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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成本共担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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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推出生育新政:女职工产假社保补贴50%,连续发放6个月
中国发展网· 2025-08-11 08:33
新政核心内容 - 上海推出重磅生育支持新政 旨在建立由政府、社会、企业共同参与的生育成本共担机制 强化“生育友好”价值导向 通过“生育友好岗”与“产假社保补贴”政策联动 破除女性就业壁垒 助力女性高质量充分就业 [1] - 政策规定自2025年1月1日起实施 女职工在职期间生育子女 单位依法落实产假及生育假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可申请享受产假社保补贴 [1] - 补贴标准为产假及生育假期间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含生育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单位实际缴纳部分的50% 补贴从女职工生育当月起持续6个月 [1] 补贴申请与发放机制 - 产假社保补贴按照“属地管理 先缴后补”原则 采取“一次申领 打包发放”方式 [1] - 用人单位可在女职工产假及生育假结束后的1年内向所在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出申请 审核通过后一次性发放6个月补贴 [1] - 人社部门正抓紧开发线上经办系统 方便用人单位便捷高效申领补贴 用人单位可于8月底起在线上申请补贴 [1] 政策覆盖范围与对象 - 女职工生育子女不分孩次 只要经女职工本人确认后 用人单位均可申领产假社保补贴 [2] - 被派遣劳动者的补贴由劳务派遣单位负责申请 由其全额拨付给实际提供岗位并承担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的用工单位 [2] 配套支持措施 - 《通知》鼓励用人单位为产后返岗女职工设置“生育友好岗” 采取弹性上下班、居家或远程办公、灵活休假、绩效考核等柔性管理方式 为女职工平衡家庭和工作提供便利 [2] - 自去年12月上海启动“生育友好岗”试点以来 已有5000余人受益 [2]
上海实施女职工产假社保补贴 用人单位8月底起可线上申请
解放日报· 2025-08-09 01:54
政策核心内容 - 上海市推出重磅生育支持新政,建立政府、社会、企业共同参与的生育成本共担机制,强化"生育友好"价值导向 [1] - 政策通过"生育友好岗"+"产假社保补贴"联动,破除女性就业壁垒,助力女性高质量充分就业 [1] 补贴政策细则 - 自2025年1月1日起,女职工在职期间生育子女,单位可申请产假社保补贴 [1] - 补贴标准为产假及生育假期间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含生育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单位实际缴纳部分的50% [1] - 补贴从女职工生育当月起发放6个月 [1] - 补贴申领采取"属地管理,先缴后补"原则,用人单位可在女职工产假及生育假结束后1年内申请 [1] - 人社部门正在开发线上经办系统,8月底起可线上申请补贴 [1] 补贴适用范围 - 女职工生育子女不分孩次,经本人确认后用人单位均可申领补贴 [2] - 被派遣劳动者的补贴由劳务派遣单位申请,并全额拨付给实际用工单位 [2] 生育友好岗政策 - 鼓励用人单位为产后返岗女职工设置"生育友好岗" [2] - 采取弹性上下班、居家或远程办公、灵活休假、绩效考核等柔性管理方式 [2] - 自去年12月试点以来,已有5000余人受益 [2]
上海再推重磅生育支持政策,实施女职工产假社保补贴
第一财经· 2025-08-08 09:44
上海市生育支持新政 - 上海市推出重磅生育支持新政 旨在建立政府、社会、企业共同参与的生育成本共担机制 强化"生育友好"价值导向 通过"生育友好岗"+"产假社保补贴"政策联动 破除女性就业壁垒 助力女性高质量充分就业 [2] - 新政规定自2025年1月1日起 女职工在职期间生育子女 单位依法落实产假及生育假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可申请享受产假社保补贴 补贴标准为产假及生育假期间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含生育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单位实际缴纳部分的50% 从女职工生育当月起补贴6个月 [2] - 产假社保补贴按照"属地管理 先缴后补"原则 采取"一次申领 打包发放"方式 用人单位可在女职工产假及生育假结束后的1年内向所在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出申请 审核通过后一次性发放6个月补贴 [2] - 人社部门正在开发线上经办系统 方便用人单位便捷高效申领补贴 用人单位可于8月底起在线上申请补贴 [2] 政策覆盖范围及实施细节 - 女职工生育子女不分孩次 经女职工本人确认后 用人单位均可申领产假社保补贴 被派遣劳动者的补贴由劳务派遣单位负责申请 由其全额拨付给实际提供岗位并承担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的用工单位 [3] - 新政鼓励用人单位为产后返岗女职工设置"生育友好岗" 采取弹性上下班、居家或远程办公、灵活休假、绩效考核等柔性管理方式 为女职工平衡家庭和工作提供便利 [3] - 自去年12月上海启动"生育友好岗"试点以来 已有5000余人受益 [3]
补贴50%!上海宣布生育支持新政!
证券时报· 2025-08-08 08:32
政策核心内容 - 上海市推出女职工产假及生育假期间用人单位社会保险补贴新政,自2025年1月1日起实施 [1] - 补贴标准为产假及生育假期间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含生育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单位实际缴纳部分的50% [1] - 补贴从女职工生育当月起发放,为期6个月 [1] 政策申请与执行 - 补贴按照“属地管理,先缴后补”原则,采取“一次申领,打包发放”方式 [1] - 用人单位可在女职工产假及生育假结束后的1年内向所在区人社部门提出申请 [1] - 线上经办系统将于8月底上线,方便用人单位便捷高效申领补贴 [1] 政策覆盖范围与条件 - 女职工生育子女不分孩次,经本人确认后用人单位均可申领补贴 [2] - 被派遣劳动者的补贴由劳务派遣单位负责申请,并全额拨付给实际用工单位 [2] 配套支持措施 - 政策鼓励用人单位设置“生育友好岗”,采取弹性上下班、居家或远程办公、灵活休假等柔性管理方式 [2] - 自去年12月上海启动“生育友好岗”试点以来,已有5000余人受益 [3] 政策目标 - 旨在建立由政府、社会、企业共同参与的生育成本共担机制,强化“生育友好”价值导向 [1] - 通过“生育友好岗”+“产假社保补贴”的政策联动,破除女性就业壁垒,助力女性高质量充分就业 [1]
补贴50%!上海宣布生育支持新政!
证券时报· 2025-08-08 08:26
生育支持新政 - 上海市推出重磅生育支持新政 自2025年1月1日起 女职工在职期间生育子女 单位可申请享受产假社保补贴 补贴标准为产假及生育假期间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 基本医疗保险费 失业保险费 工伤保险费单位实际缴纳部分的50% 从女职工生育当月起补贴6个月 [1] - 新政旨在建立由政府 社会 企业共同参与的生育成本共担机制 强化"生育友好"价值导向 通过"生育友好岗"+"产假社保补贴"政策联动 破除女性就业壁垒 助力女性高质量充分就业 [1] - 产假社保补贴按照"属地管理 先缴后补"原则 采取"一次申领 打包发放" 用人单位可在女职工产假及生育假结束后1年内提出申请 审核通过后一次性发放6个月补贴 [1] 政策实施细节 - 女职工生育子女不分孩次 经女职工本人确认后 用人单位均可申领产假社保补贴 被派遣劳动者的补贴由劳务派遣单位负责申请 由其全额拨付给实际提供岗位并承担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的用工单位 [2] - 鼓励用人单位为产后返岗女职工设置"生育友好岗" 采取弹性上下班 居家或远程办公 灵活休假 绩效考核等柔性管理方式 为女职工平衡家庭和工作提供便利 [2] - 人社部门正在抓紧开发线上经办系统 方便用人单位便捷高效申领补贴 用人单位可于8月底起在线上申请补贴 [1] 政策背景与成效 - 去年12月上海发布的《上海市加快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推动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的若干措施》指出 推行有利于照顾儿童的灵活休假 弹性工作等柔性管理方式 支持用人单位将工作时间可弹性安排的岗位设置为"生育友好岗" [2] - 自去年12月上海启动"生育友好岗"试点以来 已有5000余人受益 [3]
上海再推生育支持政策 实施女职工产假社保补贴
中国新闻网· 2025-08-08 06:45
政策核心内容 - 上海推出重磅生育支持新政,旨在建立由政府、社会、企业共同参与的生育成本共担机制 [1] - 政策通过"生育友好岗"+"产假社保补贴"联动,破除女性就业壁垒,助力女性高质量充分就业 [1] 产假社保补贴具体规定 - 补贴政策自2025年1月1日起实施,用人单位可为在职期间生育子女的女职工申请 [1] - 补贴标准为产假及生育假期间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单位实际缴纳部分的50% [1] - 补贴从女职工生育当月起发放,共计补贴6个月 [1] - 补贴申领遵循"属地管理,先缴后补"原则,采取"一次申领,打包发放"方式 [1] - 用人单位可在女职工产假结束后的1年内向区人社部门提出申请 [1] - 线上经办系统将于8月底上线,方便用人单位便捷申请 [1] 政策覆盖范围与申请主体 - 女职工生育子女不分孩次,经本人确认后用人单位均可申领补贴 [2] - 被派遣劳动者的补贴由劳务派遣单位申请,并全额拨付给实际承担费用的用工单位 [2] 生育友好岗倡议 - 政策鼓励用人单位设置"生育友好岗",采取弹性上下班、远程办公等柔性管理方式 [2] - 自去年12月上海启动"生育友好岗"试点以来,已有5000余人受益 [2]
上海推出支持政策,实施女职工产假社保补贴
央视网· 2025-08-08 03:31
政策核心内容 - 上海推出女职工产假及生育假期间用人单位社会保险补贴新政,旨在建立政府、社会、企业共同参与的生育成本共担机制 [1] - 政策通过“生育友好岗”与“产假社保补贴”联动,目标为破除女性就业壁垒,助力女性高质量充分就业 [1] - 补贴标准为女职工产假及生育假期间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单位实际缴纳部分的50% [1] - 补贴从女职工生育当月起发放,为期6个月 [1] 政策实施细节 - 政策自2025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1] - 补贴遵循“属地管理,先缴后补”原则,采用“一次申领,打包发放”方式 [1] - 用人单位可在女职工产假及生育假结束后1年内向区人社部门申请,审核通过后一次性发放6个月补贴 [1] - 线上经办系统将于8月底上线,方便用人单位便捷申请 [1] 政策覆盖范围与鼓励措施 - 女职工生育子女不分孩次,经本人确认后用人单位均可申领补贴 [2] - 劳务派遣人员的补贴由劳务派遣单位申请,并全额拨付给实际承担工资和社保的用工单位 [2] - 政策鼓励用人单位设置“生育友好岗”,采取弹性上下班、远程办公等柔性管理方式 [2] - 自去年12月上海启动“生育友好岗”试点以来,已有超过5000人受益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