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矩阵股份(3013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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矩阵股份:北京天达共和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授予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2024-05-29 08:54
激励计划 - 2024年5月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议案经多会审议通过[5][7][8] - 2024年5月29日授予价格调为5.65元/股[9] - 2024年5月29日向48名对象授予360.3万股限制性股票[9][15] 利润分配 - 2024年5月14日同意以1.8亿股为基数每10股派1.7元[11] - 2024年5月24日利润分配预案实施完毕[11]
矩阵股份: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2024-05-29 08:54
限制性股票授予 - 授予日为2024年5月29日,授予数量360.3万股,授予价格5.65元/股[3][4] - 激励对象共48名,尹浩然获授13.50万股占3.75%,郑诗微获授8.64万股占2.40%,其他骨干46人获授338.16万股占93.85%[5] 归属条件 - 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自授予日起12个月后按约定比例分次归属,三个归属期比例分别为30%、30%、40%[8] - 2024 - 2026年以2023年营业收入为基数,营收增长率分别不低于10%、21%、33.1%或净利润分别达到4000万、5000万、6000万[8] - 激励对象绩效考核分四档,归属比例分别为100%、75%、50%、0%[10] 流程进展 - 2024年5月10日,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激励计划草案等议案[12] - 5月14 - 23日,公司对激励对象进行内部公示[12] - 5月24日,公司披露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12] - 5月28日,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13] - 5月29日,董事会和监事会通过调整授予价格和授予限制性股票议案[4] 数据相关 - 2024年5月29日授予日收盘价为11.52元/股[25] - 历史波动率分别为24.48%、22.21%、23.50%(对应近12、24、36个月)[25] - 无风险利率分别为1.50%、2.10%、2.75%(对应1、2、3年期存款基准利率)[25] - 预计摊销总费用为2218.73万元,2024 - 2027年分别预计摊销756.05万、898.06万、439.98万、124.65万元[26] 合规情况 - 公司本次授予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29] - 本次授予的授予日、对象、数量和价格符合相关规定[29] - 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事项已取得必要的批准与授权[30] -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相关事项确定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30]
矩阵股份: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
2024-05-29 08:54
业绩分配 - 2024年5月24日完成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每10股派现1.7元,总额3060万[1][4] 激励计划 - 2024年拟授予360.3万股限制性股票,原授予价5.82元/股[1] - 5月29日调整授予价为5.65元/股,对财务无实质影响[1][3][6][7] - 以5月29日为授予日,向48名对象授予360.3万股[3]
矩阵股份: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5-29 08:54
证券代码:301365 证券简称:矩阵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7 矩阵纵横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矩阵纵横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于2024年5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董事蔡荣鑫、张春艳、刘 晓军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5月24日送达全体董事。本 次会议由董事长王冠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7名董事以现场或通 讯方式参加会议,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 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 及《矩阵纵横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已完成2023年度利润分配,根据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草案)》,应对授予价格进行相应调整,同意将2024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由5.8 ...
矩阵股份: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授予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024-05-29 08:54
激励计划 - 2024年5月29日授予48名对象360.3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5.65元/股[10][12][15] - 激励计划有效期最长不超48个月,分三次归属,比例30%、30%、40%[16] - 考核年度2024 - 2026年,各年有营收增长率或净利润目标[18] 分红情况 - 以2023年12月31日总股本1.8亿股为基数,每10股派现1.7元,总额3060万元[12] 人员获授 - 尹浩然获授13.5万股,占拟授予权益3.75%[22] - 郑诗微获授8.64万股,占拟授予权益2.40%[22] - 其他46名骨干获授338.16万股,占拟授予权益93.85%[22]
矩阵股份:监事会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的核查意见
2024-05-29 08:54
激励对象 - 激励对象为公司高管、核心技术(业务)骨干,含1名外籍员工[3] - 激励对象无不得成为激励对象情形,符合任职资格和条件[2][3] - 激励对象不包括独董、监事等特定人员[4] 激励计划 - 授予日为2024年5月29日,符合规定[4] - 授予价格为5.65元/股[4] - 向48名激励对象授予360.3万股限制性股票[4]
矩阵股份: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5-29 08:54
证券代码:301365 证券简称:矩阵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8 矩阵纵横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矩阵纵横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4年5月29日在公司会 议室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的方式举行(监事任兆攀、邓万里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 议),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5月24日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任兆攀先生 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3名监事以现场或通讯方式参加会议。本次会议的召 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矩 阵纵横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 议案》 监事会认为:1、公司监事会对公司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是否成就进行核查,认 为:公司不存在《管理办法》等法律 ...
矩阵股份: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05-28 09:14
证券代码:301365 证券简称:矩阵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5 矩阵纵横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5月28日(星期二)14:30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福中社区福田中心区金 田路4036号荣超大厦17楼 (三)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四)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主持人:副董事长刘建辉先生 (六)网络投票时间: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4年5月28日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②通过深圳证券交 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28日上午9:15至2024年5月28日下午15:00。 (七)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 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 ...
矩阵股份: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2024-05-28 09:10
激励计划 - 2024年5月10日公司审议通过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1] - 2024年5月11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相关公告[1] 自查情况 - 自查期间为2023年11月10日至2024年5月10日,核查对象为内幕信息知情人[2] - 核查对象自查期内无买卖公司股票行为,未发现内幕信息泄露等情形[4][5] 备查文件 - 备查文件有《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等[6]
矩阵股份:矩阵股份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见证法律意见书
2024-05-28 09:10
北京天达共和(深圳)律师事务所 关于 矩阵纵横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五月 北京天达共和(深圳)律师事务所 关于矩阵纵横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致:矩阵纵横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 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矩阵纵横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北京天达共和(深圳)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 "本所")作为矩阵纵横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矩阵股份"或"公司")的法律 顾问,受矩阵股份的委托,指派本所律师出席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并就本次股东大会相关事项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律师仅对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发表意见,并不对本 次股东大会所审议的议案内容以及该等议案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准确 性、合法性发表意见。本所仅根据现行有效的中国境内法律法规发表意见,并不 根据任何中国境外法律发表意见。本法律意见书的出具基于公司向本所作出的以 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