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转换公司债券提前赎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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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宏科技: 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提前赎回之法律意见书
证券之星· 2025-08-26 13:13
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与上市情况 - 公司于2021年5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议案 [4] - 公司于2021年6月11日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上述议案并授权董事会办理发行事宜 [4] - 中国证监会于2022年6月9日核准公司公开发行面值总额51,5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 [5] - 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2年12月8日完成发行,规模5.15亿元,共计515万张,债券简称"华宏转债",代码"127077" [5] - 债券于2023年1月10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存续期限为2022年12月2日至2028年12月1日,转股期为2023年6月8日至2028年12月1日 [5] 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 初始转股价格为15.65元/股 [7] - 2023年6月5日因年度权益分派调整转股价格至15.45元/股 [8] - 2023年7月3日因触发向下修正条款,转股价格下调至13.91元/股 [8] - 2023年8月2日因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转股价格调整为13.92元/股 [8] - 2024年5月20日再次触发向下修正条款,转股价格下调至11.14元/股 [8] 赎回条款触发与执行 - 赎回条款规定:公司股票连续30个交易日中至少15个交易日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或未转股余额不足3000万元时 [6] - 2025年7月21日至8月26日期间,公司股票满足连续30个交易日中至少15个交易日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11.14元/股的130% [9] - 公司于2025年8月26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提前赎回"华宏转债"的议案 [11] - 公司于2025年8月19日披露提示性公告,说明可能触发赎回条件 [9] 法律合规性 - 本次赎回符合《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规定 [6][11] - 公司已履行必要的信息披露义务和内部批准程序 [11] - 律师事务所确认赎回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募集说明书约定 [11]
海亮股份: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关于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提前赎回可转换公司债券之法律意见书
证券之星· 2025-08-25 17:05
海亮转债提前赎回法律依据 - 公司委托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就海亮转债提前赎回事宜出具法律意见书 依据包括《公司法》《证券法》《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及募集说明书等规定 [1] 海亮转债基本发行情况 - 公司于2019年11月27日公开发行总额31.50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 期限六年 [5] - 债券于2019年12月16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 简称"海亮转债" 代码"128081" [5] 赎回触发条件实现 - 赎回条款规定公司股票连续30个交易日中至少有15个交易日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即可触发赎回 [6] - 自2025年8月4日至2025年8月25日 公司股票已有15个交易日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9.20元/股的130%(即11.96元/股) 已满足赎回条件 [8] - 转股价格经历多次调整:从初始9.83元/股逐步下调至2025年7月4日的9.20元/股 [8] 公司决策程序 - 2025年8月25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前赎回"海亮转债"的议案》 [8] - 董事会决定按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未转股可转债 并授权管理层处理后续事宜 [8] 法律结论 - 律师认为公司已满足《管理办法》《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及募集说明书规定的赎回条件 [9] - 本次赎回已获得董事会批准 符合监管规定 公司尚需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10]
奇正藏药: 关于提前赎回“奇正转债”实施暨即将停止交易的重要提示性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8-25 16:31
核心观点 - 公司决定提前赎回"奇正转债" 赎回价格为101.701元/张 赎回登记日为2025年9月2日 赎回完成后债券将摘牌 [1][6][8] 可转换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 公司于2020年发行8.00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 每张面值100元 共计800万张 [2] - 债券简称"奇正转债" 代码128133 于2020年10月27日在深交所挂牌交易 [2] - 转股期自2021年3月29日起至2026年9月21日止 [2] 转股价格调整历史 - 2021年7月因权益分派调整转股价格至29.78元/股 [3] - 2021年12月因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调整至29.79元/股 [3] - 2022年6月向下修正转股价格至24.78元/股 [3] - 2022年7月因权益分派调整至24.19元/股 [4] - 2022年10月向下修正至23.26元/股 [4] - 2023年7月因权益分派调整至22.87元/股 [4] - 2024年2月向下修正至20.09元/股 [5] - 2024年7月因权益分派调整至19.61元/股 [5] - 2025年1月因特别分红调整至19.39元/股 [5] - 2025年7月因权益分派最终调整至19.01元/股 [6] 赎回条款触发条件 - 2025年7月21日至8月11日期间 公司股票有十五个交易日收盘价不低于转股价格19.01元/股的130% 即24.713元/股 [6] - 此情形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第一条 [6] - 赎回条款还包括未转股余额不足3000万元时公司有权赎回 [6] 赎回实施安排 - 赎回价格确定为101.701元/张 其中债券面值100元 当期应计利息1.701元 [8] - 利息计算采用公式IA=B×i×t/365 其中票面利率1.80% 计息天数345天(2024年9月23日至2025年9月3日) [8] - 赎回对象为2025年9月2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全部持有人 [8] - 2025年8月28日停止交易 9月2日停止转股 9月3日为赎回日 9月10日赎回款到账 [8] 相关主体交易情况 - 公司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西藏宇妥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在赎回条件满足前6个月内卖出132,800张债券 期末持有量为0 [9] - 其他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及董监高在期间内无其他交易记录 [9] 转股操作说明 - 持有人需通过托管证券公司办理转股申报 [10] - 转股最小单位为1股 不足1股部分将以现金兑付 [10][11] - 转股后股份于申报次一交易日上市流通 [10]
正海磁材: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烟台正海磁性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提前赎回正海转债的核查意见
证券之星· 2025-08-24 16:18
可转换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 公司于2022年11月23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1,400.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140,000.00万元(14.00亿元)[1] - 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2年12月12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正海转债",债券代码"123169"[1] - 可转债转股期自2023年5月29日起至2028年11月22日止,初始转股价格因年度权益分派多次调整,截至公告披露日转股价格为12.63元/股[2] 有条件赎回条款及触发情况 - 赎回条款规定:若公司股票连续30个交易日中至少有15日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或可转债未转股余额不足3,000.00万元时,公司有权赎回未转股可转债[2] - 赎回价格计算公式为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IA=B×i×t÷365),其中B为票面总金额、i为票面利率、t为计息天数[3] - 2025年7月25日至8月22日期间,公司股票满足连续30个交易日中至少15日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触发赎回条件[3][4] 赎回决策及资金管理 - 公司董事会决定行使提前赎回权,旨在减少利息支出、提高资金利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及资金成本[4] - 赎回程序已通过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授权管理层负责后续赎回事宜[4] 内部人员交易情况 - 在赎回条件满足前6个月内,董事兼副总裁高波交易1,200张可转债(期初持有1,200张并全部卖出),董事兼副总裁史丙强交易4,432张(期初持有4,432张并全部卖出)[4] - 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在期间交易可转债[4] 保荐机构核查结论 - 中信建投证券认为赎回事项符合《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及深交所相关监管规定,且与《募集说明书》约定一致,未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5]
正海磁材: 关于提前赎回正海转债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8-24 16:18
核心观点 - 公司决定提前赎回"正海转债" 因股价触发赎回条款 赎回价格为100.50元/张 赎回完成后债券将在深交所摘牌 [1][2][4] 赎回条款触发情况 - 2025年7月25日至8月22日期间 公司股票有15个交易日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12.63元/股的130%(即16.419元/股) 满足连续30个交易日中至少15日收盘价达转股价130%的赎回条件 [2][4] - 公司于2025年8月22日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提前赎回议案 旨在减少利息支出并提高资金利用效率 [2] 可转债基本条款 - 债券发行总额14亿元(140万张 每张面值100元) 于2022年12月12日在深交所上市交易 [2][3] - 转股期自2023年5月29日起至2028年11月28日止 初始转股价格为13.23元/股 [3] - 经2022-2024年权益分派调整 当前转股价格为12.63元/股 [3] 赎回实施安排 - 赎回价格确定为100.50元/张 其中债券面值100元 当期应计利息0.50元(按票面利率0.60%和计息天数303天计算) [4][5] - 赎回对象为2025年9月19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全部持有人 赎回资金将于9月29日划入持有人账户 [5] - 债券自2025年9月17日起停止交易 赎回完成后在深交所摘牌 [1][5] 内部人员交易情况 - 在赎回条件满足前6个月内 董事兼副总裁高波交易1,200张 董事兼副总裁史丙强交易4,432张 期末均未持有 [6] - 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持股5%以上股东等未交易可转债 [6] 转股操作说明 - 持有人需在2025年9月16日前(含)通过深交所系统完成转股申报 转股最小单位为1股 [6] - 转股后股份于申报次一交易日上市流通 不足1股部分将以现金兑付 [6]
正海磁材: 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8-24 16:16
董事会决议 - 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5年8月22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全体9名董事出席并投票 会议由董事长王庆凯主持 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 [1] 可转债赎回决策 - 自2025年7月25日至8月22日期间 公司股票满足任意连续30个交易日中至少有15个交易日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 触发可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 [1] - 为减少利息支出并提高资金利用效率 决定行使提前赎回权 按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价格赎回全部未转股债券 [2] - 赎回登记日后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未转股债券将全部被赎回 [2] - 董事会以9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该议案 [2] 后续执行安排 - 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后续可转债赎回的全部事宜 [2] - 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出具核查意见 山东松茂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 [2]
金现代: 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8-24 16:16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5年8月22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 应出席董事8名 实际出席7名 通讯表决3名 会议豁免通知时间要求[1] - 会议由董事长黎峰主持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 会议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1] 会议表决结果 - 董事会以8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关于提前赎回"金现转债"的议案》[2] - 保荐机构对议案出具无异议核查意见 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 相关内容披露于巨潮资讯网[2] 可转债赎回条款触发情况 - 2025年8月4日至8月22日期间 公司股票有15个交易日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9.35元/股的130%(即12.16元/股)[1] - 该情况触发了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的有条件赎回条款[1] 赎回决策及授权 - 公司为减少利息支出 提高资金利用效率 降低财务费用及资金成本决定行使提前赎回权利[1] - 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后续"金现转债"赎回的全部相关事宜[1]
金现代: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金现代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提前赎回“金现转债“的核查意见
证券之星· 2025-08-24 16:13
可转换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 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总额为202,512,500元,每张面值100元,共计2,025,125张 [1] - 债券于2023年12月19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简称"金现转债",代码"123232" [1] - 转股期限自2024年6月3日至2029年11月26日,转股价格初始为9.39元/股,经两次权益分派调整后降至9.35元/股 [2][3] 有条件赎回条款触发 - 赎回条款规定:公司股票连续30个交易日中至少15日收盘价不低于转股价格的130%,或未转股余额不足3,000万元时触发赎回 [3] - 2025年8月4日至8月22日期间,公司股票收盘价连续15个交易日不低于调整后转股价格9.35元/股的130%(即12.16元/股),触发赎回条件 [4] 赎回实施安排 - 赎回价格确定为100.41元/张,含当期应计利息0.41元/张(按票面利率0.5%及计息天数301天计算) [4] - 赎回对象为2025年9月23日登记在册的全部债券持有人,赎回款项将于2025年10月9日通过托管券商划转 [4] - 赎回完成后,"金现转债"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摘牌 [4] 审议程序与合规性 -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提前赎回议案,并授权管理层执行赎回相关事宜 [5] - 保荐机构中泰证券认为赎回事项符合《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及交易所自律监管规则,无异议 [6][7]
正海磁材: 山东松茂律师事务所关于烟台正海磁性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提前赎回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法律意见书
证券之星· 2025-08-24 16:13
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情况 - 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获证监会批复,注册有效期12个月,批复文号为证监许可[2022]2654号 [3] - 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总额140,000.00万元,面值100元,于2022年12月12日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正海转债",代码123169 [3] - 债券存续期为2022年11月23日至2028年11月22日 [3] 赎回条款及触发条件 - 赎回条款规定公司有权在转股期内若股票连续30个交易日中至少15日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130%时赎回可转债,或未转股余额不足3,000.00万元时赎回 [4] - 转股价格经历多次调整:初始13.23元/股,2023年4月26日调整为13.03元/股,2024年4月26日调整为12.83元/股,2025年5月30日调整为12.63元/股 [5] - 2025年7月25日至8月22日期间,公司股票收盘价连续30个交易日中至少15日不低于调整后转股价12.63元/股的130%(即16.419元/股),触发赎回条件 [5] 信息披露与决策程序 - 公司于触发赎回条件5个交易日前披露提示性公告,说明股票价格已达触发条件并提示可能行使赎回权 [7] -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提前赎回正海转债的议案》,决定行使提前赎回权利 [7] - 公司已履行现阶段所需信息披露和决策程序,符合监管指引和募集说明书规定,尚需继续履行后续信息披露义务 [8]
金现代: 北京德和衡(青岛)律师事务所关于金现代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提前赎回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法律意见书
证券之星· 2025-08-24 16:13
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及上市情况 - 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总额为人民币202,512,500元,共2,025,125张,每张面值100元 [6] - 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3年12月19日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金现转债",债券代码"123232" [6] - 债券存续期限为2023年11月27日至2029年11月26日 [6] - 发行申请经深交所2023年第49次上市审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3〕1707号文同意注册 [6] 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 初始转股价格为9.39元/股,自2024年6月1日起可转换为公司股份 [9] - 因2023年度权益分派,转股价格于2024年5月31日调整为9.37元/股 [9] - 因2024年度权益分派,转股价格于2025年6月9日进一步调整为9.35元/股 [9] 赎回条件触发情况 - 自2025年8月4日至2025年8月22日期间,公司股票价格在任意连续30个交易日中至少有15个交易日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即12.16元/股) [9] - 已触发《募集说明书》规定的有条件赎回条款,公司有权按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未转股可转债 [8][9] - 当期应计利息计算公式为:IA=B×i×t/365,其中B为债券票面总金额,i为当年票面利率,t为计息天数 [8] 公司决策及批准情况 - 公司于2025年8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提前赎回"金现转债"的议案 [10] - 董事会同意公司行使提前赎回权利,符合《监管指引15号》相关规定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