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草制品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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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烟草局:批发企业、零售企业不得采购、销售未在产品目录内的免税烟草制品
第一财经· 2025-09-12 08:43
政策监管框架 - 国家烟草专卖局制定《境内免税市场烟草制品管理办法》 自2026年1月1日起实施[1] - 建立统一免税烟草制品交易管理平台 要求各类企业通过平台进行交易[1] - 禁止批发及零售企业采购销售产品目录外免税烟草制品[1] 价格管控机制 - 要求供货企业 批发企业 零售企业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维护价格秩序[1] - 明确禁止价格串通 哄抬价格 价格欺诈 恶意倾销 不明码标价等违法行为[1] - 鼓励消费者与经营者共同参与价格监督[1]
中烟香港(06055.HK):境内免税烟草制品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发布
格隆汇· 2025-07-29 11:29
政策背景与核心内容 - 国家烟草专卖局发布《境内免税市场烟草制品管理办法》,旨在规范免税烟草市场经营行为,解决出口回流、走私及物流追溯缺失等问题,维护税收利益和市场秩序 [1] - 政策明确禁止加热卷烟及电子烟等新兴烟草制品在境内免税市场销售,覆盖卷烟、雪茄烟、烟丝等品类的日常经营和追溯管理 [2] - 管理办法要求按国营贸易方式统一管理免税烟草制品进出口,由零售企业提出需求,批发企业采购后进出口至境内,年度销售计划由主管部门下达 [2] 对公司业务的实际影响 - 中烟香港作为具备烟草进出口国营贸易资格的唯一企业中国烟草国际有限公司的关联方,已积极洽谈并达成共识,将继续保持中国境内免税卷烟业务 [1] - 公司2024年收入10%来自中国境内免税卷烟业务,若法规生效,其卷烟进出口业务可能进一步发展 [1][2] - 过去5年公司卷烟进出口毛利率从4.8%提升至17.6%,2024年卷烟出口业务毛利额占总毛利额20% [2] 业务发展与财务预测 - 公司主营业务为烟叶类产品进出口,卷烟及新型烟草产品出口业务具有增长弹性,且存在整合境外产业链资源的潜力 [3] - 受关税和地缘政治等因素影响,进出口业务节奏调整,2025-2027年归母净利润预测下调至8.7亿港元、10.1亿港元和11.3亿港元 [3] - 对应市盈率分别为26倍、22倍和20倍,维持买入评级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