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后监管

搜索文档
《广告法》修订实施十年来,广告监管执法有何变化?
腾讯研究院· 2025-08-29 08:03
文章核心观点 - 新《广告法》实施十年来推动广告行业规模与质量双重跃升 构建健康有序市场生态 监管体系实现从传统向互联网化、技术化、协同化转型 [2][3][6][8][15] - 广告监管重心从事前审批转向事后监测 执法对象从传统媒体偏向互联网媒介 监管模式向技术智能监管转进 [5][6][7][9][10] - 行业面临新兴业态监管挑战 包括商业广告与非广告宣传界限模糊 新消费品广告规制缺失 网络广告执法手段滞后等问题 [15] 广告行业十年发展成果 - 广告产业规模持续扩张 2016年营业额达6000亿元 互联网广告占比超50% 2024年总收入首次突破万亿元达10310.7亿元 其中互联网广告收入8919.1亿元占比86.5% [6] - 传统媒体加速数字化转型 电视台等传统单位互联网广告业务增长超60% [6] - 市场准入门槛取消 广告发布主体数量激增 形成完全自由竞争市场 [3] 广告监管体系变革 - 导向监管全面强化 自2016年起成为市场监管系统头等任务 协同宣传部、网信办开展公益广告展播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播 [4] - 执法重点转向互联网领域 2024年查处违法广告案件4.69万件 其中互联网广告违法案件3万余件占比63.97% [6] - 建立技术智能监测体系 2016年成立全国互联网广告监测中心 2019年建设移动端监测中心 实现每日超10亿级广告量的智能化监管 [8] 监管机制优化 - 事前审批大幅精简 从1994年26项许可缩减至仅保留特殊商品服务广告审查一项 [10] - 监管模式系统化常态化 以广告监测和举报投诉为双主线 重点打击医疗、食品、金融等民生领域虚假广告 [12] - 构建社会共治格局 通过联席会议机制实现跨部门协同 整合行业协会、平台、媒体等社会监督力量 [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