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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高速: 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
证券之星· 2025-08-27 13:17
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职责 - 启动年报审计机构选聘工作并监督选聘过程[1] - 评估年报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和专业性 特别关注非审计服务对独立性的影响[1] - 经党委会前置研究后向董事会提出聘请或更换年报审计机构及审计费用的建议[1] - 与年报审计机构讨论审计范围 审计计划 审计方法及审计中发现的重大事项[1] - 协调年报审计机构的审计工作时间安排[1] - 指导内审部门工作并审核公司年度财务信息及会计报表[1] - 审核公司内控制度并对重大关联交易进行审计[1] - 监督和评估年报审计机构是否勤勉尽责[1] - 定期至少每年向董事会提交对年报审计机构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2] - 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无管理层参加的年报审计机构单独沟通会议 董事会秘书可列席[2] - 公司财务总监和董事会秘书负责协调审计委员会与经理层沟通 为委员会履职创造必要条件[2] - 每个会计年度结束15日内与审计机构协调确定上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时间安排[2] - 督促会计师事务所按时提交审计报告 口头沟通无效时以书面形式督促并记录[2] - 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前审阅公司编制的财务会计报表并形成书面意见[2] - 年审注册会计师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再次审阅公司财务会计报表并形成书面意见[3] - 公司总经理向审计委员会汇报本年度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 财务总监汇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3] - 审计委员会对重大问题进行实地考察[3]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 对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进行表决形成决议后提交董事会审批 同时提交会计师审计工作总结报告和下年度续聘或改聘决议[3] - 重点关注年报审计期间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形 原则上不得改聘 确需改聘时应约见前任和拟改聘会计师事务所[3] - 对双方执业质量做出合理评价 判断改聘理由充分性并发表意见 经党委会前置研究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再召开股东会决议[3] - 续聘下一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时应对其本年度审计工作及执业质量进行全面客观评价[4] - 达成肯定性意见时经党委会前置研究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召开股东会决议 形成否定性意见时建议改聘[4] - 改聘下一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时应通过见面沟通全面了解和恰当评价前任及拟改聘事务所[4] - 经党委会前置研究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召开股东会决议[4] - 续聘或改聘过程中的沟通情况 评估意见及建议需形成书面记录并由相关当事人签字[4] - 审计委员会委员在年报编制和审计期间负有保密义务 严防泄露内幕信息和内幕交易[4] 内部控制 - 根据审计法规部出具的评价报告及相关资料 对与财务报告信息披露事务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实施情况形成评价报告[5] -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至少包括内控制度是否建立健全 董事会对报告真实性的声明 评价工作总体情况 检查监督工作情况[5] - 包括内控制度是否有效实施 评价的依据 范围 程序和方法 重大风险及处理情况 内部控制缺陷及认定情况[5] - 包括对上一年度内部控制缺陷的整改情况 对本年度缺陷拟采取的整改措施 对本年度检查监督工作计划完成情况的评价[5] - 包括完善内控制度的有关措施 下一年度内部控制有关工作计划 内部控制有效性的结论[5] - 检查监督中发现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或重大风险时及时向董事会和审计委员会报告[6] - 报告内容包括缺陷环节 后果 相关责任追究以及拟采取的补救措施[6] 总则与附则 - 规程旨在完善公司内部控制体系 提高信息披露质量 加强审计委员会对年报编制和披露的监控[1] - 依据财政部《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制定[1] - 审计委员会委员需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要求履行职责 维护公司整体利益[1] - 委员需学习中国证监会 吉林省证监局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年度报告编制的相关规定和要求 参加相关培训[1] - 违反规程者将被追究责任[7] - 规程接受中国法律 法规 中国证监会或其授权机构公布的规范性文件 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则和公司章程约束[7] - 规程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 法规执行 与法律 法规不一致时以法律 法规为准[7] - 规程由董事会解释和修订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 此前版本同时废止[7]
格林美: 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
证券之星· 2025-08-24 16:13
公司治理与内控建设 - 公司制定工作制度以加强规范治理 完善内部控制建设和治理机制 充分发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年报编制和披露中的监督作用 提升信息披露质量 保障全体股东尤其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1] - 审计委员会委员需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要求认真履行职责 勤勉尽责开展工作 维护公司整体利益 [2] - 审计委员会委员应学习中国证监会及派出机构 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年度报告的要求 并积极参加相关培训 [3] 审计委员会工作流程 - 审计委员会在年审会计师进场前就审计计划 人员构成 风险判断 测试评价方法及年度审计重点进行沟通 评估年审会计师的业务能力 独立性和及时性 [4] - 每会计年度结束后 公司管理层需及时向每位审计委员会委员全面汇报本年度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 [5] - 会计年度结束后 审计委员会及时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前一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时间安排 [6] - 公司内审负责人和审计委员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在约定时限内提交审计报告 [7] - 审计委员会在年审会计师进场前审阅公司编制的财务会计报表 形成书面意见 [8] - 审计委员会在年审会计师进场后加强沟通 在注册会计师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再次审阅公司财务会计报表 形成书面意见 [9] - 在年审会计师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 正式审计意见前 公司安排审计委员会与年审会计师见面会 沟通审计中发现的问题 独立董事履行全面监督职责 [10] 报告审核与披露要求 - 公司财务会计报告 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需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核 [11] - 审计委员会向董事会提交会计师事务所本年度审计工作总结报告和下年度续聘或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决议 相关文件均在年报中披露 [11] 审计机构变更风险关注 - 审计委员会对资产负债表日后至年度报告出具前发生改聘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形保持高度谨慎和关注 包括连续两年变更或同一年度多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 [12] - 审计委员会关注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质量被多次行政处罚或多个审计项目被立案调查的情况 [12] - 审计委员会关注拟聘任原审计团队转入其他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形 [12] - 审计委员会关注聘任期内审计费用较上一年度发生较大变动 或选聘成交价大幅低于基准价的情况 [12] - 审计委员会关注会计师事务所未按要求实质性轮换审计项目合伙人 签字注册会计师的情形 [12] - 审计委员会在改聘下一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时 通过见面沟通方式对前任和拟改聘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全面了解和恰当评价 在对公司改聘理由充分性判断基础上形成意见提交董事会决议 并由公司股东会决定 [12] 沟通协调机制 - 公司指定董事会秘书负责协调审计委员会与会计师事务所以及公司管理层的沟通 为审计委员会履行职责创造必要条件 [13] 审计工作安排与保密要求 - 年报审计的全程工作由公司内审部门根据自身工作需要安排 [14] - 在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期间 审计委员会委员负有保密义务 严防泄露内幕信息 内幕交易等违法违规行为发生 [15] - 在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期间 审计委员会委员不得买卖公司股票 [16] 制度执行与解释 - 本规程未尽事宜 审计委员会依照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17] - 本规程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由其负责制定并解释 [18]
天源迪科: 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2025年8月)
证券之星· 2025-08-11 16:25
审计委员会职责与监督机制 - 审计委员会负责监督年报编制和披露过程 维护公司整体利益[1] - 审计委员会需检查会计师事务所的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及注册会计师从业资格[2] - 审计委员会需对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注册会计师工作质量进行全面客观评价 达成肯定性意见后提交董事会通过[2] 年报编制时间安排与沟通流程 - 公司总经理需在会计年度结束后40日内向审计委员会汇报本年度生产经营和重大事项进展[1] -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时间安排由审计委员会 财务负责人与会计师事务所三方协商确定[2] - 财务总监需在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前向审计委员会书面提交本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及相关材料[2] 审计过程监督与评估 - 审计委员会需在注册会计师进场前审阅公司编制的财务会计报表并形成书面意见[3] - 审计委员会需在进场前与注册会计师沟通审计计划 人员构成 风险判断及本年度审计重点[3] - 审计委员会需评估注册会计师完成年度审计业务的能力 独立性及及时性并形成书面记录[3] 审计结果审议与报告程序 - 审计委员会需在注册会计师出具初步意见后安排见面会沟通审计中发现的问题[3] - 审计委员会需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在约定时限内提交审计报告并记录督促方式及结果[3] - 审计委员会需对审计后的财务会计报告进行表决并提交董事会审核[3] 保密义务与沟通机制 - 审计委员会委员在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期间负有保密义务 严防内幕信息泄露[4] - 在年报披露前15日内及业绩预告披露前5日内不得买卖公司股票[4] - 董事会秘书负责协调审计委员会与会计师事务所及管理层的沟通[4]
新劲刚: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
证券之星· 2025-07-31 16:38
审计委员会职责与监督机制 - 审计委员会负责年报编制和披露的监督工作 需勤勉尽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 [1] - 审计委员会需确保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 并检查年审注册会计师从业资格 [3] - 续聘下年度会计师事务所时需全面评价本年度审计工作质量 肯定意见提交董事会通过后由股东会决议 否定意见则需改聘 [4] 会计师事务所改聘流程 - 改聘会计师事务所时需约见前任和拟聘机构 评价双方执业质量并判断改聘理由充分性 经董事会决议后由股东会最终决议并通知被改聘方参会陈述意见 [5] - 所有沟通评估意见需形成书面记录并由当事人签字 [6] 审计监督与沟通机制 - 管理层需向审计委员会汇报本年度生产经营及投融资进展 财务总监汇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审计委员会需对重大问题实地考察 [7] - 年度审计时间安排由审计委员会 财务负责人与会计师事务所三方协商确定 董事会秘书负责协调沟通 [8] - 财务总监需在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前提交审计工作安排及材料 审计委员会需提前审阅财务会计报表并形成书面意见 [9] - 审计委员会需在审计前与注册会计师沟通审计计划 人员构成 风险判断方法及年度审计重点 评估其业务能力 独立性及及时性并书面记录 [10] - 审计委员会需在注册会计师进场后加强沟通 [11] 审计意见形成与报告流程 - 在注册会计师出具初步意见后 正式审计前需安排审计委员会与注册会计师见面会沟通审计问题 审计委员会履行会面监督职责 [12] - 审计委员会需督促会计师事务所按时提交审计报告 书面记录督促方式 次数 结果及负责人签字 [13] - 审计委员会需对审计后财务会计报告表决并提交董事会 同时向董事会提交本年度审计工作总结及下年度续聘或改聘决议 [14] 信息披露与保密要求 - 审计委员会形成的所有文件需在年报中披露 [14] - 审计委员会委员在年报编制审议期间负有保密义务 严防内幕信息泄露及交易 年报披露前15日内和业绩预告披露前5日内不得买卖公司股票 [15] 记录保存与制度执行 - 所有年报相关沟通意见均需书面记录并由当事人签字 公司存档保管 [16] - 本规程未尽事宜需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执行 与法律法规不一致时以法律法规为准并及时修订规程 [17] - 本规程由董事会负责制定 解释和修订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 [18][19]
江苏有线: 江苏有线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6-04 09:18
公司决策 - 公司拟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为2025年年报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1] - 董事会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议案 [5] - 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 [5] 会计师事务所概况 -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成立于1993年 采用特殊普通合伙制 注册于北京市 [1] - 上年度末拥有合伙人199人 注册会计师1052人 其中522人具有证券业务审计经验 [1] - 最近一年经审计收入总额203,338.19万元 其中审计业务收入154,719.65万元 证券业务收入33,220.05万元 [1] - 上年度审计上市公司客户169家 覆盖制造业、信息技术服务业等主要行业 [1] - 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6家 审计收费总额22,208.86万元 [2] 审计团队配置 - 项目合伙人靳军2002年成为注册会计师 2014年加入中兴华 近三年签署金正大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 - 签字注册会计师陆桂林2020年取得资质 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 [3] - 质量控制复核人王克亮2009年取得资质 曾复核汇鸿集团等多家中兴华审计的上市公司 [4] - 审计团队近三年无执业处罚记录 [4] 审计费用安排 - 2025年度审计费用总额191.52万元 其中报表审计169.74万元 内部控制审计21.78万元 [4] - 审计收费定价基于专业责任程度、技术人员等级及工作时间等因素确定 [5] - 较2024年审计费用增加10% [5] 职业风险保障 - 职业风险基金上年度末余额10,450万元 [2] - 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0,000万元 可覆盖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2] - 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4次 行政监管措施18次 [2] - 在亨达股份证券虚假陈述案中承担20%连带赔偿责任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