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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信息分类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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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信息按照失信严重程度实行分类管理
中国证券报· 2025-09-02 01:12
信用修复制度框架 - 国家发展改革委起草《信用修复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旨在建立统一规范、协同共享、科学高效的信用修复制度 帮助信用主体高效便捷重塑信用 [1] - 信用主体指在"信用中国"网站依法公示失信信息的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信用修复指纠正失信行为并履行义务后申请终止公示或移除失信信息的活动 [1] 失信信息分类与公示期限 - 失信信息按严重程度分为轻微、一般、严重三类 分别设置不同公示期限 遵循过罚相当原则 [1] - 轻微失信信息可不公示或法定责任履行完毕即可申请修复 确需公示的最长期限为3个月 [1] - 一般失信信息最短公示期3个月 最长1年 [1] - 严重失信信息最短公示期1年 最长3年 [1] - 最短公示期届满后可申请修复 最长公示期届满且完全履行义务后信息自动停止公示 [1] 信用修复申请条件与方式 - 信用修复方式包括移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终止公示行政处罚信息、移出异常名录和修复其他失信信息 [2] - 申请需同时满足四个条件:达到最短公示期限 纠正失信行为并完全履行义务 公开作出真实有效的信用承诺 符合法律法规其他要求 [2] - 破产重整企业持人民法院批准裁定书可申请信用修复 行业主管部门需在10个工作日内临时屏蔽违法失信信息并解除管理措施 [2]
失信信息实行分类管理发改委就信用修复管理办法征集意见
证券时报· 2025-09-01 18:47
证券时报记者韩忠楠 值得关注的是,对于那些破产重整企业的信用修复,《管理办法》也作出了明确要求,重整计划或者和 解协议执行期间,重整企业或者管理人可以持人民法院批准重整计划或者认可和解协议的裁定书, 向"信用中国"网站提出信用修复申请。行业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按照最小必 要原则,临时屏蔽违法失信信息,临时解除可能影响重整计划或者和解协议执行的管理措施。重整计划 或者和解协议未执行成功的企业,行业主管部门应当恢复其原有违法失信信息公示状态。 据悉,此次公开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5年9月30日。接下来,信用修复的协同联动措施也将配套实 施。 (文章来源:证券时报) 其中,轻微失信信息包括以简易程序对信用主体作出的行政处罚信息;以普通程序对信用主体作出的警 告、通报批评等行政处罚信息等。轻微失信信息可以不予公示或法定责任履行完毕即可申请修复,确有 必要公示的,公示期最长为3个月。 一般失信信息则包括暂扣许可证件、降低资质等级、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行政处罚信息等, 其最短公示期为3个月,最长为1年。 严重失信信息包括吊销许可证件、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的 ...
轻微失信信息可以不予公示 信用修复管理办法征求意见
北京商报· 2025-09-01 16:31
信用修复制度框架 - 国家发展改革委起草《信用修复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旨在建立统一规范、协同共享、科学高效的信用修复制度 帮助信用主体高效便捷重塑信用 [1] - 信用主体指在"信用中国"网站依法公示失信信息的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信用修复指信用主体纠正失信行为并履行义务后申请终止公示或移除失信信息的活动 [1] 失信信息分类与公示期限 - 失信信息按严重程度分为轻微、一般、严重三类 分别设置不同公示期限 遵循过罚相当原则 [1] - 轻微失信信息可不公示或法定责任履行完毕即可申请修复 确需公示的最长公示期为3个月 [1] - 一般失信信息最短公示期3个月 最长1年 [1] - 严重失信信息最短公示期1年 最长3年 [1] - 最短公示期届满后信用主体可申请修复 最长公示期届满且履行义务后信息自动停止公示 [1] 信用修复申请条件与方式 - 信用修复方式包括移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终止公示行政处罚信息、移出异常名录和修复其他失信信息 [2] - 申请修复需同时满足四个条件:达到最短公示期限 纠正失信行为并完全履行义务 公开作出信用承诺 符合法律法规其他要求 [2] - 破产重整企业持人民法院批准裁定书可申请信用修复 行业主管部门需在10个工作日内临时屏蔽违法失信信息并解除管理措施 [2]
失信信息实行分类管理,国家发改委就信用修复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
北京商报· 2025-09-01 13:34
北京商报讯(记者 廖蒙)9月1日,据国家发改委官网,为建立健全统一规范、协同共享、科学高效的 信用修复制度,更好帮助信用主体高效便捷重塑信用,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信用 修复制度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有关要求,国家发改委研究起草了《信用修复管理办法(征求意见 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此次公开征求意见的时间为2025年9月1 日至2025年9月30日。 《征求意见稿》同时提到,符合以下所有条件的信用主体,可以向"信用中国"网站申请信用修复,具体 条件为:达到最短公示期限;纠正失信行为,完全履行行政处罚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所规定的义务;公 开作出信用承诺,承诺内容应包括所提交材料真实有效,并明确愿意承担违反承诺的相应责任;法律法 规要求的其他条件。 《征求意见稿》提出,失信信息按照失信严重程度实行分类管理,原则上划分为"轻微、一般、严重"三 类,按照过罚相当原则,分别设置不同的公示期限。最短公示期届满后,信用主体方可按规定申请信用 修复;最长公示期届满且信用主体纠正失信行为、完全履行相关义务后,相关信息自动停止公示。公示 期限自失信信息公示之日起开始计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