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市场先行赔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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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市场第五例 五矿证券出资2.1亿先行赔付广道数字投资者
中国经营报· 2026-01-02 05:52
事件概述 - 五矿证券作为广道数字的保荐机构和主承销商,于2025年12月30日出资2.1亿元设立先行赔付专项基金,用于赔付适格投资者因广道数字虚假陈述遭受的投资损失[1] - 这是中国证券市场自2013年以来的第五例先行赔付实践,前四例分别为万福生科案、海联讯案、欣泰电气案和紫晶存储案[1][4] 事件背景与监管定性 - 广道数字因通过制作虚假合同、发票等方式虚构业务,导致2018年至2024年相关定期报告及发行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被证监会行政处罚[3] - 因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广道数字股票将于2026年1月5日被北交所摘牌并终止上市[3] - 证监会指出,先行赔付是《证券法》规定的证券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之一,支持相关机构主动自愿开展,以化解矛盾纠纷并维护投资者权益[1][2] 赔付机制运作细节 - 专项基金出资人五矿证券已将2.1亿元足额划付至监管账户,并承诺若最终赔付金额高于此数额,将及时补足差额[2] - 赔付金额以投资者实际损失为限,并依法扣减证券市场风险因素所致损失[2] - 中国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有限责任公司接受委托,负责基金的日常管理与运作[2] 制度价值与专家观点 - 专家认为先行赔付能提高投资者获赔效率,缓释责任主体声誉风险,降低监管与司法成本,是一项“多赢”的制度[1][6] - 该制度能倒逼证券公司积极审慎履职,增强保荐机构责任心,及时稳定市场信心,减少系统性风险[6] - 对投资者而言,可以不经过诉讼,通过简单确认即可获得相对最大化的赔偿款[6] - 对券商等赔付主体而言,在赔偿投资者后,可通过当事人承诺和解制度,免除可能的行政处罚及其他法律责任[6] 制度发展历程与案例效果 - 万福生科案是首个由证券中介机构主动出资先行赔付的案例,平安证券于2013年出资3亿元设立补偿基金[5] - 在万福生科案中,两个月内即有95.01%的适格投资者获得补偿,补偿金额占应补偿总金额的99.56%[6] - 基于早期案例的积极效果,先行赔付制度在2019年修订的《证券法》第93条中得以正式确认[6] - 后续的紫晶存储案实践了“先行赔付+当事人承诺(行政和解)”相结合的模式,取得了很好效果[6][7] 现存挑战与改进建议 - 有观点指出,先行赔付的实践案例数量与证券市场违法行为和纠纷数量相比严重不匹配,影响了制度预期和功效[7] - 《证券法》规定的先行赔付性质为自愿性民事和解,在缺少外部强制和激励机制下,相关责任主体往往缺乏赔付意愿和动力[7] - 建议将先行赔付作为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从宽从轻的考量因素以增强激励,并强化其与“当事人承诺”等制度的衔接配合[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