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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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修改环境保护税法 扩大挥发性有机物征税范围
中国新闻网· 2025-10-28 13:13
环境保护税法修订核心内容 - 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表决通过关于修改环境保护税法的决定,并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1] - 新修改的环境保护税法扩大挥发性有机物征税范围,旨在强化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改善空气质量 [1] 挥发性有机物定义与历史征税情况 - 挥发性有机物是参与大气光化学反应的有机化合物的统称,共有300多种,是形成细颗粒物(PM2.5)和臭氧的重要前体物 [1] - 2016年制定环境保护税法时,遵循"税负平移"原则,仅将之前已征收排污费的苯、甲醛等18种挥发性有机物改征环境保护税 [1] 新增条款与试点工作安排 - 新增第二十七条条款,授权国务院对直接向环境排放《应税污染物和当量值表》规定以外的挥发性有机物的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开展征收环境保护税试点工作 [1] - 试点实施办法由国务院制定,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1] - 国务院及其有关部门需合理设定征税范围和税额幅度,完善监测技术和排放量计算方法,加强工作协同,加快推进试点工作 [1] 试点情况报告机制 - 国务院自试点实施办法施行之日起五年内,需就征收挥发性有机物环境保护税试点情况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并提出修改法律的建议 [2]
新华社权威快报|新修改的环境保护税法扩大挥发性有机物征税范围
新华社· 2025-10-28 07:56
法律修订核心 - 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于10月28日表决通过新修改的环境保护税法 [2][3] - 修改后的法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2][3] - 法律修订新增一条,授权国务院对直接向环境排放《应税污染物和当量值表》规定以外的挥发性有机物(VOCs)的企业开展环境保护税征收试点 [3] 税收政策变化 - 新法扩大了挥发性有机物的征税范围,2016年制定环境保护税法时仅将18种挥发性有机物纳入征税范围 [3] - 试点实施办法将由国务院制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3] 行业影响与治理目标 - 挥发性有机物是形成细颗粒物(PM2.5)和臭氧的重要前体物,可引发雾霾和光化学烟雾等大气环境问题 [3] - 目前可检测的挥发性有机物已达300多种,新法旨在强化VOCs治理,改善空气质量,加强生态环境保护 [3]
环保税再升级!这类“隐形污染”全面纳入征税范围
21世纪经济报道· 2025-10-28 07:31
环境保护税法修正草案核心内容 - 核心观点为将挥发性有机物全部纳入环境保护税征收范围以强化治理 [1][3] - 修正草案已由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 此前第十七次会议进行了初次审议 [1] - 草案增加规定要求国务院及有关部门合理设定征税范围并完善监测技术 [1] 挥发性有机物治理背景 - 挥发性有机物是形成PM2.5和臭氧的重要来源 可引发雾霾等环境问题 [3] - 目前可检测的挥发性有机物已达300多种 [3] - 2016年制定环境保护税法时仅将18种挥发性有机物纳入征收范围 [3] 修正草案具体条款与试点安排 - 修正草案共1条 授权国务院对排放规定以外挥发性有机物的企业开展征税试点 [3] - 国务院需制定试点实施办法并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 [3] - 试点实施办法施行之日起五年内 国务院需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试点情况 [3] 征税扩围的考量与条件 - 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源多且监测计算复杂 征管难度较大 因此采取先行试点策略 [4] - 近年来挥发性有机物监测技术和治理能力已显著提升 为全面征税创造了条件 [4] - 此次修订采取授权试点是基于现实条件成熟后作出的审慎决策 [4]
新修改的环境保护税法扩大挥发性有机物征税范围
新华网· 2025-10-28 07:12
环境保护税法修订 - 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于10月28日表决通过新修改的环境保护税法,并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2][4] - 修改后的法律新增一条,授权国务院对直接向环境排放《应税污染物和当量值表》规定以外的挥发性有机物(VOCs)的企业开展征收环境保护税试点工作 [4] - 试点实施办法由国务院制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4] 挥发性有机物(VOCs)治理 - 挥发性有机物是形成细颗粒物(PM2.5)和臭氧的重要来源,可引发雾霾、光化学烟雾等大气环境问题 [4] - 目前可检测的挥发性有机物已达300多种,而2016年制定环境保护税法时仅将苯、甲醛等18种挥发性有机物纳入征税范围 [4] - 新修改的环境保护税法扩大挥发性有机物征税范围,旨在强化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改善空气质量,加强生态环境保护 [4]
适用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的销售额,是否包括免征增值税商品的销售额?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10-27 01:30
文章核心观点 - 文章为国家税务总局太原市税务局发布的2025年10月税费申报缴纳时间安排及提醒事项 [8][9] 税费申报缴纳时间安排 - 增值税 消费税 城市维护建设税 教育费附加 地方教育附加 文化事业建设费 个人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 核定征收印花税 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 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 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等税费的申报缴纳时间为10月01日至10月27日 [8] - 社会保险费的申报缴纳时间为10月01日至10月25日 [8] - 车船税代收代缴纳税义务人(保险机构) 水资源税 环境保护税 工会经费代收的申报缴纳工作也需在10月完成 [9] 特定事项提醒 - 申报缴纳2025年度车船税的纳税义务人为自然人 [9]
电子税务局丨环境保护税排污系数法智能预填操作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10-26 01:20
电子税务局排污系数法环境保护税申报功能 - 2025年10月1日起电子税务局上线排污系数法环境保护税申报智能预填功能 通过勾选相关信息可自动获取产污系数与排污系数[2] 操作流程 - 登录电子税务局后依次点击"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财产和行为税税源采集及合并申报"[4] - 进入财产和行为税税源采集及合并申报界面后点击新增税种 选择环境保护税并确定[7] - 选择税种后点击税源采集 进入环境保护税税源明细采集页面 填写企业基本信息后点击新增税源[8] - 在环境保护税税源信息页面填写排污许可证和排放口信息 在污染物信息模块新增污染物名称及排放量计算方法 在产排污系数基础信息模块新增后自动跳转至智能预填页面[10] - 在智能预填页面选择国标行业并填写工段名称 产品名称等必填字段后自动获取产污系数与排污系数 保存后带入产排污系数基础信息模块 点击未找到对应行业可退出智能预填[12] - 完成排放口信息采集后返回环境保护税税源明细表页面 保存完成税源采集 点击申报计算进入环境保护税申报界面[14] - 在申报计算及减免信息页面的大气 水污染物计算模块进行污染物申报计算 运用排污系数法计算的污染物需在产污系数/排污系数字段选择系数类型 填写计算基数后自动计算本月应补(退)税额 提交完成申报[16] 相关税务服务 - 电子税务局提供环境保护税施工扬尘辅助计算功能 自然人代开汽车租赁发票 线上办理注销 新办纳税人套餐等多项税务服务[19][20]
环境保护税法修正草案二审 规定合理设定挥发性有机物征税范围
中国新闻网· 2025-10-24 10:44
环境保护税法修正草案进展 - 环境保护税法修正草案已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进行二次审议 [1] - 草案新增规定要求国务院及有关部门根据挥发性有机物特点合理设定征税范围 [1] - 草案要求完善挥发性有机物的监测技术和排放量计算方法并加强工作协同以加快推进试点 [1] 挥发性有机物特性与影响 - 挥发性有机物是参与大气光化学反应的有机化合物统称 [1] - 挥发性有机物是形成细颗粒物PM2.5和臭氧的重要来源可引发雾霾和光化学烟雾等环境问题 [1] - 目前可检测的挥发性有机物种类已达300多种 [1]
电子税务局丨环境保护税施工扬尘辅助计算功能上线啦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10-22 01:00
电子税务局新功能上线 - 电子税务局于2025年10月1日上线“施工扬尘抽样测算法环境保护税申报智能预填功能” [1] - 新功能允许纳税人在申报界面填入建筑面积、扬尘污染控制措施等信息后实现一键算税 [1] 环境保护税申报操作流程 - 登录电子税务局后需依次进入“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财产和行为税税源采集及合并申报”界面 [2] - 在税源采集页面需新增“环境保护税”税种并完成税源信息采集 包括填写企业基本信息、排污许可证信息、排放口基本信息等 [2][3] - 在“污染物信息”模块需新增使用抽样测算计算方法的施工扬尘污染物 征收子目需选择建筑施工或市政(拆迁)施工才能带出辅助计算界面 [3] - 完成税源采集后 在“申报计算及减免信息”页面点击“自动计算”进入“施工扬尘辅助计算”界面 [4][7] - 在辅助计算界面需选择工程类型、总建筑面积、开工日期、竣工日期、月建筑面积等信息 [8] - 根据当月扬尘控制措施 在一次和二次扬尘污染控制措施框中选择“是”或“否”及具体措施 系统将自动计算出污染当量数 [9] - 信息填报完毕并确认无误后 勾选已完成填报的行次即可提交申报 [10] 税务数字化服务拓展 - 电子税务局提供了涵盖发票管理、社保缴纳、税费申报、税源信息变更等超过50项业务的线上操作指南 [12][13] - 线上服务范围包括自然人代开发票、企业注销、新办纳税人套餐、增值税申报、社保费补缴与退费等 [12][13]
漫解税费|固体废物与环境保护税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10-19 14:16
固体废物环境保护税计征规则 - 应税固体废物排放量的计税依据为其产生量减去贮存量、处置量、综合利用量后的余额 [4] - 纳税人存在非法倾倒应税固体废物或进行虚假纳税申报的情形时 需以其当期应税固体废物的产生量作为排放量 [5] - 在符合环保标准的设施场所贮存或处置固体废物不属于直接向环境排放污染物 可免征相应环境保护税 [6] - 纳税人综合利用的固体废物若符合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标准 可暂予免征环境保护税 [6] - 依法转移至其他方的应税固体废物 其转移量计入转出方的贮存量、处置量或综合利用量 接收方的当期产生量不包含此部分 [6] 企业所得税亏损弥补政策 - 企业纳税年度发生的亏损准予向以后年度结转弥补 但结转年限最长不得超过五年 [14] - 自2018年起 具备高新技术企业或科技型中小企业资格的企业 其资格年度前5个未弥补完亏损的结转年限由5年延长至10年 [15] - 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交通运输、餐饮、住宿、旅游四大困难行业企业 2020年度发生的亏损最长结转年限由5年延长至8年 且2020年度主营业务收入须占收入总额的50%以上 [15] - 国家鼓励的线宽小于130纳米(含)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 其清单年度前5个纳税年度未弥补完亏损的结转年限最长不得超过10年 [16]
环境保护税申报智能预填相关热点问答来啦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10-11 01:30
环境保护税申报智能预填功能 - 环境保护税申报智能预填功能包括自动监测申报预填、排污系数法申报预填和施工扬尘抽样测算法三项功能 [1] - 自动监测申报预填功能适用于安装有自动监测设备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且环境保护税税源、自动监测排放口和排污许可证三方基础信息匹配的纳税人 [4] - 自动监测数据一般在季度征期内第二周(每月7号左右)交换至税务部门,纳税人在征期当月10日后可使用该智能预填功能 [6] 自动监测法申报操作与数据核对 - 获取不到自动监测数据的主要原因为税源信息与排污许可证信息不一致,或污染物排放量计算方法未设置为“自动监测” [5] - 纳税人需重点核对预填的【废气(废水)排放量】、【实测浓度值】、【月均浓度值】、【最高浓度】四列数据,并可对其进行修改 [7] - 系统预填数据只能被带出1次,建议纳税人在修改前将预填数据导出备份 [7] 税源信息采集操作流程 - 新增税源分为存量排放口新增污染物和新增排放口税源信息两种情况,操作路径均在【环境保护税税源信息】页面 [9] - 排污系数法下若未找到符合企业的行业,需确认污染物类别选择是否准确,或点击【未找到对应行业】返回手工采集 [9] - 施工扬尘抽样测算法下,税源信息填报后需在明细表页面再次点击【保存】以生成税源编号,方为采集成功 [9] 施工扬尘抽样测算法申报细节 - 在【抽样测算计算】模块需先选择【特征指标】后才会产生【自动计算】按钮 [10] - 误点【产排污系数基础信息】中的【新增】按钮后,可点击【未找到对应行业】返回,并需删除空白行才能保存成功 [10] - 施工扬尘抽样测算法申报智能预填目前仅适用于按期申报项目,按次申报暂无法实现 [11] 企业所得税热点问题 - 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外部凭证是指企业从其他单位、个人取得的用于证明其支出发生的凭证,包括发票、收款凭证、财政票据、分割单等 [16][17][18] - 符合西部大开发15%优惠税率条件的企业,可同时享受《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的其他税收优惠,在定期减免税的减半期内可按适用税率计算的应纳税额减半征税 [20] - 企业持有固定资产期间发生的增值或减值,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外,不得调整该资产的计税基础 [21] - 投资企业从被投资企业撤回或减少投资时,取得的资产中相当于初始出资的部分确认为投资收回,相当于累计未分配利润和盈余公积的部分确认为股息所得,其余部分确认为投资资产转让所得 [2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