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行业务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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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创业子公司被罚没1698万元,IPO保荐至今“零过会”
新浪证券· 2025-12-08 11:21
第一创业子公司收到行政处罚 - 第一创业全资子公司一创投行于12月5日收到中国证监会江苏监管局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1] - 处罚涉及鸿达兴业2019年可转债项目的持续督导工作[3] 一创投行具体违规行为 - 涉嫌在持续督导期间未勤勉尽责,包括未充分核查募集资金投入及归还情况[3] - 未按规定发表核查意见,导致出具的相关持续督导文件存在虚假记载[3] - 未按规定履行督促及报告义务[3] - 保荐代表人范本源、宋垚被认定为上述违法行为的直接负责主管人员[3] 行政处罚具体内容 - 对一创投行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没收保荐业务收入424.5万元,并处以1273.59万元罚款,合计罚没约1698万元[3] - 对保荐代表人宋垚、范本源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150万元罚款[3] 涉事项目及公司现状 - 涉事可转债项目对应正股为原A股上市公司鸿达兴业,该公司已于2024年因股价持续低于面值而退市[4] - 其可转债“鸿达转债”已转入退市板块交易,简称变更为“鸿达退债”[4] - 鸿达兴业公告,“鸿达退债”将于2025年12月16日到期,公司未能筹集本息兑付资金,预计无法按期兑付[4] 对第一创业财务及业务的影响 - 第一创业表示,目前公司和一创投行经营情况正常,拟处罚事项不会对经营活动、财务状况及偿债能力造成重大不利影响[8] - 但根据Wind数据,第一创业证券2025年上半年投行业务实现净利润4155.96万元,此次约1698万元的罚没金额仍对其业绩形成明显侵蚀[8] - 从IPO项目表现看,一创投行保荐质量不容乐观:2022年至今共申报8单IPO项目,其中6单已终止、1单中止审查、1单处于问询阶段[10] - 此前冲刺创业板的聚合科技经历三轮问询后最终以终止收场[14] 公司战略与业务现状 - 第一创业在半年报中表示,公司以“追求可持续发展,打造具有独特经营模式、业绩优良,富有竞争力的一流投资银行”为愿景[12] - 公司近年来在投行业务上取得了一定改善,但此次处罚事件反映出公司在持续督导履职、项目质量把控以及合规内控机制上仍存在显著短板[12]
一创投行因持续督导失职遭证监会罚没1700万元
经济观察网· 2025-12-08 08:26
事件概述 -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于12月5日收到中国证监会江苏监管局出具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1] - 处罚源于一创投行在担任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可转债项目持续督导机构期间未勤勉尽责[1][2] - 从10月29日立案调查到12月5日收到告知书,整个过程历时仅约五周[2] 违规行为与处罚详情 - 一创投行在持续督导期间存在未充分核查募集资金使用及归还情况、未按规定发表核查意见、未履行督促及报告义务等行为[1] - 具体表现为未对募集资金实际投入与归还进行充分核查、在持续督导文件中存在虚假记载、未及时向监管报告异常情况[2] - 监管拟对一创投行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没收保荐业务收入4,245,283.02元,并处以12,735,849.06元罚款[1] - 同时对两名保荐代表人范本源、宋垚分别处以150万元罚款[1] - 因违法行为跨越新旧《证券法》施行期间,最终依据现行《证券法》第一百八十二条作出拟处罚决定[3] 公司回应与财务影响 - 公司表示已督促一创投行诚恳接受处罚、深刻反思整改,并承诺进一步强化执业质量管控[3] - 公司声明该事项不构成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当前经营正常,不会对经营活动、财务状况及偿债能力造成重大不利影响[1][4] - 本次拟处罚金额合计约1700万元,以公司2025年三季度归母净利润超过2.85亿元、净资产超过167.11亿元为参照,直接影响相对有限[3] 业务与市场影响 - 处罚可能在一定时期内对一创投行的品牌声誉、市场拓展及监管评价带来压力[4] - 公司力图将影响控制在子公司层面,避免波及集团整体运营[4] - 市场将关注公司能否真正落实强化执业质量管控的承诺,这直接影响其投行业务未来的市场信誉与客户信任[5] 行业监管趋势 - 事件反映出监管部门对中介机构执业质量问题的高效响应与从严执法态势[2] - 保荐机构作为资本市场“看门人”,其履职质量直接关系到信息披露的真实性与投资者权益保障[4] - 随着注册制全面推行,保荐机构将面临更高标准的执业要求和更严格的问责机制[4] - 在全面注册制时代,“合规风控能力”已成为投行乃至整个券商的核心资产与定价基石[5]
申万宏源再吃罚单,去年保荐项目半数“折戟”,投行业务负面压力大增
搜狐财经· 2025-06-25 05:05
投行业务监管处罚 - 深交所对申万宏源承销保荐及两位保荐代表人采取约见谈话自律监管措施,涉及海诺尔创业板IPO项目[2] - 上交所对申万宏源投行予以通报批评,因国宏工具科创板IPO存在保荐职责履行不到位问题,两名保荐代表人被限制6个月内不得签字[2] - 申万宏源投行近半年因投行业务违规已收7张罚单,2024年以来陷入多起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3] 项目撤回情况 - 2024年申万宏源承销保荐的25个项目中14个主动撤回,撤回率达56%,涉及IPO、可转债、定向增发等类型[4] - 撤回项目包括海诺尔、国宏工具等,审核状态显示为“终止-删除”或“终止-撤回”[5] 业务质量与业绩表现 - 申万宏源承销投行质量评价从2022年A类降至2023年B类,北交所执业质量排名2024年波动明显(Q1第12位、Q2第5位、Q3第18位)[6] - 2024年手续费净收入9.73亿元,同比下滑32.64%,股权承销规模骤降92.45%至11.04亿元[6] - 2019-2021年收入平稳增长,但2022年营收下跌35.93%,2023年核心业务手续费净收入均下滑(经纪业务-16.54%、投行业务-23.29%、资管业务-23.03%)[6] 行业竞争与影响 - 当前IPO及再融资政策调整加剧市场竞争,高撤否率反映公司在项目筛选和尽职调查环节的不足[5] - 监管处罚和业绩下滑导致品牌形象受损,客户信任度下降,业务拓展和人才吸引能力受负面影响[6]
宏信证券收警示函!5项违规均为投行业务
梧桐树下V· 2025-01-03 12:25
宏信证券监管处罚事件 监管处罚核心问题 - 投行内控体系和制度不健全 [2][5] - 投行项目利益冲突审查流程不完善 [2][5] - 质控部门对投行项目尽调底稿把关不严 [2][5] - 对投行内核部门意见跟踪落实不到位 [2][5] - 投行项目材料及反馈意见报送内控流程不规范 [2][5] 监管依据 - 违反《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第四十条第一款 [5] - 违反《证券公司投资银行类业务内部控制指引》第二十条、第四十五条、第五十七条第二款、第六十一条、第六十六条 [5] 监管措施及要求 - 四川证监局对宏信证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3][5] - 公司需在收到决定书30日内提交整改书面报告 [5] - 处罚依据文号为〔2024〕100号 [3] 事件背景 - 处罚决定发布日期为2025年1月2日 [3] - 文件索引号bm56000001/2025-00000085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