - 建议布局两条主线:一是头部券商扩大综合优势,二是中小券商打造差异化、特色化竞争力 [2][4] 新规核心内容总结 - **考核导向变革**:新规要求绩效考核指标应包括基金销售业务开展情况和投资者盈亏情况,前者应重视保有规模(最短时间区间为1年),后者应关注投资者长期盈亏情况(以3年以上中长期为主)[6] - **考核权重调整**:特别指出应加大权益类基金保有规模、投资者盈亏情况的考核权重,不得将销售收入和销售规模作为主要考核指标 [6] - **业绩展示规范**:禁止以任何形式承诺收益;业绩任意展示期间需超过6个月;1年内业绩不得年化;引用排名需使用3年以上数据并注明来源;展示基金业绩时必须匹配展示风险指标 [6] - **宣传用语限制**:不得使用“正收益”、“正收益概率”等模糊风险的宣传语;禁止宣传基金规模、基金规模增长等片面信息 [6] - **团队宣传重点**:宣传推介涉及基金经理时,应当重点对公司投研团队建设、平台作用发挥情况进行宣传 [6] - **直播业务管理**:直播人员必须取得基金从业资格并在持牌机构执业;要求与直播平台签订协议,不具备销售资格的第三方不得介入销售环节或接触投资者交易信息 [6] - **直播内容管控**:需对直播脚本进行合规审核,并建立突发状况应对机制;需加强事中合规检测与事后整改;相关直播素材需按类别保存至少3年或20年 [6] 投资建议总结 - 继续看好券商板块估值向上空间,销售新规有望加速券商财富管理业务向买方模式转型 [4] - 在证券行业景气度上升背景下,板块长期估值中枢有望提升 [4] - 建议关注两条主线:头部综合券商优势扩大以及特色中小券商错位发展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