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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侵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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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堂会审丨村委会成员涉贪污、职务侵占罪的认定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方弈霏 特邀嘉宾 张本汉 江苏省南通市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副主任 陈慧华 江苏省南通市通州区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主任 顾艳霞 江苏省南通市通州区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主任 葛娟 江苏省南通市通州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 编者按 实践中,有的村民委员会成员在工作中攫取非法利益,如套取上级补偿款、违规占有和处置村集体"三 资"等,对其违纪违法行为进行精准定性需厘清主体身份。本案中,李某在协助政府管理土地征收补偿款过程 中,利用职务便利,将140万元土地征收补偿款非法占为己有,为何认定构成贪污罪?李某作为村民委员会成 员,利用担任村会计的职务便利,在负责管理村集体资金过程中套取村集体资金并非法占有,应如何定性? 我们特邀相关单位工作人员予以解析。 图为庭审现场。江苏省南通市通州区纪委监委供图 基本案情: 李某,2015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某省某市A区B街道C村村民委员会(以下简称"村委会")委员、会 计等职。 贪污罪。2016年,某省政府批复同意某市征收C村第七村民小组集体土地。经审批,某市通过A区将土地征收 补偿款140万元拨付至C村账户。2022年3月,上级政府同意将存于C村账户的140 ...
员工薅公司废纸皮狂赚83万,被判1年11个月,法院披露详情:手握销售渠道后,逐渐动起歪心思
新浪财经· 2025-09-04 08:48
案件背景 - 赣州市某纸制品公司前员工明某利用担任辅料仓管和采购员的职务便利 长期侵占公司废纸皮销售款项 [2] - 明某勾结运输司机吴某、余某夫妇 通过低价结算公司账户 高价转卖回收站的方式套取差价 [2] - 操作流程为:司机先以低于市场价支付废纸款至公司账户 转运后高价卖出 扣除垫付款和运费后剩余资金转给明某或其亲属 [2] 涉案规模 - 在数年时间内累计侵占公司资金达83万元人民币 [3] - 法院最终判定退赔金额与侵占金额一致 为83万余元 [6] 法律处置 - 明某行为构成职务侵占罪 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十一个月 [6] - 并处经济处罚罚金5万元人民币 [6] - 判决依据《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 涉及数额巨大的量刑标准为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7] 行业警示 - 案件凸显制造企业仓储与采购环节的内部控制漏洞 [2][6] - 国有企业与非国有企业在职务犯罪量刑上适用不同法律条款 [8] - 行业需加强废旧物资销售流程的监督机制与财务稽核 [2][6]
以案明纪释法丨国企工作人员侵吞本单位财物行为性质分析
【内容提要】 2016年11月,张某利用职务便利,先以A公司名义与某新材料公司谈好PAC采购数量(2800吨)和价格 (当时市场价2500元/吨),后暗示该新材料公司按照商定好的价格和数量与C公司签订采购合同。该新 材料公司同意并与C公司签订了合同。同期,张某利用职务便利,使得C公司以2000元/吨的价格从A公 司采购2800吨PAC,A公司制作出库单、出具货权转让手续,C公司将货款支付给A公司并签署收货单, 但货物仍由A公司仓库储存。2017年2月,经B公司党政联席会讨论决定,任命张某担任A公司市场部经 理,全面负责公司PAC等精细化工品的销售业务。2017年4月,C公司将从A公司采购的2800吨PAC交付 给该新材料公司,张某与李某获利140万元,张某分得110万元。 2017年5月至2022年4月,张某利用担任A公司市场部经理的职务便利,继续伙同李某通过前述方式共计 获利350万元,张某分得280万元。经查,C公司系空壳公司,除介入A公司与其下游客户的PAC交易 外,没有开展其他经营活动。 【分歧意见】 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 物非法占 ...
村干部套取帮扶资金的行为性质分析
村干部身份认定与贪污罪构成 - 村民委员会等村基层组织人员在协助政府从事行政管理工作时属于"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 具体包括救灾 抢险 防汛 优抚 扶贫 移民 救济款物管理等七类公务活动 [1] - 跨行政区域协助政府从事公务时 村干部身份认定存在争议 需结合是否具备基层组织人员身份及是否实际从事公务活动两个要件判断 [5] - 许某某作为村党支部书记 在协助C街道办事处实施30万元水池建设项目时 通过虚开发票套取6万元项目资金 行为性质存在职务侵占罪与贪污罪两种争议观点 [2][3] 公共财产与贪污罪客体认定 - 刑法规定的公共财产包含四类:国有财产 劳动群众集体所有财产 社会捐助/专项基金财产 以及国家机关管理中的私人财产 [4] - C街道办事处拨付的30万元帮扶资金属于具有专项用途的公共财产 而非村集体可自由支配的收入 资金使用需按项目进度申请并由街道验收 [4] - 贪污罪与职务侵占罪的核心区别在于犯罪主体是否具备公务身份及侵犯客体是否为公共财产 本案资金性质明确属于扶贫用途公共财产 [6] 公务行为实质判断标准 - 许某某牵头实施水池建设项目属于协助政府从事扶贫公务 尽管B村与C街道存在行政区域分隔 但项目源于上级安排的结对帮扶职责 [5] - 公务活动认定不局限于行政隶属关系 关键在于是否实际参与行政管理 许某某负责项目协调并申请资金拨付 符合公务实质要件 [5][6] - 法院最终采纳贪污罪认定 因许某某在公务活动中利用职务便利骗取公共财物 其行为同时满足主体身份与客体要件 [6]
倍轻松再爆实控人马学军占用上市公司资金
新浪财经· 2025-08-04 09:42
核心观点 - 公司实际控制人通过员工借款和提前支付供应商采购款等方式占用上市公司资金 涉及金额总计超过1200万元 且存在多次类似违规行为 [1][3][6] - 公司主营业务增长乏力 连续三年亏损 销售费用率居高不下 长期维持在50%以上 [7][9][11] 资金占用情况 - 2021年10月至2022年度期间 实际控制人通过员工借款方式占用资金408.23万元 其中115万元和293.23万元 本金已在当期期末前归还 2.7万元利息于2025年7月24日偿清 [1] - 2021年12月和2022年4月 通过提前支付供应商轻松联益采购款方式占用800万元 包括300万元和500万元 该笔资金于2022年年底前退回 22.98万元利息于2025年7月24日付清 [3][4] - 2023年至2024年期间 通过向供应商提前支付采购款方式占用资金约3500万元 通过员工借款方式占用1300万元 另有监事借款85万元 [6][7] - 2024年9月11日至12月12日期间 向受实际控制人重大影响的企业深圳市星佳顺贸易有限公司累计转款5400万元 形成关联资金往来 [6] 公司经营状况 - 2022年至2024年营业收入分别为8.95亿元 12.75亿元和10.85亿元 净利润分别为-1.24亿元 -5024万元和1019万元 扣非净利润分别为-1.3亿元 -0.55亿元和-0.03亿元 [7] - 销售费用居高不下 2022年至2024年分别为4.82亿元 6.8亿元和5.44亿元 对应销售费用率高达53.84% 53.35%和50.16% [9] - 主营业务为便携式按摩仪 产品单价在几百至一两千元之间 具有礼品属性和冲动消费特征 [11] - 采用直销为主经销为辅的销售模式 在机场高铁站及中高端商场设立专柜 需自行承担门店租金导购人员薪资等固定成本 [11] 行业特征 - 便携按摩器属于非刚需消费小型保健设备 行业依赖营销投入建立品牌认知和刺激消费 [11] - 销售渠道以直销为主 需承担全部销售环节成本 导致销售费用率被动升高 [11] - 公司处于以高投入换取市场份额的扩张期 高销售费用率短期内将持续 [11]
短视频平台高管被曝1.4亿元贪腐隐秘路径
第一财经· 2025-07-25 08:23
短视频行业竞争与腐败案件 - 2020年短视频行业发展迅猛,市场竞争激烈,各大平台推出多元化奖励方案以抢占市场份额和扩充商家规模 [1] - 某短视频平台高层冯某利用职权设计服务奖励政策,通过空壳公司和虚拟货币将公司上亿奖励金据为己有 [2] - 冯某团伙通过伪造材料骗取补贴,1.4亿元资金通过多家空壳公司流转,并利用境外虚拟货币交易平台和混币技术洗钱 [3] 案件调查与处理结果 - 检察机关构建"三流合一"证据体系,还原1.4亿元资金被侵吞、转移、清洗、分赃全过程 [4] - 冯某等七人因职务侵占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至十四年六个月不等,并处罚金,团伙交出90余枚比特币 [4] - 行业人士透露涉事平台为快手科技(1024.HK),但官方未明确披露且暂未回应 [4] 商业腐败犯罪趋势与特点 - 近五年海淀区商业腐败犯罪案件数量总体呈上升趋势,主要因企业数量增加导致权力监管难度增大 [4] - 职务侵占罪和商业贿赂类犯罪是最主要的犯罪类型,企业人员容易利用职权获取非法利益 [5] - 国家加大对民营企业工作人员腐败犯罪的惩处力度,公司内审监察工作加强使更多腐败问题浮出水面 [4]
海航集团原美籍高管、首席执行官谭向东三罪并罚获刑6年
经济观察报· 2025-07-22 08:55
案件审理情况 - 海航集团原首席执行官谭向东因加入美国国籍,案件与陈峰、孙明宇、包启发分案审理[1][10] - 谭向东被判犯有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骗取贷款罪、职务侵占罪,三罪并罚共处有期徒刑6年[2] - 陈峰、孙明宇、包启发三人先行宣判,陈峰三罪并罚执行有期徒刑12年,罚金2.21亿元,没收个人财产4000万元[13] - 孙明宇被判有期徒刑3年6个月,罚金900万元,包启发被判有期徒刑3年6个月,罚金450万元[13] 涉案人员背景 - 谭向东1967年出生,原籍江苏,后加入美国国籍,80年代就读于北京财贸学院金融系,90年代初加入海航[5] - 谭向东2001年进入海航董事会,2013-2016年任副董事长兼总裁,2016-2020年任副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5] - 2021年9月谭向东与陈峰被海南警方采取强制措施,2022年3月孙明宇、包启发也被刑拘[6][7] 违法行为认定 - 证监会2023年9月处罚决定披露陈峰、谭向东在2018-2020年主导海航实施巨额关联交易、资金占用、担保等未披露行为[17] - 证监会认定陈峰"违法情节特别严重"采取终身市场禁入,谭向东"违法情节严重"采取10年市场禁入[18] - 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涉及六种具体行为,包括无偿提供资产、不公平交易、不当担保等[19][20][21] 案件后续进展 - 2025年7月17日海口中院对谭向东案件进行一审宣判[16] - 陈峰当庭表示不服判决提起上诉,其余两人中一人服判不上诉,另一人考虑后再决定[14] - 审判阶段陈峰及其辩护律师均做"罪轻辩护"[15]
海航集团原美籍高管、首席执行官谭向东三罪并罚获刑6年
经济观察网· 2025-07-22 07:01
海航集团高管判决情况 - 海航集团原首席执行官谭向东因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骗取贷款罪、职务侵占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 [1] - 海航集团原董事长陈峰因相同三项罪名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2.21亿元,没收个人财产4000万元 [3] - 海航集团原监事会主席孙明宇和原董事长包启发因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并处罚金900万元和450万元 [3] 案件审理细节 - 谭向东因美国国籍身份被分案审理,与陈峰、孙明宇、包启发的案件分开 [2] - 陈峰当庭表示不服判决并提出上诉,其余两人中一人服判,另一人未立即决定 [3] - 谭向东的判决于2025年7月17日下午宣布,与陈峰等人的宣判同日进行 [4] 违法行为背景 - 证监会2023年9月处罚决定披露,陈峰和谭向东在2018年至2020年主导海航集团进行未披露的关联交易、资金占用和担保行为 [4] - 证监会认定陈峰“违法情节特别严重”,实施终身市场禁入,谭向东“违法情节严重”,实施10年市场禁入 [5] - 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涉及六种具体行为,包括无偿提供资产、不公平交易、不当担保等 [6] 高管履历与案件关联 - 谭向东1990年代加入海航,2016年至2020年任副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2020年改任董事兼首席执行官 [2] - 陈峰、谭向东、孙明宇、包启发四人于2023年4月被检方提起公诉,指控罪名包括背信罪、骗取贷款罪和职务侵占罪 [2]
600530发声:“追责到底!”
中国基金报· 2025-07-10 14:23
交大昂立前高管退保案核心事件 - 公司现任董事长嵇敏表示将追究杨国平等五名前高管责任,已补充递交新证据包括独立第三方专业判断 [2][6] - 上海证监局警示函显示公司2016年、2018年年报存在高管报酬披露不实问题,实为前高管用公司资金购保后退费至个人账户 [5] - 前高管操作涉及2016年380万元和2018年1284万元两笔团体险购买,退保后379.24万元和1284万元分别转入个人账户 [8] 购保退保操作细节 - 2016年10月支付天安人寿380万元团体年金保险,2017年11月退保获379.24万元分入5人账户 [8] - 2018年1月分三次支付太平洋人寿1284万元养老年金保险,2019年1月退保后5人分别获得305万/279万/248万/237万/215万 [8] - 操作未履行任何决策程序:无薪酬委员会记录、董事会决议、公告披露、合同审批流程及保险合同原件 [9] 法律追责进展 - 会计师事务所和律师事务所报告指出前高管行为涉嫌违反董事不得侵占公司财产规定,可能构成职务侵占罪 [9] - 公司自查发现前高管行为造成本金及利息损失达2100万元,6月24日向公安局报案但后续收到不予立案通知 [11][13] - 公司表示将申请行政复议并继续追查,强调已掌握部分原始材料但部分信息查询仍存在困难 [14][15] 公司股权结构说明 - 2022年8月控股股东变更为上海韵简实业(实控人嵇霖),其与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超30%,大众交通持股14.48% [17][19] - 管理层强调追责行为与股权争斗无关,指出当前控股股东持股比例远高于大众交通 [19] - 公司表示追责行动与大众交通利益一致,因后者作为股东也应追究前高管侵害行为 [21]
交大昂立诉前高管最新进展,董事长嵇敏称收到警方不予立案通知,公司已申请行政复议
IPO日报· 2025-07-09 15:45
公司高管涉嫌违规事件 - 交大昂立董事长嵇敏披露五名前高管在2016-2019年间通过公司资金购买团体险后退保至个人账户的行为,涉及金额1693万元[1][8] - 公司已向公安机关报案追究前高管刑事责任,但收到警方不予立案通知,目前正在申请行政复议并补充新证据[2] - 涉事高管包括原董事长杨国平、副董事长朱敏骏等核心管理层成员[5] 违规操作具体细节 - 2016年10月公司支付380万元购买天安人寿团体年金保险,2017年11月退保后379.24万元退回高管个人账户[6][7] - 2018年分三次支付1284万元购买太平洋人寿团体养老保险,2019年通过减保方式退回高管个人账户[8] - 两笔保险交易均无董事会决议、公告披露及合同审批程序,涉嫌违反公司章程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规定[6][7][11] 事件发现过程 - 2022年11月税务部门要求公司自查2018年保险费支出时发现异常,随后追溯发现2016年同类问题[10] - 公司从两家保险公司获取了完整的交易文件作为证据,包括保费来源声明、退保申请等材料[11] - 独立第三方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和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出具报告认定前高管行为涉嫌职务侵占罪[11][17][18] 公司背景信息 - 交大昂立成立于1997年,2021年上市,主营保健品及老年医疗护理业务[4] - 公司实控人多次变更,2022年8月变更为上海韵简实业及一致行动人,实控人变更为嵇霖[4] - 涉事期间公司由大众交通实际控制,现任管理层认为大众交通也存在类似情况[11] 法律依据 - 北京国枫律所指出前高管行为违反《公司法》关于董事不得侵占公司财产的规定,涉嫌构成《刑法》职务侵占罪[17][18] - 根据公司章程,董事报酬事项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高管薪酬事项需经董事会审议,但相关保险交易未履行审批程序[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