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造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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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没2.7亿+10年停入!两家上市公司同步强制退市,财务造假终被连根拔起
搜狐财经· 2025-11-26 17:28
事件概述 - 2025年11月26日,ST苏吴和ST东通两家A股上市公司因财务造假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红线,股票同步停牌 [1] - 两家公司股东户数合计超过10万,2025年至今因财务造假被强制退市或涉嫌退市的公司已达13家,创历史新高 [1] ST东通财务造假详情 - 通过全资子公司泰策科技在2019年至2022年期间系统性虚构业务、提前确认收入,连续四年虚增利润 [7] - 2019年虚增利润5222.79万元,占当期利润总额34.11%;2020年虚增利润5877.42万元,占比22.72%;2021年虚增利润7948.22万元,占比30.35%;2022年虚增利润急剧扩大至1.24亿元,占比高达219.43% [7] - 在2022年定增文件中引用虚假财务数据,成功募集资金22亿元,构成欺诈发行 [9] - 北京证监局对公司开出2.29亿元罚单,责令改正并给予警告;时任董事长黄永军被罚2650万元并采取10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处罚金额累计超2.7亿元 [13][14] ST苏吴财务造假详情 - 通过子公司与关联公司开展无商业实质贸易业务,2020年至2023年累计虚增营业收入超17亿元 [14] - 截至2023年末,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余额高达16.93亿元,占公司当期披露净资产的96.09% [14] - 长期隐瞒实际控制人,2018年至2023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17] - 证监会对公司处以1000万元罚款;对实际控制人钱群山处以1500万元罚款并采取10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17] 监管政策与退市制度 - 退市制度持续完善,新规明确“连续三年及以上造假即坚决出清”,并适度降低造假金额和比例的认定标准 [19] - 财务造假退市标准设置三个梯度:单个会计年度造假金额达2亿元以上且占比超30%;连续两个会计年度造假金额累计超3亿元且累计占比超20%;连续三年或更长时间存在造假行为均触发退市条件 [19] - 严格执行“应移尽移”原则,行政、民事与刑事“三罚联动”惩戒体系日益成熟 [21] - 监管手段升级,通过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技术构建“穿透式”线索筛查和行为分析体系 [21] 公司经营与市场反应 - ST苏吴控股股东所持股份全部处于质押、司法冻结或轮候冻结状态,2025年前三季度净利润同比下滑294.03% [28] - 在面临多重退市风险情况下,ST苏吴股价出现五连板非理性炒作,公司发布风险提示公告 [29] - 富森美四个月内第二位核心高管被留置,引发市场对公司治理结构的疑虑 [32][33] 市场影响与趋势 - 2025年成为A股市场退市公司数量最多的一年,仅因财务造假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公司达12家 [35] - 退市常态化趋势标志资本市场“出口关”持续收紧,优胜劣汰市场生态加速构建 [35] - 监管层对财务造假“零容忍”的坚定立场正在改变市场各方行为预期 [35][37]
300379 重大违法强制退市!2年前才融资22亿 上市11年累计融资近36亿元
每日经济新闻· 2025-11-26 15:00
退市决定与违规事实 - 深圳证券交易所拟决定终止*ST东通股票上市交易,因公司2019年至2022年年度报告信息披露存在虚假记载[2] - 公司触及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股票终止上市情形,有权申请听证或提出书面陈述和申辩[2] - 若公司未在规定期限内提出听证申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委员会将审议是否终止公司股票上市,终止上市后将进入退市整理期,并于摘牌后四十五个交易日内可转让[2] 财务造假细节 - 公司2019年至2022年分别虚增收入6145.10万元、8485.06万元、12550.58万元、16052.95万元,累计虚增收入4.32亿元[3] - 公司2019年至2022年分别虚增利润5222.79万元、5877.42万元、7948.22万元、12369.20万元,累计虚增利润3.14亿元,其中2022年虚增利润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219.43%[3] - 财务造假手法主要通过2018年收购的全资子公司泰策科技虚构业务、提前确认收入等方式进行,时任董事长黄永军明知并放任、默许该行为[4] 欺诈发行与融资情况 - 公司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构成欺诈发行,其《募集说明书》引用了2019年至2021年年度报告中的虚假财务数据[3] - 2023年6月公司完成定增募集资金总额约22亿元,上市以来累计直接融资金额近36亿元[3] - 根据融资结构统计,上市以来募资总额为354,703.58万元,其中直接融资359,202.00万元,占比101.27%,股权再融资345,049.00万元,占比97.28%[4] 监管处罚与市场影响 - 证监会拟对上市公司罚款2.29亿元,对7名责任人合计罚款4400万元,并对实际控制人采取10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5] - 截至2025年9月底,公司股东数量为45869户,停牌前一天股价上涨7.86%,成交额达4.93亿元,换手率为35.66%[5][6] - 龙虎榜数据显示,停牌前一日买入和卖出营业部均来自东方财富证券,买入总计3115.18万元[6] 公司背景 - 东方通于2014年在深交所挂牌上市,是第一家中间件A股上市公司,定位为中国中间件的开拓者和领导者[7] - 公司为大安全及行业信息化解决方案提供商,产品体系包括"安全+"、"数据+"和"智慧+"三大类[7] - 公司连续十二年被认定为"国家规划布局内重点软件企业",并承担多项国家重大科技专项的研制任务[7]
300379重大违法强制退市,2年前才融资22亿,上市11年累计融资近36亿元
每日经济新闻· 2025-11-26 14:53
上市终止与监管处罚 - 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事先告知书》,拟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交易 [1] - 终止上市原因为2019年至2022年年度报告信息披露存在虚假记载,触及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2] - 公司有权申请听证或提出书面陈述和申辩,若未在规定期限内提出申请,深交所上市委员会将审议终止上市事宜 [2] - 若股票被终止上市,将进入退市整理期,整理期结束后摘牌,公司需确保股票在摘牌之日起四十五个交易日内可转让 [2] 财务造假详情 - 公司2019年至2022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构成欺诈发行 [2] - 2019年虚增收入6145.10万元,虚增利润5222.79万元;2020年虚增收入8485.06万元,虚增利润5877.42万元 [2] - 2021年虚增收入12550.58万元,虚增利润7948.22万元;2022年虚增收入16052.95万元,虚增利润12369.20万元 [2] - 2022年虚增利润金额占公司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219.43% [2] - 2019年至2022年期间累计虚增收入4.32亿元,累计虚增利润3.14亿元 [3] 融资与欺诈发行 - 上市以来累计直接融资金额近36亿元,2023年6月完成定增募集资金总额约22亿元 [3] - 2023年定增披露的《募集说明书》引用了2019年至2021年年度报告中营业收入、利润总额等虚假财务数据 [3] - 上市以来募资统计显示直接融资为359,202.00万元,占总募资的101.27%,其中股权再融资(主要为定向增发)为345,049.00万元,占比97.28% [5] 造假手法与责任人处罚 - 财务造假手法为通过2018年12月收购的全资子公司北京泰策科技有限公司虚构业务、提前确认收入等方式虚增收入、利润 [5] - 时任董事长、总经理黄永军明知并放任、默许公司虚增收入、利润 [5] - 证监会拟对上市公司罚款2.29亿元,对7名责任人合计罚款4400万元,对实际控制人采取10年证券市场禁入 [6] 市场交易与股东情况 - 截至2025年9月底,公司股东数量为45869户 [6] - 停牌前一天(2025年11月25日),公司股票价格上涨7.86%,收盘价3.02元,成交额达4.93亿元,换手率35.66% [7] - 当日龙虎榜数据显示,买入总计3115.18万元,卖出总计2071.09万元,上榜营业部均来自东方财富证券 [7] 公司背景 - 公司于2014年在深交所挂牌上市,是第一家中间件A股上市公司,定位为中国中间件的开拓者和领导者 [7] - 公司为大安全及行业信息化解决方案提供商,产品体系包括"安全+"、"数据+"和"智慧+" [7] - 公司连续十二年被认定为"国家规划布局内重点软件企业",承担多项国家重大科技专项研制任务 [7]
300379,重大违法强制退市!2年前才融资22亿,上市11年累计融资近36亿元
每日经济新闻· 2025-11-26 14:44
退市决定与违规事实 - 深圳证券交易所向*ST东通下发《事先告知书》,拟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交易 [1] - 公司2019年至2022年年度报告信息披露存在虚假记载,触及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股票终止上市情形 [2] - 公司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构成欺诈发行 [3] 财务造假细节 - 2019年至2022年分别虚增收入6145.10万元、8485.06万元、12550.58万元、16052.95万元 [3] - 2019年至2022年分别虚增利润5222.79万元、5877.42万元、7948.22万元、12369.20万元,其中2022年虚增利润金额占公司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219.43% [3] - 2019年至2022年期间累计虚增收入4.32亿元,累计虚增利润3.14亿元 [4] 融资与欺诈发行 - 上市以来累计直接融资金额近36亿元,2023年6月完成定增募集资金总额约22亿元 [4] - 2023年定增的《募集说明书》引用了公司2019年至2021年年度报告中营业收入、利润总额等虚假财务数据 [4] - 上市以来募资统计显示直接融资为359,202.00万元,占总融资的101.27% [6] 造假手法与责任人处罚 - 通过全资子公司北京泰策科技有限公司虚构业务、提前确认收入等方式虚增收入、利润 [6] - 时任董事长、总经理黄永军明知并放任、默许公司虚增收入、利润 [6] - 证监会决定拟对上市公司罚款2.29亿元,对7名责任人合计罚款4400万元,对实际控制人采取10年证券市场禁入 [7] 公司背景与近期交易 - 公司于2014年在深交所挂牌上市,是第一家中间件A股上市公司,连续十二年被认定为"国家规划布局内重点软件企业" [8] - 截至2025年9月底,公司股东数量为45869户 [7] - 停牌前一天(2025年11月25日),公司股价上涨7.86%,成交额达4.93亿元,换手率为35.66% [8]
300379,终止上市
证券时报· 2025-11-26 12:55
公司面临终止上市 - 公司于2025年11月26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事先告知书》,拟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交易 [1] - 终止上市原因为公司2019年至2022年年度报告信息披露存在虚假记载,触及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股票终止上市情形 [1] - 公司有权申请听证或提出书面陈述和申辩,逾期视为放弃权利,若未在规定期限内提出听证申请,深交所上市委员会将审议是否终止上市 [1] - 若股票被终止上市,将进入退市整理期,整理期结束后摘牌并终止上市,公司应确保股票在摘牌之日起四十五个交易日内可以转让 [1] 财务造假具体事实与金额 - 公司2019年至2022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构成欺诈发行 [1] - 2019年至2022年分别虚增收入6145.10万元、8485.06万元、12550.58万元、16052.95万元 [2] - 2019年至2022年分别虚增利润5222.79万元、5877.42万元、7948.22万元、12369.20万元,其中2022年虚增利润金额占公司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219.43% [2] - 2019年至2022年期间,累计虚增收入4.32亿元,虚增利润3.14亿元 [3] 欺诈发行与造假手法 - 2023年6月公司完成定增募集资金总额约22亿元 [3] - 该次定增披露的《募集说明书》引用了公司2019年至2021年年度报告中营业收入、利润总额等虚假财务数据,在证券发行文件中编造重大虚假内容 [3] - 财务造假手法涉及:公司于2018年12月收购北京泰策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随后通过泰策科技虚构业务、提前确认收入等方式虚增收入、利润 [3] - 时任董事长、总经理黄永军,明知并放任、默许公司虚增收入、利润 [3] 监管处罚与后续措施 - 证监会拟对上市公司罚款2.29亿元,对7名责任人合计罚款4400万元,对实际控制人采取10年证券市场禁入 [3] - 公司还可能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情形,可能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 [3] - 对于可能涉及的犯罪线索,证监会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移送公安机关 [4]
300379,终止上市!
证券时报· 2025-11-26 11:50
公司面临强制退市 - 深圳证券交易所拟决定终止*ST东通股票上市交易 因公司2019年至2022年年度报告信息披露存在虚假记载 触及终止上市情形 [1] - 公司有权申请听证或提出书面陈述和申辩 若逾期未提出 深交所上市委员会将审议是否终止上市 [1] - 若股票被终止上市 将进入退市整理期 整理期结束后摘牌 公司需确保股票在摘牌之日起四十五个交易日内可以转让 [1] 财务造假事实与手法 - 2019年至2022年期间 公司累计虚增收入4.32亿元 累计虚增利润3.14亿元 [3] - 2019年至2022年分别虚增收入6145.10万元、8485.06万元、12550.58万元、16052.95万元 [2] - 2019年至2022年分别虚增利润5222.79万元、5877.42万元、7948.22万元、12369.20万元 其中2022年虚增利润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219.43% [2] - 造假手法涉及通过全资子公司北京泰策科技有限公司虚构业务、提前确认收入等方式虚增收入与利润 [3] - 时任董事长、总经理黄永军明知并放任、默许公司虚增收入、利润 [3] 欺诈发行与监管处罚 - 公司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构成欺诈发行 [1] - 2023年6月公司完成定增募集资金总额约22亿元 其《募集说明书》引用了2019年至2021年年度报告中的虚假财务数据 编造重大虚假内容 [3] - 中国证监会拟对上市公司罚款2.29亿元 对7名责任人合计罚款4400万元 对实际控制人采取10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3] - 公司因财务造假及欺诈发行 可能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 [3] 后续法律追责 - 对于可能涉及的犯罪线索 证监会将严格按照规定移送公安机关 [4]
300379 终止上市!
证券时报· 2025-11-26 11:50
公司面临强制退市 - 深圳证券交易所拟决定终止*ST东通股票上市交易 因公司2019年至2022年年度报告信息披露存在虚假记载 触及终止上市情形 [2] - 公司有权申请听证或提出书面陈述和申辩 逾期视为放弃权利 若未在规定期限内提出申请 深交所上市委员会将审议是否终止上市 [2] - 若股票被终止上市 将进入退市整理期 整理期结束后摘牌 公司应确保股票在摘牌之日起四十五个交易日内可以转让 [2] 财务造假事实与数据 - 公司2019年至2022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构成欺诈发行 [2][4] - 2019年至2022年分别虚增收入6145.10万元、8485.06万元、12550.58万元、16052.95万元 [3] - 2019年至2022年分别虚增利润5222.79万元、5877.42万元、7948.22万元、12369.20万元 其中2022年虚增利润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219.43% [3] - 2019年至2022年期间累计虚增收入4.32亿元 累计虚增利润3.14亿元 [4] 欺诈发行与造假手法 - 2023年6月公司完成定增募集资金总额约22亿元 [4] - 定增披露的《募集说明书》引用了公司2019年至2021年年度报告中营业收入、利润总额等虚假财务数据 在证券发行文件中编造重大虚假内容 [4] - 财务造假手法涉及通过全资子公司北京泰策科技有限公司虚构业务、提前确认收入等方式虚增收入、利润 [4] - 时任董事长、总经理黄永军明知并放任、默许公司虚增收入、利润 [4] 监管处罚与后续追责 - 证监会拟对上市公司罚款2.29亿元 对7名责任人合计罚款4400万元 对实际控制人采取10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4] - 公司可能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 可能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 [4] - 对于可能涉及的犯罪线索 证监会将严格按照规定移送公安机关 [5]
300379,终止上市!
证券时报· 2025-11-26 11:45
文章核心观点 - 公司收到深交所《事先告知书》拟决定终止股票上市交易 [1] - 公司因2019年至2022年年度报告信息披露存在虚假记载触及终止上市情形 [2] - 公司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构成欺诈发行 [3] 财务造假详情 - 2019年至2022年累计虚增收入4.32亿元累计虚增利润3.14亿元 [4] - 2019年虚增收入6145.10万元虚增利润5222.79万元 [3] - 2020年虚增收入8485.06万元虚增利润5877.42万元 [3] - 2021年虚增收入12550.58万元虚增利润7948.22万元 [3] - 2022年虚增收入16052.95万元虚增利润12369.20万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219.43% [3] 欺诈发行与处罚 - 2023年6月完成定增募集资金总额约22亿元《募集说明书》引用虚假财务数据 [4] - 证监会拟对上市公司罚款2.29亿元对7名责任人合计罚款4400万元 [4] - 对实际控制人采取10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4] 造假手法与责任 - 通过全资子公司泰策科技虚构业务、提前确认收入等方式虚增收入利润 [4] - 时任董事长黄永军明知并放任、默许公司虚增收入利润 [4] 后续程序与影响 - 公司有权申请听证或提出书面陈述和申辩逾期视为放弃权利 [2] - 若未提出听证申请深交所上市委员会将审议是否终止上市 [2] - 股票终止上市后将进入退市整理期整理期结束后摘牌 [3] - 公司需确保股票在摘牌之日起四十五个交易日内可以转让 [3] - 对于可能涉及的犯罪线索证监会将移送公安机关 [5]
连续4年财务造假,终止上市!
财联社· 2025-11-26 10:50
退市决定及原因 - 公司于2025年11月26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事先告知书》,拟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交易 [1] - 终止上市原因为公司2019年至2022年年度报告信息披露存在虚假记载,触及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股票终止上市情形 [2] 后续程序与权利 - 公司有权申请听证或者提出书面陈述和申辩,逾期视为放弃权利 [2] - 若公司未在规定期限内提出听证申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委员会将审议是否终止公司股票上市 [2] 退市后安排 - 公司股票被终止上市后,将进入退市整理期,整理期结束后摘牌并终止上市 [3] - 公司应确保股票在摘牌之日起四十五个交易日内可以转让 [3]
一日退市两家!财务造假零容忍
21世纪经济报道· 2025-11-26 03:16
监管动态与公司退市 - 两家上市公司*ST东通和*ST苏吴因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于11月26日起同步停牌[2] - 2025年以来,沪深交易所重大违法退市公司已达13家,创下历史新高[2] - 监管对财务造假采取“零容忍”态度,资本市场优胜劣汰的良性循环正在加速形成[2] 公司具体违法行为 - *ST东通连续四年财务造假,并在2022年定向增发时引用虚假财务数据,构成欺诈发行[2] - *ST苏吴长期隐瞒实际控制人,并通过关联交易虚增收入[2] - *ST苏吴关联方占用资金高达16.93亿元,占公司净资产的96.09%[2] 处罚趋势与后续影响 - 针对重大违法上市公司,行政、民事、刑事“三罚联动”正在成为处罚“三件套”[2] - *ST东通、*ST苏吴后续或将面临更为严重的刑事处罚以及民事赔偿[2] - “敢造假,就退市”已成为A股市场的新常态[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