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公司退出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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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季度偿付能力“体检”:5家不达标,提升偿付能力有何妙招
北京商报· 2025-08-04 13:30
偿付能力披露情况 - 截至8月4日已有143家保险机构披露二季度偿付能力报告包括60家人身险公司和83家财产险公司与再保险公司 [1] - 其中5家保险公司偿付能力未达标包括4家财产险公司(安华农险、华安保险、亚太财险、前海财险)和1家人身险公司(华汇人寿) [1][3] 偿付能力达标标准 - 须同时满足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不低于50%、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不低于100%、风险综合评级在B类及以上三项指标 [3] - 三项关键指标中任意一项不符合即视为偿付能力不达标 [3] 未达标原因分析 - 5家险企均因风险综合评级为C类不满足达标要求 [3] - 安华农险评级不达标主因公司治理风险包括董事长空缺多年及总经理无正式人选 [3] - 华安保险表示风险综合评级为C受公司治理结果影响 [7] 未达标的影响 - 直接影响保险公司信誉度使消费者质疑其财务稳健性 [4] - 可能导致评级机构下调信用评级加大融资难度和成本削弱市场竞争力 [4] - 将面临监管谈话、限制高管薪酬水平、责令停止部分或全部新业务等监管举措 [4] - 直接影响业务拓展和保费收入阻碍正常经营发展 [5] 改善偿付能力的措施 - 华安保险已完成董事会换届偿付能力充足率提升至150%以上并通过优化业务结构减少最低资本占用加强成本管控 [7] - 亚太财险进行数据梳理剖析评级失分点督促相关部门落实整改 [7] - 直接方式包括增资扩股增强自有资金实力提高偿付能力充足率 [8] - 优化产品结构减少高风险产品比例控制赔付率降低整体风险水平 [8] - 出售非核心资产或寻求战略投资者筹集资金改善财务状况 [8] - 加强风险管理机制建设利用大数据分析预测潜在风险 [8] 长期未达标案例 - 华汇人寿自2022年一季度起连续十多个季度风险综合评级为C类业务基本停滞仅有一款团体定期寿险可售且无法形成团体保障计划 [9] - 公司持续开展治理整改工作但尚未有实质性改变 [9] 市场退出机制 - 对风险大、不具备持续经营能力的保险机构收缴金融许可证并依法进入破产清算程序 [10] - 建立健全的退出机制可净化市场环境淘汰整改无望企业保护投保人权益 [9] - 明确退出规则促使公司重视风险管理与合规经营避免连锁反应 [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