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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华培数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搜狐财经· 2025-06-20 23:13
利润分配方案 - 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每股现金红利0.20元的分配方案,以总股本338,533,715股为基数,共计派发现金红利67,706,743元 [1][3] - 分配对象为截至股权登记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2] - 本次利润分配不涉及差异化分红送转 [5] 实施时间安排 - A股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8月26日,除权(息)日为2025年8月27日,现金红利发放日为2025年6月27日 [1] - 其他股份类别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6月26日,除权(息)日和现金红利发放日均为2025年6月27日 [1] 分配实施办法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红利通过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资金清算系统派发,已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可在红利发放日领取,未办理的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暂管 [4] - 上海华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吴怀磊、吴佳等特定对象的红利由公司自行发放 [5] 税务处理 - 自然人股东和证券投资基金持股超过1年免征个人所得税,持股1年以内(含1年)暂不扣税,转让时按持股期限补缴 [6] - QFII股东按10%税率代扣企业所得税,实际派发0.18元/股 [7] - 沪港通投资者按10%税率代扣所得税,实际派发0.18元/股 [7] - 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自行缴纳所得税,实际派发0.20元/股 [7] 咨询方式 - 股东可通过董事会办公室联系电话021-31838505咨询权益分派实施事项 [8]
湖南华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上海证券报· 2025-06-20 20:33
权益分派方案 - 公司2024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向除回购股份专用账户以外的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1元(含税),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派送红股 [2] - 实际参与分配的股本为6,866,571,020股,现金分红总金额为686,657,102元,每股现金红利为0.0993911元 [2] - 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方案一致,距离股东大会通过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3][4] 分配基数调整 - 分配基数调整为扣除累计回购股份42,061,479股后的6,866,571,020股 [3] - 自利润分配预案公告至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新增回购股份39,568,079股 [3] - 公司维持每股现金分红金额不变原则,相应调整现金分红总额 [3] 税务处理 - 通过深股通持有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9元 [5] - 个人投资者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持股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0.2元,1个月至1年补缴0.1元,超过1年不需补缴 [5] - 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按10%征收,内地投资者实行差别化税率 [5] 实施安排 - 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6月26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6月27日 [7] - 现金红利将通过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于6月27日划入股东资金账户 [7] - 部分A股股东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派发 [7]
昊华化工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上海证券报· 2025-06-20 19:03
权益分派方案 - 每股现金红利为0.28601元,以总股本1,289,999,620股为基数,共计派发现金红利368,952,791.32元 [2][4] - 分配方案经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实施日期为2025年5月22日 [2] - 本次权益分派不涉及派送红股或转增股本,仅为现金分红 [6] 分派对象与实施办法 - 分派对象为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3] - 股东红利通过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资金清算系统派发,已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在证券营业部领取,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保管 [5] 差异化扣税政策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自然人股东和证券投资基金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持股期限不同适用不同税率(1个月内20%,1-12个月10%,超过1年免税) [9] -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自然人股东和证券投资基金按10%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税后每股0.25741元 [10] - QFII股东按10%税率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税后每股0.25741元 [10] - 沪股通投资者按10%税率代扣所得税,税后每股0.25741元 [11] - 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自行申报缴纳所得税,税前每股0.28601元 [11]
恒星科技: 公司2024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6-20 12:39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分配方案 -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获2025年5月28日召开的2024年度股东大会通过 [1] - 分配方案以总股本1,401,544,698股为基数,扣除已回购股份73,545,296股后,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0.50元(含税),不送红股且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1][2] - 若股权登记日前因股份回购导致可分配股本变动,将按"分配比例不变"原则调整分配总额 [1][2] 利润分配方案实施细节 - 实际现金分红总金额为66,399,970.10元(1,327,999,402股×0.05元/股),回购股份不参与分红 [3] - 除权除息价计算公式为: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0473762元/股(每股现金分红金额=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 [3] - 分配对象为2025年6月27日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3][6] 分红税务处理 - 境外机构及QFII/RQFII每10股派0.45元,境内个人投资者按持股期限差异化征税(1个月内补缴0.10元/10股,1个月至1年补缴0.05元/10股,超1年免税) [4] - 证券投资基金中香港投资者按10%税率征收,内地投资者实行差别化税率 [4] 权益分派时间安排 - 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6月27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6月30日 [5][6] - 现金红利发放期间(2025年6月19日至6月27日),若自派股东股份减少导致代派红利不足,责任由公司承担 [6] 其他信息 - 公告未披露股本变动情况 [6] - 咨询方式包括公司证券部电话0371-69588999及联系人张召平、谢建红 [6]
华安证券: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6-20 12:02
利润分配方案 - 每股现金红利0.1元(含税),以总股本4,678,398,535股为基数,共计派发现金红利467,839,853.5元(含税)[1] - 分配方案经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实施日期为2025年6月30日(除权除息日)[1] - 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6月27日,现金红利发放日为2025年6月30日[1] 分配实施办法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红利通过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资金清算系统派发,已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可在红利发放日领取[1] - 安徽省国有资本运营控股集团等5家股东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发放[2] - 香港市场投资者(包括企业和个人)按10%税率代扣所得税,税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0.09元[4] 税收政策 - 个人股东持股超过1年免征个人所得税,持股1年以内暂不扣缴,转让时按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1个月内20%,1个月至1年10%)[3] - QFII和RQFII股东按10%税率代扣企业所得税,税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0.09元[4] - 其他投资者和法人股东自行缴纳所得税,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元[5] 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 - 华安转债转股价格由5.92元/股调整为5.82元/股,调整后转股价于2025年6月30日生效[5]
小熊电器: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6-20 11:42
利润分配方案 -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元(含税),不送红股也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1] - 实际现金分红总额为154,902,274元,按总股本157,038,674股折算每股现金分红为0.9863957元 [1][3] - 除权除息参考价计算公式为股权登记日收盘价减去每股现金分红0.9863957元 [1][3] 实施细节 - 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6月25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6月26日 [2] - 分红对象为截至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3] - 现金红利将于除权除息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直接划入资金账户 [3] 税务处理 - 通过深股通持有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及QFII/RQFII每10股派9元(税后) [2] - 个人投资者持股期限超过1年免征红利税,1个月内需补缴2元/10股,1个月至1年补缴1元/10股 [2] - 证券投资基金香港份额按10%征税,内地份额实行差别化税率 [2] 其他调整 - 若因股权激励行权导致总股本变动,将按比例调整分配总额 [2] - "小熊转债"转股价格将因除息下调0.9863957元/股,2025年6月26日生效 [4]
烽火通信: 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价格和发行数量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6-20 11:30
关于烽火通信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后定向增发调整 核心调整内容 - 因实施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定向增发发行价格由12.88元/股调整为12.71元/股,降幅1.32% [1] - 发行数量由85,403,726股增至86,546,026股,增幅1.34% [1][3] - 募集资金总额维持不超过110,000万元不变 [3] 调整依据 - 调整机制依据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及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1] - 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为16.10元/股,原发行价12.88元/股为其80% [1] - 调整公式明确:现金分红对应P1=P0-D(D=每股派息0.179元) [1] 权益分派方案细节 - 2024年分红方案为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79元(含税) [2] - 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6月19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6月20日 [2] 调整后参数 - 调整后发行价格12.71元/股=原价12.88元/股-每股分红0.179元 [1][3] - 调整后发行数量86,546,026股=募集资金上限110,000万元÷12.71元/股 [3] - 发行数量仍符合不超过发行前总股本30%的规定 [3] 其他说明 - 除价格和数量外,定向增发其他条款未发生变化 [1][4] - 中国信科为本次定向增发的唯一特定对象 [2]
振华股份: 振华股份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6-20 11:12
利润分配及转增股本方案 - 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及转增股本方案,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90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4股 [2] - 实际参与分配的股本为504,341,189股,合计派发现金红利95,824,825.91元,转增201,736,475股 [3] - 差异化分红除权参考价计算公式为(前收盘价格-0.19)÷(1+0.3963),每股现金红利摊薄后为0.19元,每股流通股份变动比例为0.3963股 [3][4] 权益分派实施时间安排 - 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6月23日,除权(息)日为2025年6月24日,现金红利发放日及转增股份上市日均为2025年6月24日 [2][5] 股本结构变动 - 转增后总股本由509,023,802股增至710,760,277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同步增加201,736,475股 [8] - 2024年度摊薄每股收益按新股本计算为0.67元 [8] 分红及转增实施方式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现金红利通过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派发,红股或转增股份按股权登记日持股比例直接计入股东账户 [6] - 自然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根据持股期限适用差异化税率(0%-20%),QFII和香港投资者按10%税率代扣所得税,其他机构投资者自行纳税 [6][7] -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来源为股票溢价发行收入,不扣税 [7]
斯迪克: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6-20 11:11
权益分派方案 - 以公司现有总股本453,300,503股剔除已回购股份2,221,971股后的451,078,53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1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分红4,510,785.32元 [1][2] - 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送红股 [1][2] - 境外机构(含QFII、RQFII)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090000元(税后) [2] 股权登记与除权除息 - 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6月25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6月26日 [2] - 除权除息参考价计算公式: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0099509元/股(按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分红金额) [1][6] 分派对象与方法 - 分派对象为截至2025年6月25日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2] - 现金红利将于2025年6月26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直接划入资金账户 [3] 税务处理 - 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持股1个月内每10股补缴0.200000元,持股1个月至1年(含)每10股补缴0.100000元,持股超过1年不需补缴 [2] - 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按10%征收,内地投资者实行差别化税率 [2] 股本与参数调整 - 若总股本在利润分配预案披露至股权登记日期间变动,公司将按每股分配比例不变原则调整分红总额 [1] - 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将相应调整 [6]
西昌电力: 西昌电力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6-20 10:49
利润分配方案 - 每股现金红利0.02元,以总股本364,567,500股为基数,共计派发现金红利7,291,350元 [1] - 差异化分红送转:否 [1] - 分配方案经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日期为2025年5月15日 [1] 相关日期 - A股股权登记日:2025年6月26日 [1] - A股除权(息)日:2025年6月27日 [1] - A股现金红利发放日:2025年6月27日 [1] 分配实施办法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红利通过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资金清算系统派发,已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可在红利发放日领取 [1] - 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保管 [1] - 公司第一大股东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的现金红利由公司直接发放 [2] 税收政策 - 个人股东持股超过1年免征个人所得税,持股1个月以内全额征税,1个月至1年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税率20% [2] - QFII股东按10%代扣企业所得税,税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0.018元 [3] - 香港联交所投资者按10%税率代扣所得税,税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0.018元 [4] - 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股东自行申报所得税,税前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0.02元 [4] 咨询方式 - 投资者可联系董事会办公室,电话0834-3830167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