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会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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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青股份: 股东会议事规则
证券之星· 2025-09-05 10:16
股东会类型与召开时限 -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 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 临时股东会在符合《公司法》规定情形时两个月内召开[2] - 若公司无法在上述期限内召开股东会 需向当地证监会派出机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原因并公告[2] 股东会召集程序 - 董事会需在规定期限内召集股东会 独立董事经全体过半数同意可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 董事会需在十日内书面反馈同意与否[2] - 审计委员会可书面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 董事会需在十日内书面反馈 若不同意或未反馈 审计委员会可自行召集[3] - 单独或合计持股10%以上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 董事会需在十日内反馈 若不同意或未反馈 股东可向审计委员会提议 若审计委员会未在五日内通知 连续90日持股10%以上股东可自行召集[4] - 审计委员会或股东自行召集股东会时 需书面通知董事会并向深交所备案 且召集期间持股比例不得低于10%[5] 股东会提案与通知规则 - 单独或合计持股1%以上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 召集人需在两日内发出补充通知并公告[6] - 召集人需在年度股东会20日前、临时股东会15日前以公告方式通知股东 通知需完整披露提案内容及背景资料[6] - 股东会通知需明确会议时间、地点及股权登记日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超过七个工作日 且不得变更[7] 股东会召开方式与表决机制 - 股东会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 可同时提供网络投票或电子通信方式 会议地点无正当理由不得变更[7] - 股东会网络投票时间不得早于现场会议前一日15:00 且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会议结束当日15:00[8] - 股东会表决实行一股一票制 公司自有股份无表决权 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中小投资者重大事项表决需单独计票[10] - 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或单一股东持股比例≥30%时 必须采用累积投票制 独立董事与非独立董事表决分开进行[11] - 表决需逐项进行 同一表决权仅能选择一种投票方式 重复投票以第一次结果为准[12] 股东会决议与记录管理 - 股东会决议需及时公告 内容包括出席股东人数、持股比例、表决结果及决议详情 若提案未通过或变更前次决议需特别提示[13] - 会议记录需包含会议议程、出席人员、表决结果、股东质询及答复等内容 并由董事、董事会秘书、召集人签字确认 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13] - 股东会需持续举行直至形成决议 因不可抗力中止时需尽快恢复或终止 并向监管机构报告[13] 股东会决议效力与执行 - 股东会决议内容违法则无效 程序或表决方式违法可被股东在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 但轻微瑕疵不影响决议效力[14] - 新任董事在选举提案通过后按公司章程就任 派现、送股等方案需在股东会后两个月内实施[14] - 以减少注册资本为目的的回购普通股决议 需经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4]
成都华微: 成都华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证券之星· 2025-08-29 17:01
股东会议事规则总则 - 规范公司股东会议事行为 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 依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本规则 [1] - 公司需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本规则召开股东会 确保股东依法行使权利 [1] - 股东会召集 召开和表决程序包括通知 登记 提案审议等环节均按《公司章程》执行 [1] 股东会召开与信息披露 -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 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 临时股东会在规定情形发生后两个月内召开 [2] - 公司需在股东会通知和补充通知中完整披露所有提案具体内容及股东决策所需全部资料 [2] - 若公司无法在规定期限内召开股东会 需向中国证监会四川监管局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原因并公告 [2] 股东会决议与记录规范 - 股东会决议需列明出席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及占比 表决方式 每项提案表决结果和决议详细内容 [2] - 提案未获通过或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时 需在决议中作特别说明 [3] - 会议记录需由出席或列席会议的董事 董事会秘书 召集人或代表 会议主持人签名 确保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3] 股东权利保障与会议参与 - 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 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表决 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4] - 现场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可就议案内容向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质询 董事及高管需予以答复 [4] -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得限制或阻挠中小投资者行使投票权 不得损害公司及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 [4] 会议组织与规则修订 - 召开股东会时全体董事和董事会秘书必须出席 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需列席 无法参加者需提交请假报告并说明事由 [4] - 本规则由董事会制订 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修订需由董事会拟订草案并经股东会批准生效 [4] - 规则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执行 若与后续法律法规或修改后的《公司章程》不一致 按后者规定执行并及时修订本规则 [5]
新农开发: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草案)
证券之星· 2025-08-11 16:26
股东会议事规则总则 - 规范公司股东会行为并保证依法行使职权 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制定本规则 [1] - 股东会召集 提案 通知 召开等事项均适用本规则 [1] -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 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 [1] 股东会召集程序 - 董事会需在规定期限内按时召集股东会 [3] - 独立董事经全体过半数同意可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 董事会需在收到提议后10日内书面反馈意见 [3]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股东可书面请求董事会召开临时股东会 董事会需在10日内反馈 [4] - 审计委员会或股东自行召集股东会时 会议费用由公司承担 [5] 股东会提案与通知要求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 召集人需在收到后2日内发出补充通知 [6] - 年度股东会需提前20日通知 临时股东会需提前15日通知 [6] - 股东会通知需完整披露所有提案内容及董事候选人详细资料 包括教育背景 工作经历 持股数量等 [6]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超过7个工作日 且确认后不得变更 [7][8] 股东会召开与表决机制 - 股东会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 可同步采用视频等电子通讯方式 并提供网络投票便利 [8] - 网络投票开始时间不早于现场会议前一日下午3:00 结束时间不早于现场会议结束当日下午3:00 [8] - 股东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事项时需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结果 [10][11] - 选举董事时可实行累积投票制 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30%以上或选举2名以上独立董事时必须采用累积投票制 [11] 决议执行与法律责任 - 股东会通过派现 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后 公司需在两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 [15] - 股东会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无效 会议程序或表决方式违反规定的股东可自决议作出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 [16] - 公司无正当理由不召开股东会时 证券交易所可对股票及衍生品种予以停牌 [17]
萤石网络: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证券之星· 2025-08-01 16:23
股东会议事规则总则 - 为规范股东会行为,依据《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制定本规则 [2] -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需在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在特定情形下2个月内召开 [2] - 临时股东会召开条件包括:董事不足法定人数2/3、未弥补亏损达股本1/3、持股10%以上股东请求等六类情形 [2] 股东会召集程序 - 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可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需在10日内书面反馈 [3] - 持股10%以上股东可书面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若董事会10日内未反馈,股东可向审计委员会提议 [5] - 审计委员会或股东自行召集股东会时,需向交易所备案且会议费用由公司承担 [5][6] 提案与通知要求 - 持股1%以上股东可在股东大会召开前提出临时提案,提案需符合职权范围且不得违反法规 [6] - 年度股东会需提前20日公告通知,临时股东会需提前15日公告,通知需完整披露提案内容 [7] - 董事选举提案需披露候选人教育背景、持股情况、关联关系等四项核心信息 [7] 会议召开与表决机制 - 会议采用现场+网络结合形式,网络投票时间不得早于现场会前一日15:00 [8] - 股东可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出席,每股份享一表决权(类别股除外),公司自有股份无表决权 [9] - 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中小投资者重大事项表决需单独计票并披露 [10][11] 决议执行与争议处理 - 股东会决议需公告表决结果明细,包括出席股东比例、表决方式及每项提案结果 [13] - 决议内容违法则无效,程序或表决方式违规的股东可在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 [15] - 派现、送股等方案需在决议后2个月内实施,董事就任按公司章程规定执行 [14][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