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违法强制退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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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200,退市!停牌前5连涨停
证券时报· 2025-12-01 14:16
退市决定与时间安排 - 上交所于12月1日决定终止*ST苏吴(600200)股票上市 [1] - 公司股票将于2025年12月9日进入退市整理期,股票简称变更为“退市苏吴” [3] - 预计最后交易日期为2025年12月29日,退市整理期届满后5个交易日内将被摘牌 [3] 退市原因与违规事实 - 公司因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被终止上市,自2025年11月26日起停牌 [3] - 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公司存在两项主要违法事实 [3] - 事实一:2018年至2023年年度报告未如实披露实际控制人,存在虚假记载 [3][5] - 事实二:2020年至2023年虚增营收、成本、利润,且未披露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导致年报存在虚假记载和重大遗漏 [3][6][7] 财务造假具体数据 - **虚增营业收入**:2020年至2023年分别虚增49526.32万元、46850.82万元、43074.52万元、37666.41万元,占当期披露营收的26.46%、26.39%、21.26%、16.82% [6] - **虚增营业成本**:2020年至2023年分别虚增48068.05万元、44823.70万元、41082.09万元、35544.47万元,占当期披露成本的37.08%、35.47%、28.40%、20.95% [6] - **虚增利润总额**:2020年至2023年分别虚增1458.27万元、2027.12万元、1992.42万元、2121.94万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2.89%、51.65%、26.42%、29.81% [6] - **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余额**:2020年末至2023年末分别为12740.69万元、139262.91万元、154273.23万元、169260.71万元,占当期披露净资产的6.88%、74.20%、84.60%、96.09% [7] 事件进程与市场反应 - 公司于2025年7月13日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股票自7月14日起被叠加实施重大违法类强制退市风险警示 [7] - 2025年11月25日,公司同时收到证监会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和上交所的终止上市事先告知书 [3] - 在11月26日停牌前,公司股票已连续5个交易日涨停 [7]
ST立方财务造假遭重罚,受损股民还可索赔
新浪财经· 2025-12-01 07:41
公司核心事件与处罚 - 公司于2025年11月28日收到《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1] - 公司因2021年、2022年、2023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可能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1] - 公司股票自2025年12月1日起停牌,12月2日复牌后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股票简称变更为“*ST立方”[1] 财务造假细节 - 2021年至2023年通过代理业务、融资性贸易、虚假贸易三种方式系统性虚增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1] - 2021年与2022年虚假记载的营业收入金额合计高达5.92亿元,占该两年披露的年度营业收入合计金额的50.91%[2] - 虚假营业收入占比超过50%,直接触发《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中关于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量化标准[2] 行业监管趋势与影响 - 2025年以来已有多家上市公司如龙宇股份、普利制药、江苏吴中因财务造假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2] - A股市场退市后被严惩的案例增多,向市场传递明确监管信号,立体追责将紧步跟上[2] - 公司审计机构中兴财光华因涉财务造假案被证监会正式立案调查,在后续索赔中将被列为被告[2] 投资者索赔信息 - 符合于2022年4月25日至2025年4月28日期间买入,并在2025年4月29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而亏损的投资者可参与索赔[1] - 预处罚的送达为后续投资者诉讼案件提供有力证据支持[1]
证监会出手:立方数科严重财务造假或被强制退市
搜狐财经· 2025-11-29 02:28
事件概述 - 立方数科股份有限公司因2021年至2023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被中国证监会及安徽证监局严肃查处[1][4] - 公司及相关责任人收到《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面临高额罚款及市场禁入措施[1][4] - 公司涉嫌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深圳证券交易所将依法启动退市程序[1] 财务造假详情 - **造假总额**:2021年至2023年,公司累计虚增收入6.38亿元,虚增成本6.28亿元[1] - **分年度虚增情况**: - 2021年:虚增收入2.80亿元,虚增成本2.77亿元[1] - 2022年:虚增收入3.12亿元,虚增成本3.05亿元,另虚增利润总额51.04万元[1][6] - 2023年:虚增收入0.46亿元,虚增成本0.45亿元[1] - **造假手段与占比**: - **代理业务**:2021年虚增收入2.18亿元(占当年营收39.10%),2022年虚增3848.12万元(占6.38%),2023年虚增1957.15万元(占10.24%)[5] - **融资性贸易**:2021年虚增收入6136.98万元(占10.99%),2022年虚增2.22亿元(占36.84%),2023年虚增2629.79万元(占13.76%)[5] - **虚假贸易**:2022年虚增收入5103.66万元(占8.46%),并虚增利润总额51.04万元(占当年利润总额绝对值0.33%)[6] - **对财报的总体影响**: - 2021年虚增收入占当年营收50.09%,虚增成本占60.61%[6] - 2022年虚增收入占当年营收51.67%,虚增成本占53.54%[6] - 2023年虚增收入占当年营收24.00%,虚增成本占27.55%[7] 处罚措施 - **对公司处罚**:安徽证监局拟对立方数科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1000万元罚款[1][11] - **对责任人罚款**:拟对汪逸、俞珂白、项良宝等10名责任人合计罚款3000万元[1] - 汪逸、俞珂白、项良宝各被罚款500万元[11] - 杨威、靳先凤各被罚款400万元[11] - 郭文娟、任斐、马茂林、孙锋各被罚款150万元[11] - 孙剑非被罚款100万元[11] - **市场禁入**:拟对时任董事长汪逸、时任董事兼总经理俞珂白、时任常务副总经理兼董秘兼财务总监项良宝采取10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8][12][13] 相关人员责任认定 - **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董事长汪逸、董事兼总经理俞珂白放任相关业务开展;常务副总经理兼董秘兼财务总监项良宝负责财报编制,决定对案涉业务使用总额法核算[8] - **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包括负责业务销售的副总裁杨威、财务副总监靳先凤、监事郭文娟与任斐、分管营销的副总裁马茂林、独立董事兼审计委员会成员孙锋与孙剑非等,均被认定与年报虚假记载存在直接关联或未勤勉尽责[8][9][10] 其他调查与市场反应 - **会计师事务所被查**:证监会决定对本案所涉会计师事务所(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行为正式立案调查[1] - **签字会计师**:公司2021至2023年年报的签字会计师均为方国权、陶雪茹[2] - **股价表现**:截至11月28日,立方数科股价收报3.36元/股,当日下跌5.62%[3] - **刑事移送**:对于违法行为可能涉及的证券犯罪问题线索,证监会将依法依规移送公安机关[1]
ST立方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12月1日起停牌一天
智通财经· 2025-11-28 10:23
公司股票于2025年12月1日(星期一)开市起停牌一天,于2025年12月2日(星期二)开市起复牌。自复牌之 日起,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ST立方(300344)(300344.SZ)公告,公司于2025年11月28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安徽监管局 《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认定公司通过开展代理业务虚增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开展融资 性贸易虚增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开展虚假贸易虚增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利润总额。 根据《告知书》认定的事实,公司2021年、2022年、2023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同时,2021、2022 年虚假记载的营业收入金额合计达5.92亿元,且占该2年披露的年度营业收入合计金额的50.91%;公司可 能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0.5.2条第(六)项的"根据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载 明的事实,公司披露的年度报告财务指标连续三年存在虚假记载,前述财务指标包括营业收入、利润总 额、净利润、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或者负债科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0.5.2条 第(七)项规定"根据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载明的事实,公司披露的营业收入连续两年 ...
ST立方(300344.SZ):公司股票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股票停牌
格隆汇APP· 2025-11-28 10:01
行政处罚与违规事实认定 - 公司于2025年11月28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安徽监管局《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处罚字[2025]8号)[1] - 认定公司通过代理业务、融资性贸易、虚假贸易虚增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和利润总额[1] - 公司2021年、2022年、2023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1] - 2021年及2022年虚假记载的营业收入金额合计达591,582,002.31元,占该两年披露的年度营业收入合计金额的50.91%[1] 重大违法强制退市风险 - 公司可能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0.5.2条第(六)项及第(七)项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1] - 触及情形包括年度报告财务指标连续三年存在虚假记载,以及营业收入连续两年虚假记载金额合计超5亿元且占比超50%[1] - 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1] 股票交易安排与风险警示 - 公司股票于2025年12月1日起停牌,并于2025年12月2日起复牌[2] - 自复牌之日起,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2] - 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公司股票在风险警示板交易,日涨跌幅限制为20%[2]
ST立方: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12月2日起复牌
21世纪经济报道· 2025-11-28 09:19
南财智讯11月28日电,ST立方公告,公司股票(证券简称:ST立方,证券代码:300344)于2025年12 月1日开市起停牌一天,自2025年12月2日开市起复牌。复牌之日起,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证 券简称由"ST立方"变更为"*ST立方",股票代码不变。根据中国证监会安徽监管局《行政处罚及市场禁 入事先告知书》认定的事实,公司2021年、2022年、2023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且2021年、2022年 虚假记载的营业收入金额合计达591,582,002.31元,占该两年披露的年度营业收入合计金额的50.91%, 可能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如正式处罚决定书确认上述情形,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 ...
因年报虚假记载、资金违规占用被罚,江苏吴中退市在即
贝壳财经· 2025-11-28 07:23
行政处罚与退市风险 - 公司因未如实披露实际控制人及2018年至2023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股票自2025年11月26日起停牌 [1][2] - 公司通过子公司与关联公司开展无商业实质的贸易业务,在2020年至2023年间虚增营业收入,分别虚增4.95亿元、4.69亿元、4.31亿元、3.77亿元,占当期营收比例最高达26.46% [2][3] - 中国证监会对公司处以1000万元罚款,对实际控制人兼董事长钱群山合计处以1500万元罚款并采取10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其他相关责任人也受到警告及罚款 [4] 财务造假具体细节 - 2020年至2023年期间,公司分别虚增营业成本4.81亿元、4.48亿元、4.11亿元、3.55亿元,占当期披露营业成本的比例最高达37.08% [3] - 同期虚增利润总额1458.27万元、2027.12万元、1992.42万元、2121.94万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比例在2021年高达51.65% [3] - 公司未在2020年至2023年年度报告中披露通过支付无商业实质贸易业务采购款等形式形成的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导致年报存在重大遗漏 [3] 2025年风险事件时间线 - 2025年2月27日公司因涉嫌信披违法违规被证监会立案调查,股价连续两个交易日跌停 [5] - 2025年4月30日因2024年财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简称变更为“*ST苏吴” [5] - 2025年5月6日公司披露控股股东关联方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近7.69亿元未归还,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 [6] 业务转型与业绩表现 - 公司成立于1994年,主营业务历经数次调整,曾涉足房地产、化工、贵金属加工等多个领域,最终于2005年确立以医药为核心主业 [7] - 2021年公司成立吴中美学进军医美赛道,2024年其引进的聚乳酸面部填充剂AestheFill艾塑菲获批上市并实现销售,助力公司扭亏为盈,2024年归母净利润7048.35万元,同比增长197.97% [7][8] - 2025年一季度公司医美业务营收达1.13亿元,较去年同期增长1.12亿元,但医药业务收入同比减少2.18亿元,加上计提减值准备9651.36万元,导致归母净利润亏损7031.79万元 [8] - 2025年前三季度公司营业收入7.84亿元,同比减少38.85%,归母净利润由盈转亏,亏损8746.8万元,医美业务未能延续拯救业绩的表现 [8]
两家ST公司被强制退市
搜狐财经· 2025-11-26 23:12
公司停牌与处罚决定 - *ST苏吴和*ST东通因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涉嫌财务造假自11月26日起停牌 [1] - *ST苏吴停牌前股价涨停报1.24元/股总市值8.81亿元 [1] - *ST东通停牌前股价上涨7.86%报3.02元总市值16.85亿元 [1] 财务造假具体事实(*ST苏吴) - 公司2018年至2023年年度报告未如实披露实际控制人且存在虚假记载 [1] - 公司2020年至2023年年度报告虚增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和利润 [1] - 公司2020年至2023年年度报告未按规定披露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存在重大遗漏 [1] 财务造假具体事实(*ST东通) - 公司2019年至2022年分别虚增收入6145.10万元、8485.06万元、12550.58万元、16052.95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12.29%、13.25%、14.54%、17.68% [2] - 公司2019年至2022年分别虚增利润5222.79万元、5877.42万元、7948.22万元、12369.20万元占当期利润总额比例分别为34.11%、22.72%、30.35%、219.43% [2] 行政处罚结果 - 证监会对*ST苏吴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1000万元罚款 [2] - 北京证监局对*ST东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2.29亿元的罚款 [2] - 两家公司均因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 [2] 行业退市情况 - 今年以来沪深交易所已有13家公司因财务造假被证监会行政处罚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创历年新高 [1] - 涉及公司包括*ST卓朗、*ST普利、*ST东方、*ST中程、*ST苏吴、*ST恒立、*ST龙宇、*ST元成、*ST高鸿、*ST锦港、*ST东通、*ST紫天、*ST九有 [1]
股市面面观丨强化投资者保护 年内强制退市公司已达24家
新华财经· 2025-11-26 11:56
2025年末A股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案例与监管态势 - 临近2025年年终,*ST苏吴(600200)与*ST东通(300379)于11月25日晚间公告,因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公司股票或将终止上市,并自11月26日起停牌 [2] - 截至11月26日,年内已有29家公司退市,其中强制退市公司24家(A股22家,B股2家),主动退市公司5家 [2] - 一日内两家公司相继触及退市红线,反映出监管层对财务造假“零容忍”的坚定立场及打破造假“生态圈”的决心,源于退市制度的持续完善,新规明确“连续三年及以上造假即坚决出清”并适度降低了造假金额和比例的认定标准 [2][4] *ST苏吴与*ST东通具体违法事实 - *ST苏吴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其未如实披露实际控制人,2018年至2023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虚增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和利润,且未按规定披露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2020年至2023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和重大遗漏,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 [3] - *ST东通收到北京证监局《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其2019年至2022年年度报告信息披露存在虚假记载,且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文件引用了上述虚假财务数据,构成欺诈发行,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 [4] 年内退市公司结构分析 - 在*ST苏吴和*ST东通前,年内已有锦州港、普利制药、卓朗科技等多家公司因重大违法强制退市,而自2016年至2024年底,A股市场仅有9家公司因此被强制退市 [5] - 因股票收盘价连续20个交易日低于1元(面值退市)的公司已达7家,在年内已退市上市公司中占比最高,其中*ST富润同时触发了面值退市和市值退市(收盘总市值连续20个交易日低于5亿元) [6][8] - 因财报被出具非标意见而被强制退市的公司达到7家,其中3家因“最近两个会计年度的财务报告被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4家因“被*ST后首个会计年度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6] 监管政策与投资者保护动向 - 《关于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保护的若干意见》已于2025年10月27日起实施,意见指出将强化重大违法强制退市中的投资者保护,引导存在相关风险的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主动采取先行赔付或其他措施弥补投资者损失 [5] - 证监会表示将坚持“追首恶”与“打帮凶”并举,强化对造假责任人及配合造假方的追责,通过强化行政、民事、刑事立体化追责体系,全面惩处财务造假的策划者、组织者、实施者、配合者,坚决破除造假利益链、“生态圈” [6]
300379,终止上市!
证券时报· 2025-11-26 11:45
文章核心观点 - 公司收到深交所《事先告知书》拟决定终止股票上市交易 [1] - 公司因2019年至2022年年度报告信息披露存在虚假记载触及终止上市情形 [2] - 公司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构成欺诈发行 [3] 财务造假详情 - 2019年至2022年累计虚增收入4.32亿元累计虚增利润3.14亿元 [4] - 2019年虚增收入6145.10万元虚增利润5222.79万元 [3] - 2020年虚增收入8485.06万元虚增利润5877.42万元 [3] - 2021年虚增收入12550.58万元虚增利润7948.22万元 [3] - 2022年虚增收入16052.95万元虚增利润12369.20万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219.43% [3] 欺诈发行与处罚 - 2023年6月完成定增募集资金总额约22亿元《募集说明书》引用虚假财务数据 [4] - 证监会拟对上市公司罚款2.29亿元对7名责任人合计罚款4400万元 [4] - 对实际控制人采取10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4] 造假手法与责任 - 通过全资子公司泰策科技虚构业务、提前确认收入等方式虚增收入利润 [4] - 时任董事长黄永军明知并放任、默许公司虚增收入利润 [4] 后续程序与影响 - 公司有权申请听证或提出书面陈述和申辩逾期视为放弃权利 [2] - 若未提出听证申请深交所上市委员会将审议是否终止上市 [2] - 股票终止上市后将进入退市整理期整理期结束后摘牌 [3] - 公司需确保股票在摘牌之日起四十五个交易日内可以转让 [3] - 对于可能涉及的犯罪线索证监会将移送公安机关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