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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景光电(3014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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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景光电(301479)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3-24 00:08
提名委员会组成 - 成员由3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占二分之一以上并担任召集人[4] - 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任期与增补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届满连选可连任[4] - 人数低于规定人数三分之二时,董事会应及时增补,未达规定人数前暂停职权[5] 会议规则 - 会议提前三天通知,特殊紧急情况除外[12]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3] 委员管理 - 连续两次不出席会议,董事会可免去委员职务[13] 其他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十年[15] - 细则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修改亦同,解释权归董事会[15]
弘景光电(301479) -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03-24 00:08
第一条 为规范广东弘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 高董事会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广东弘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以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的议事方式是召开董事会会议。 广东弘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董事会是公司常设的经营管理决策机构,是股东会决议的执行 机构。董事按规定参加董事会会议是履行董事职责的基本方式,董事会应 当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赋予的职权和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负责公 司发展目标和重大经营活动的决策。 第四条 董事会设立审计、战略、提名、薪酬与考核等相关专门委员会。 每个专门委员会全部由董事会成员组成,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的召集 人是会计专业人士。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人员构成和任免、职责、议事 规则由董事会制定各专门委员会工作制度予以规定。 第五条 董事会下设董事 ...
弘景光电(301479) -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03-24 00:08
公司治理 -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5年3月21日召开[3] - 同意补选肖金陵为第三届独立董事候选人[7] - 逐项审议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议案[10] - 2025年4月8日14:30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11] 资本变动 - 公司注册资本由4766.00万元增至6354.6667万元,股份总数同比例增加[4] 资金使用 - 拟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不超15000万元借款实施募投项目[5] - 拟用不超3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及不超15000万元自有资金现金管理,期限12个月[5]
弘景光电(301479) -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2025-03-24 00:08
融资情况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15,886,667股,每股41.90元,募资66,565.13万元,净额59,372.58万元[2] 资金使用 - 拟用不超35,000万元闲置募资及不超15,000万元自有资金现金管理,有效期12个月[2][5][7][12] 项目投资 - 募资投资项目含光学镜头及模组产能扩建等,总额48,765.17万元[6] 投资产品 - 闲置募资和自有资金投资产品含结构性存款等,不涉高风险[5] 风险与控制 - 投资受市场波动影响,收益不可预期,有风险控制措施[8]
弘景光电(301479) -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签订募集资金三方及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2025-03-24 00:08
证券代码:301479 证券简称:弘景光电 公告编号:2025-001 广东弘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签订募集资金三方及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广东弘景光电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747 号)同意 注册,广东弘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 通股(A 股)15,886,667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 41.90 元, 募集资金总额为 66,565.13 万元,扣除不含增值税发行费用人民币 7,192.55 万元,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9,372.58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5 年 3 月 10 日 划至公司指定账户,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 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5 年 3 月 11 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众环验字 (2025)0600006 号)。 二、募集 ...
弘景光电(301479) -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2025-03-24 00:08
选举制度 - 股东会选2名以上董监事实行累积投票制,独董与非独董表决分开[3] 提名规则 - 董事会、3%以上股份股东可提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5] - 1%以上股份股东等可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5] - 监事会、3%以上股份股东可提名股东代表监事[5] 投票权计算 - 选举董监时,投票权等于持股数乘待选人数[8] 当选规则 - 董监得票数需超出席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二分之一[11] - 超半数选票候选人多于应选人数,按票数排序当选[11] - 候选人得票相等且超应选人数,进行第二轮选举[11]
弘景光电(301479) -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
2025-03-24 00:08
证券代码:301479 证券简称:弘景光电 公告编号:2025-004 广东弘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及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弘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21 日召 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 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关于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 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注册资本及公司类型变更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东弘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747 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人民币普通股(A 股)1,588.6667 万股,并于 2025 年 3 月 18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上市。根据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众 环验字(2025)0600006 号),本次发行后,公司注册资本由 4,766.00 万元增加至 6 ...
弘景光电(301479)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3-24 00:08
广东弘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广东弘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 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广东弘景光电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 设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根据《公司章程》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在本工作细则第九条规定的职责范围内协助董事会开展相关工作,对董事 会负责。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支取薪酬的董事、不包括独立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 会秘书及《公司章程》认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占二分之 一以上多数并担任召集人。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组成人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 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 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 ...
弘景光电(301479)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5-03-24 00:08
广东弘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东弘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 披露,促进公司依法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 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广东弘景光电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是指达到证券监管部门关于上市公司信息披露 的标准要求,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证券监管部门的规范性文件, 将可能对公司股票及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或者对投资决策和价值判 断有较大影响而投资者尚未得知的重大信息(以下简称"重大信息"),在规定 时间内,通过规定的媒体,以规定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布,并在证券监管部门 备案。 第三条 本制度应当适用于如下人员和机构: (六)控股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总经理和财务总监及其他指 定信息披露人员、参股公司由公司委派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
弘景光电(301479)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5-03-24 00:08
广东弘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广东弘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 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行为,确保公司的关联交易行为不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 东的合法权益,保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等规范性文件及《广东弘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在确认关联关系和处理关联交易时,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尽量避免或减少与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 (二)确定关联交易价格时,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等价有偿"的 原则,原则上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标准,对于难以比较市场价格或定价受 到限制的关联交易的,应以成本加合理利润的标准来确定关联交易的价格; (三)公司与关联人之间的交易应当签订书面协议,明确交易双方的权利 义务及法律责任; (四)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和关联股东回 避表决; (五)必要时可聘请独立财务顾问或专业评估机构发表意见或报告; 公司下列活动不属于前款规定的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