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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资金合规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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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东时: 关于北京证监局对公司出具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整改报告
证券之星· 2025-08-22 16:48
监管措施背景 - 公司收到北京证监局出具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 要求对指出的问题进行整改[1] 违规事项 - 公司未按期归还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10600万元[2] - 该行为违反《股票上市规则》第1.4条、第7.7.3条及《规范运作指引》第6.3.14条等规定[3] 资金状况 - 公司涉诉案件较多且资金流动性面临压力[2] - 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已清偿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款3.87亿元[3] 整改措施 - 加快与商业银行对接新增授信额度与展期方案[3] - 处置部分非核心固定资产提升资金周转效率[3] - 优化经营性现金流管理压缩非必要开支[3] - 通过司法调解与协商谈判加速资金回流[3] - 聘请专业法律团队处理账龄较长或存在争议的债权[3] 运营优化 - 动态监测市场环境变化 实施主动型市场策略[4] - 强化以新兴社交媒体平台为核心的线上精准营销体系[4] - 构建全周期精细化服务体系 建立教学服务全流程追溯机制[4] - 持续投入教研资源迭代升级课程体系与教学方法[4] 治理提升 - 强化关键岗位人员对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法规制度的学习[5] - 充分发挥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的核心引领与监督职能[5] - 清晰界定各部门岗位职责权限 完善内部监督机制[5] 整改安排 - 整改责任人为董事长、总经理、财务总监[5] - 公司正全力推动整改进程 确保募集资金归还工作及时完成[5]
交易商协会,出手!
券商中国· 2025-08-19 08:09
交易商协会自律调查 - 银行间交易商协会于8月18日对募集资金违规相关机构启动自律调查 涉及个别发行企业混用及挪用债务融资工具募集资金 且相关资金监管行未有效履行监管职责 [1] - 交易商协会监测到违规行为涉及多期债项及较大金额 但未披露具体金额数据 [1] - 今年1月交易商协会已发现类似问题 资金监管银行不履职或形式履职问题较为突出 [1] 募集资金监管机制与违规情形 - 银行间市场形成"发行文件约定用途-监管行监管资金-存续期排查"的机制安排 以保障资金流向重点支持领域 [2] - 资金监管行存在用款审核形同虚设问题 审核企业划款指令时不把关或走过场 [2] - 部分资金监管行未按穿透原则监管资金流向 对划出监管账户的募集资金不跟踪不关注 [2] - 个别企业与资金监管行未签订或违规签订资金监管协议 或在协议中免除监管行审核职责 [2] - 企业违规选任非承销机构银行担任资金监管行 或变更监管行未及时披露 [2] 资金监管行职责与要求 - 资金监管行被定位为募集资金合规使用的安全阀 需由具备资金监管业务能力的银行类债务融资工具承销机构担任 [3] - 企业不得按亲疏关系选任非承销机构作为监管行 [3] - 监管行变更需提前1个工作日披露拟变更后的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开立情况 [3] - 企业需加强制度学习及合规意识 避免违规操作导致不利后果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