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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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个高频问题理清大病医疗如何正确申报丨个税扣除信息确认系列热点问答之三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12-09 07:57
欢迎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 划重点 不同于子女教育、赡养老人等可按月享受的专项附加扣除,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是按自然年度核算,只能在次年3月-6月办理个人 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清缴时填报享受。因为当年看病产生的医药费用,要到年度结束后才能统计出全年累计的自付金额,判断是否 达到1.5万元的起付线,所以没法提前确认下一年度的扣除信息 。纳税人在办理汇算清缴时,可通过个人所得税App填报相关信息。 我们收到不少网友留言咨询相关问题,今天,我们梳理了 一组 大病医疗 专项附加扣除热点问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想了解具体政策 请查看 《最全!7项个税专项附加扣除一图搞定》 。 1.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的扣除方式是怎样的 ? 答: 在一个纳税年度内,纳税人发生的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用支出,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指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自付部分) 累计超过15000元的部分,由纳税人 在办理年度汇算清缴时 ,在80000元限额内据实扣除。 2.纳税人配偶、子女的大病医疗支出是否可以在纳税人税前扣除 ? 6.大病医疗支出中,纳税人年末住院,第二年年初出院,这种跨年度的医疗费用,如何计算扣除额?是分两个年度分别扣除吗 ? 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