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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染病防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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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部署做好国庆中秋重点传染病防治
新华社· 2025-09-27 08:31
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疫情防控组日前印发《关于做好2025年国庆中秋前后及秋冬季新冠病毒感染等重点 传染病防治工作的通知》,对近期及下一阶段重点传染病防控工作进行全面部署,确保人民群众健康平 安过节。 通知还强调,各地要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相关要求,确保防控工作不放松、不断线,为经济社会发展 创造良好环境。 (文章来源:新华社) 通知指出,当前我国传染病疫情形势总体平稳,但秋冬季面临新冠病毒、流感病毒、呼吸道合胞病毒等 多种病原体活动逐步增强,将出现多种呼吸道传染病交替或共同流行态势。10月至11月,南方部分省份 仍处于蚊媒传染病流行季节。同时,诺如病毒胃肠炎等肠道传染病也进入高发期。加之国庆中秋前后人 员流动和聚集增加,疫情传播风险和防控难度加大。 国家疾控局传染病防控司有关负责人表示,整体来看,在持续落实好各项防治措施的基础上,国庆中秋 前后及秋冬季全国疫情形势总体平稳可控。 通知围绕七大方面提出具体要求,包括各地要加快建成并实体运转省统筹区域传染病监测预警与应急指 挥信息平台;依法落实口岸卫生检疫,并加强对学校、托幼机构、养老机构、文化和旅游场所等重点场 所的指导与督促;鼓励重点人群主动接种疫苗,动态统筹调 ...
智慧监测、科学救治:传染病防治新法新在哪?
新华社· 2025-09-23 14:05
新华社北京9月23日电 题:智慧监测、科学救治:传染病防治新法新在哪? 新华社记者徐鹏航、顾天成 传染病防治工作事关公共卫生安全,事关守护人民健康。今年9月1日起,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 国传染病防治法》正式实施。 新法有哪些新看点?下一步建强防治体系怎么做?国家疾控局23日召开新闻发布会,进行相关解 读。 加强传染病监测预警 监测预警和疫情报告是防范化解重大疫情风险的关键所在。发布会公布数据显示,目前,我国传染 病网络直报系统已覆盖8.4万家医疗卫生机构,是全球规模最大的传染病报告系统。 新法要求,建立重点传染病以及原因不明的传染病监测哨点,拓展传染病症状监测范围;建立智慧 化多点触发机制,增强监测的敏感性和准确性。 下一步,国家疾控局将修订传染病报告规则和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规范,建立传染病报告激励机 制,推动建设法定报告和主动监测相结合的监测报告模式。 建立健全重大传染病疫情医疗救治体系 传染病医疗救治,是疫情处置的"生命防线"。国家卫生健康委法规司副司长、一级巡视员龚向光介 绍,新法要求,建立健全重大传染病疫情医疗救治体系,建立由传染病专科医院、综合医院、中医医 院、院前急救机构、临时性救治场所、基层医 ...
9月起,这些新规将施行
财联社· 2025-09-01 01:08
学前教育行业 - 2025年秋季学期起免除公办幼儿园学前一年保育教育费 民办幼儿园参照当地公办标准减免费用[1] - 财政部和教育部将根据学龄人口变化及财力状况研究完善免费政策 西藏等特定地区延续现行政策[1] 住房租赁行业 - 2025年9月15日起出租住房需符合建筑消防标准 非居住空间禁止单独出租[2] - 押金收取需在合同中明确数额及返还条件 除约定情形外不得无故扣减押金[2] - 房源信息发布需真实准确完整 禁止虚假误导性信息及隐瞒重要信息[2] 农村基建行业 - 农村公路建设以提升路网质量为重点 与国道省道衔接促进城乡交通一体化[3] - 新建公路需符合技术等级 现有不达标道路需升级改造 优先利用现有道路改建[3] - 简化小型项目审批程序 鼓励采用以工代赈方式建设[3] 消费金融行业 - 2025年9月1日至2026年8月31日对个人消费贷款实施财政贴息 单笔5万元以下消费全额贴息[4] - 单笔5万元以上消费对汽车/养老/教育/旅游/家装/电子/医疗等重点领域贴息 上限5万元[4] - 政策到期后可能延长期限并扩大支持范围[4] 养老金融行业 - 2025年9月1日起新增三种个人养老金领取情形:医疗自付超人均可支配收入/领取失业保险12个月/正在领取低保[5] - 原有领取条件维持:达到退休年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出国定居[5] 电动车制造行业 - 2025年9月1日起禁止生产销售未获CCC认证及不符合新国标电动自行车[6] - 新标准要求电池控制器限速器防篡改 塑料用量限整车质量5.5% 铅蓄电池车重限63kg[6] - 给予3个月销售过渡期至2025年11月30日 12月1日起全面执行新标准[6] 人工智能行业 - 2025年9月1日起人工智能生成内容需采用显式标识(文字声音图形)或隐式标识(技术嵌入)[7] 医疗健康行业 - 新传染病防治法明确甲乙丙类划分标准 禁止过度收集信息及非疫情防控使用[8] - 完善疫情应急处置制度 地方政府可对不明传染病预先采取甲类防控措施[8] 能源流通行业 - 成品油流通新规规范批发仓储企业备案及零售经营许可程序[10] - 要求企业合规经营并报送购销存数据 实施数智化分级监管[10] 土地资源行业 - 新划拨用地目录严格限制划拨方式 确需划拨需经政府批准[12] - 建设单位同意有偿使用土地时需采取出让或租赁方式[12] 动物医疗行业 - 2025年9月1日起启用新版动物诊疗许可证 通过政务平台自动生成防伪信息[13] - 规范兽医处方权限及用药行为 禁止使用假劣兽药[13]
事关养老金、学前教育、“小电驴”新国标……这些新规即将施行!
证券时报· 2025-08-31 13:43
学前教育政策 - 2025年秋季学期起免除公办幼儿园学前一年保育教育费 [4] - 民办幼儿园参照同类型公办标准减免保育教育费 [4] 住房租赁监管 - 禁止非居住空间单独出租用于居住 [5] - 出租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扣减押金 需在合同中明确押金条款 [5] - 禁止使用暴力等非法方式迫使承租人腾退房屋 [5] 电动自行车新国标 - 非金属材料防火阻燃要求强化 塑料总质量限整车5.5%以下 [6] - 限制电动机最高转速 缩短制动距离 鼓励安装后视镜 [6] - 实施"一车一池一充一码"防篡改技术 2025年12月1日后所有在售产品需符合新标 [6] 传染病防治机制 - 新修订法规强调建立健全防治体制机制 明确各方责任 [7] - 实行联防联控、群防群控模式 [7] 人工智能内容标识 - 服务提供者需对生成内容添加显式标识 文件元数据添加隐式标识 [11] - 应用程序平台需审核AI服务提供者的标识材料 [11] - 用户发布生成内容时需主动声明并使用标识功能 [11] 农村公路建设 - 以提升路网质量为重点 推动提档升级和结构优化 [12] - 偏远地区有序推进路网延伸 提高通达水平 [12] - 现有不符合技术等级公路需升级改造 县级政府组织实施 [12] 行政区划代码管理 - 县级及以上代码由民政部确定 乡级代码由省级民政部门确定 [13] - 明确省地县乡四级代码位数和组成 规定各号段建制类型 [13] - 实行顺序编制、唯一对应、废码不用原则 [13] 最低工资标准 - 北京市月最低工资标准从2420元上调至2540元 [15] - 非全日制小时工资从26.4元调整为27.7元 [15] 区域科技协同 - 长三角四省市同步施行科技创新协同决定 [17] - 明确战略科技力量共育、平台共建和关键技术共研 [17] 平安建设重点 - 福建省将电信诈骗、金融风险等11个领域列为重点治理内容 [18] 退役军人就业 - 山东省规定机关事业单位国企优先招录退役军人 [20] 职业教育培训 - 河南省要求职业学校推行就业导向培训模式 突出实操技能 [22] 企业检查规范 - 海南省规定检查不得要求提供无关资料 企业有权拒绝违规检查 [24]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人民日报· 2025-08-18 22:31
传染病分类与管理 - 传染病分为甲类、乙类、丙类及突发不明原因传染病,甲类包括鼠疫和霍乱[3] - 乙类传染病包含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艾滋病、病毒性肝炎等27种,丙类包含流行性感冒、手足口病等11种[4][5] - 国务院疾控部门可动态调整传染病目录,乙类中传染性非典型肺炎和肺炭疽需按甲类措施管理[5] 预防控制体系 - 国家实行免疫规划制度,免费提供免疫规划疫苗,省级政府可增加疫苗种类[24] - 二级以上医疗机构需设专门科室负责传染病预防控制,基层机构承担健康教育和疫情报告[26] - 疾控机构需履行疫情监测、流行病学调查、实验室检测等9项核心职责[25] 监测预警机制 - 建立多点触发监测预警体系,实行网络直报制度:甲类和新发传染病2小时内上报,乙丙类24小时内上报[45] - 跨部门信息共享机制覆盖卫生健康、农业农村、海关等8个部门[44] - 疾控机构需分析健康风险因素,评估疫情发展态势,提出预警建议[52][53] 疫情控制措施 - 发现甲类传染病时需立即隔离治疗患者、医学观察密切接触者[58] - 疫情暴发时可采取停工停课、封锁场所、交通卫生检疫等6类紧急措施[63][68] - 省级政府可决定区域封锁,国务院负责跨省封锁及国境封锁决策[66] 医疗救治体系 - 建立由专科医院、综合医院、中医医院构成的分类救治体系,设置发热门诊并实行预检分诊[76][77] - 优先审评审批传染病防治药品器械,紧急情况下可超说明书用药[79] - 政府保障甲类传染病患者医疗费用,个人负担部分由财政补助[88] 保障与监督机制 - 中央和地方两级医药储备体系涵盖药品、医疗器械及防护用品[89] - 对从事传染病防治人员给予卫生防护津贴,对贡献突出者予以表彰奖励[91][20] - 监管部门可对饮用水、消毒产品、公共场所卫生条件开展监督检查[93][107]
第六届泛亚太地区军事医学大会组织系列学术交流活动
央视新闻· 2025-06-26 11:18
大会概况 - 第六届泛亚太地区军事医学大会于6月26日展开学术活动 参与方包括24个国家和5个国际组织的专家学者 旨在搭建国际军事医学合作交流平台 [1] - 大会分为大会报告 专题研讨和壁报展示三部分 其中大会报告邀请联合国 世界卫生组织 红十字国际委员会等国际组织的中国专家参与 [1] 专题研讨内容 - 专题研讨围绕4个主题展开 包括卫生勤务理论与管理创新 战创伤救治水平提升 区域传染病及疫情防控 特种医学与作业医学保障 [1] - 专题研讨安排45名院士 专家作报告 议题覆盖人工智能 无人机战场救治 生物医学 传染病防治等前沿领域 [1] - 各国军医分享实战案例 如沙特阿拉伯军医介绍国际疾病分类第十版在军队医院的应用 缅甸军医分享现代战争外科实践 阿联酋军医总结战地医院救灾经验 中国军医展示延长战创伤黄金救治窗技术 [1] 壁报展示成果 - 壁报展示区汇集国际军事医学前沿研究成果 共收到14个国家559篇投稿论文 经评审展示115篇壁报 [2] - 参会专家通过壁报展示进行面对面交流 加拿大武装部队国际药师联合会代表评价展示内容具有前瞻性和创新性 [2] - 国际军事医学委员会官员表示会议学术水平权威前沿 报告内容专业丰富 对提升泛亚太地区军事医学水平有积极作用 [2]
受权发布丨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新华社· 2025-04-30 12:49
传染病分类与管理 - 传染病分为甲类、乙类、丙类三类,甲类包括鼠疫、霍乱,乙类包括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艾滋病等,丙类包括流行性感冒、手足口病等 [3] - 国务院疾病预防控制部门可调整传染病目录,甲类需国务院批准,乙类、丙类由国务院卫生健康主管部门批准 [4] - 对乙类传染病中的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肺炭疽需采取甲类防控措施,其他乙类传染病需采取甲类措施的需经批准 [4] - 省级政府可根据情况决定将常见多发传染病按乙类或丙类管理并公布 [5] 防治体制机制 - 国家建立健全传染病防治体制机制,实行联防联控、群防群控 [6] - 县级以上政府建立健全疾病预防控制、医疗救治、应急处置、物资保障和监督管理体系 [7] - 国务院卫生健康主管部门牵头组织协调全国传染病疫情应对工作,国务院疾病预防控制部门负责预防控制工作 [8] - 发生重大传染病疫情时,国务院和县级以上政府可设立应急指挥机构、启动应急响应 [9] 预防措施 - 国家实行免疫规划制度,政府免费提供免疫规划疫苗,省级政府可增加疫苗种类 [24] -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负责传染病预防控制规划、监测、流行病学调查、实验室检测等工作 [25] - 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应有专门科室负责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负责责任区域内传染病防治 [26] - 医疗机构建筑设计和服务流程应符合预防感染要求,严格执行管理制度和操作规范 [27] 监测与报告 - 国家加强传染病监测预警工作,建设多点触发、快速反应的监测预警体系 [32] - 发现甲类传染病需2小时内网络直报,乙类需24小时内,丙类需24小时内 [35] -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传染病患者应及时向疾控机构或医疗机构报告 [36] -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接到甲类传染病报告后应在2小时内完成核实并上报 [37] 疫情控制 - 发现甲类传染病时应对患者、疑似患者隔离治疗,对密切接触者医学观察 [46] - 传染病暴发流行时,县级以上政府可采取限制聚集活动、停工停课、封闭场所等措施 [49] - 对甲类传染病病例场所或特定区域人员可实施隔离措施 [50] - 因甲类传染病发生重大疫情时,省级政府可决定实施封锁 [51] 医疗救治 - 县级以上政府应指定具备条件的医疗机构承担传染病救治任务,根据需要设置专科医院 [54] - 国家建立健全重大传染病疫情医疗救治体系,对患者分类救治,加强重症救治 [54] - 医疗机构应设置发热门诊,实行预检分诊制度,对传染病患者引导至隔离分诊点 [54] - 国家鼓励传染病防治药品、医疗器械的研制创新,对急需药品器械优先审评审批 [56] 保障措施 - 国家将传染病防治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各级政府保障防治经费 [57] - 国家加强基层传染病防治体系建设,扶持欠发达地区、民族地区和边境地区防治工作 [58] - 国家加强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能力建设,提升传染病专科医院和综合医院能力 [58] - 国家建立健全公共卫生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实行中央和地方两级医药储备 [65] 监督管理 - 县级以上政府应定期研究部署传染病防控工作,向社会发布防治工作报告 [66] - 疾病预防控制部门对医疗机构、采供血机构的传染病防治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67] - 发现可能被污染的饮用水源、食品等可采取临时控制措施 [68] -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举报违反传染病防治法的行为,查实后给予奖励 [70] 法律责任 - 地方政府未依法履行报告职责或未采取控制措施的,对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71] - 医疗机构未按规定报告疫情或未消毒处理的,可吊销执业许可证并处罚款 [73] - 采供血机构未按规定报告疫情的,可吊销执业许可证并处罚款 [74] - 饮用水供水单位未取得许可或水质不达标的,可吊销许可证并处罚款 [75]
人大常委会丨传染病防治法完成修订 强化公共卫生法治保障
新华网· 2025-04-30 10:22
传染病防治法修订 - 新修订的传染病防治法将于2025年9月1日起施行 包含9章115条 涵盖预防 监测 疫情控制 医疗救治等全流程 [1] - 法律明确传染病防治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 人民至上 预防为主 防治结合 依法科学防控的原则 [1] - 国家将建立健全传染病防治体制机制 强化属地 部门 单位和个人责任 实行联防联控 群防群控 [1] 公共卫生体系建设 - 新法为构建以医疗卫生机构为主体 全社会协同的疾控体系提供法治保障 [1] - 法律将提升传染病监测预警 应急处置 检验检测 医疗救治等核心能力 [1] - 修法强调依法防控 科学防控和全民参与理念 体现公共卫生治理能力现代化决心 [2] 权责划分与执行机制 - 新法明晰政府部门 疾控机构 医疗机构 企业及个人在防治中的权利义务 [1] - 强化跨部门传染病防治协作机制 提升法律权威性和执行力 [1] - 法律修订展现我国公共卫生领域法律的前瞻性和适应性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