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维权
搜索文档
杜绝骚扰营销需社会各方共同发力
人民网· 2025-07-06 01:31
消费者维权案例 - 上海市民胡先生因招商银行信用卡中心持续电话营销骚扰提起诉讼,最终获赔5000元精神损害抚慰金 [1] - 该案件为消费者维权提供样本,反映个体维权需面对高时间成本与举证难度 [2] - 多数消费者选择忍受或被动应对,凸显个体维权在系统性骚扰面前的无力感 [2] 企业责任问题 - 银行等机构作为电话营销受益者,存在纵容外包团队过度推销的行为 [2] - 部分企业将客户信息与营销业务捆绑销售,缺乏内部整改动力 [2] - 企业需切断骚扰电话利益链条,建立客户信息保护与营销规范 [2] 监管与法律现状 - 现行法律对骚扰行为约束条款存在执行模糊地带,如认定标准与处罚力度不明确 [3] - 监管部门对运营商技术拦截要求未形成刚性约束,灰色产业链持续存在 [3] - 需细化立法并强化执法手段,迫使企业遵守规范 [3] 技术治理方案 - 运营商应利用大数据、AI技术建立自动拦截系统,监测高频异常呼叫 [3] - 需完善号码溯源机制,追踪骚扰电话源头责任方 [3] - 技术应从骚扰工具转化为消费者权益保护手段 [3] 行业治理方向 - 需构建企业自律、监管铁腕、技术创新的多方联动治理体系 [1][3] - 社会需形成全民"较真"氛围与制度高压,杜绝营销骚扰 [1][3]
预付式消费司法解释实施两个月消费者体验如何?记者调查
北京青年报· 2025-06-30 22:40
预付式消费新规实施效果 - 最高法《解释》明确消费者7日内可无理由要求返还预付款本金,且经营者不得以"已发提成"等理由拒绝退款[2][3] - 连锁健身房优化转卡流程,从需满足"新卡新用户"条件改为仅需提供新手机号即可转卡,退款时扣除10%违约金[4] - 个体商家在退费转卡方面限制较少,但连锁店在服务优化和合同明确性上更优[4] - 部分商家因《解释》出台改为线上团券促销模式,取消预付卡并开放转卡退费限制[4] 消费者维权案例 - 健身机构以"已设计训练计划"为由仅愿退50%费用,法院依《解释》判令全额退款1万元[2] - 消费者因教练更换要求退2万元课程被拒,法院认定"过期作废"条款无效并判赔12240元及利息[6][7] - 消费者发现原教练实为公司股东,通过《解释》明确可追索利息等权利[7] 行业合同条款变化 - 《解释》明确7类霸王条款无效,包括"收款不退""限制转卡"等制式合同条款[8] - 经营者单方提价或降质行为被认定为违约,消费者可主张按原合同履行[10] - 转卡需遵守诚信原则,禁止消费者滥用债权转让权利[10] 企业经营模式调整 - 部分养生店取消预付卡模式转为线上团券促销[4] - 商场需审核租户资质,未尽义务需承担连带责任[10] - 经营者通过关联公司"套娃式"代付行为被规制[13] 消费结算规则 - 消费者自身原因退款时,已消费部分按原价计算[13] - 非消费者原因退款则按折后价计算已消费金额[15] - 经营者不得要求消费者补足按原价计算超出的差价[15]
拒开发票?小心踩了民法典的“雷”!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05-31 00:53
消费者权益保护 - 消费者在购买商品后有权要求商家开具发票作为维权凭证 [6][7] - 商家拒绝开具发票属于违法行为 消费者可通过税务部门进行投诉维权 [6][7] - 发票是维护消费者权益的重要法律凭证 商家必须依法开具 [8] 商家经营规范 - 商家应当遵循诚信原则 依法纳税并接受监管 [7]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 销售商品必须向付款方开具发票 [8] - 未按规定开具发票的商家可能面临1万元以下罚款 违法所得将被没收 [8] 税务法规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营利法人从事经营活动应当遵守商业道德 [8] - 税务部门有权对拒开发票行为进行查处并责令改正 [7][8] - 商家拒开发票行为可能影响其信用记录 [7]
马上评|这种“维权”已经不算薅羊毛,涉嫌犯罪了
新浪财经· 2025-05-15 04:19
案件概述 - 00后女生王某通过故意抓挠皮肤制造过敏假象,以酒店卫生不达标为由要求退还房费,在10多家酒店得手 [1] - 上海某连锁酒店经理发现王某在外省也有类似纠纷记录后报警,警方调查发现王某一个月内辗转10多家酒店均以相同手法索赔 [1] - 医生证实王某症状系自行抓挠所致,4月24日警方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将其抓获 [1] 行为定性 - 王某行为已超越正常维权范畴,属于虚构事实栽赃酒店,主观上以非法侵占财产为目的 [3] - 其手法包括故意制造皮肤过敏假象诬陷酒店,且在上海及外地10多家酒店重复实施,涉嫌金额达万元以上 [3] - 类似案件中违法分子常以"维权"名义实施敲诈,如餐饮行业故意放置异物索赔,司法实践明确此类行为应追究刑事责任 [4] 社会影响 - 王某被抓获后仍态度嚣张,未认识到行为的违法性质,此前因屡屡得手而变本加厉 [4] - 部分消费者将敲诈行为误认为"本事",为蝇头小利不惜以身试法,严重破坏市场秩序 [4] - 警方强调维权需通过合法合理途径,虚构事实敲诈商家将面临刑事处罚 [5]
冲上热搜!万元买的浪琴只剩表带,客服也懵了?网友:浪还在琴没了
新华网财经· 2025-05-14 07:00
浪琴产品质量事件 - 消费者反映浪琴嘉岚系列腕表表盘脱落 表带完好 官方客服称未遇类似情况[1][5] - 网友自发建立维权群 调侃"买了个手镯" 钢印LOGO是最后标识[13] - 浪琴售后称嘉岚系列配有6颗螺丝钉 正常情况下不会同时脱落 建议消费者寄回配件处理[13] 行业技术争议 - 业内人士批评浪琴超薄机械表采用传统螺丝工艺 类比"奔驰装拖拉机轮胎"[13] - 部分消费者表示同系列产品使用多年无故障 产品质量存在个体差异[9] 公司市场表现 - 2024年浪琴大中华区销售额同比下滑30% 拖累母公司斯沃琪集团净利润暴跌75%至2 19亿瑞士法郎[16] - 斯沃琪集团整体净利润降至17 4亿元人民币 浪琴成为业绩最大拖累因素[16] 消费者维权困境 - 法律诉讼需预付5000元鉴定费 而残值表带仅值1500元 维权成本远超损失[14] - 保修条款要求消费者自证"非人为损坏" 实际操作中维权门槛过高[13] - 2023年湖南消费者遭遇康卡斯系列表圈脱落 被品牌认定为人为损坏需支付1600元维修费[16]
现在电商取消仅退款了!老百姓买东西碰到烂货、假货,以后咋办?
搜狐财经· 2025-04-26 18:44
文章核心观点 电商取消“仅退款”是对消费者底线的试探,是系统性的倒退,消费者维权困难,平台为自身利益忽视消费者权益,但消费者可换方式战斗,市场最终会对这种风气作出反应 [3][4][7] 分组1:取消“仅退款”对消费者的影响 - 消费者购物后退货退款困难,在消费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失去了拉平不公平战斗的手段 [1][3] - 消费者说话的权利被剥夺,被迫进入“高风险区”,维权流程复杂,精疲力竭 [4][5] - 电商大促活动不如以前便宜,规则复杂,优惠券难以使用,消费者遇到良心商家只能靠运气 [7] 分组2:取消“仅退款”的原因及平台态度 - 平台取消“仅退款”是为了省事,减少投诉和纠纷,让数据更好看 [5] - 平台曾被约谈整改,但换个形式继续老一套,不把消费者意见当回事 [9] 分组3:消费者的应对方式及市场趋势 - 消费者可通过博主拆盲盒、开箱、实物对比等方式曝光劣质商家,换方式战斗 [9] - 消费者应提高信息素养,购物前多了解商家情况,不依赖平台 [9] - 当越来越多消费者觉醒,口碑被看重时,市场会对取消“仅退款”的风气作出反应 [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