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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莱得(3013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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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莱得: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05-17 12:13
会议信息 - 2024年5月17日15:00召开现场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时间为同日9:15 - 15:00[3] - 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6人,代表股份5100万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67.1053%[6] 议案表决 - 多项议案表决中同意股份均为5100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100%[8][10][13][14][16]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等议案获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2/3以上通过[19][20][21] 结果认定 - 律师认为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等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40]
普莱得: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普莱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2024-05-16 08:24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普莱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 保荐机构名称: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被保荐公司简称:普莱得 | | --- | --- | | 保荐代表人姓名:钱旭 | 联系电话:021-52523268 | | 保荐代表人姓名:方键 | 联系电话:021-52523268 | 一、保荐工作概述 | 项目 | 工作内容 | | --- | --- | |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 | |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 是 | |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 0 次 | |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 | | | 情况 | | |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 | | | 但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 | 是 | | 度、关联交易制度) | | |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 是 | |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 | |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 次 2 | |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 文件一致 | 是 | | 4.公司治理 ...
普莱得: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普莱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持续督导工作现场检查报告
2024-05-07 08:35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普莱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1 | 3.内部审计部门和审计委员会的人员构成是否合规(如适用) |  | | --- | --- | | 4.审计委员会是否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审议内部审计部 |  | | 门提交的工作计划和报告等(如适用) | | | 5.审计委员会是否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报告一次内部审计工 |  | | 作进度、质量及发现的重大问题等(如适用) | | | 6.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内部 | | | 审计工作计划的执行情况以及内部审计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等 |  | | (如适用) | | | 7.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 |  | | 况进行一次审计(如适用) | | | 8.内部审计部门是否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前二个月内向审计 |  | | 委员会提交次一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如适用) | | | 9.内部审计部门是否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二个月内向审计 |  | | 委员会提交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如适用) | | | 10.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年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内部控 |  | | 制评价报告( ...
普莱得:关于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
2024-05-07 07:44
回购计划 - 公司拟用2500万至5000万元自有资金回购股份,价格不超35元/股,期限自2024年2月19日起12个月内[1] 回购进展 - 截至2024年4月30日累计回购股份1251142股,占总股本1.65%[2] - 最高成交价26.60元/股,最低22.26元/股,成交总金额30694003.13元[2] 后续安排 - 公司回购符合要求,后续将继续实施并履行信披义务[2][6]
普莱得: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4-04-25 23:34
浙江普莱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适应公司的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 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 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及《浙江普莱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在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浙江普莱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董事长担任;主任委员 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 第六条 战略委 ...
普莱得:监事会决议公告
2024-04-25 14:46
证券代码:301353 证券简称:普莱得 公告编号:2024-012 本次会议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浙江普莱得电器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对本次会议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并作出如 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2023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 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 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 告。 浙江普莱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普莱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 议通知于 2024 年 4 月 12 日以书面送达或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于 2024 年 4 月 ...
普莱得: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徐跃增)
2024-04-25 14:46
浙江普莱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3 年度述职报告 (徐跃增) 作为浙江普莱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 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勤勉尽责,积极出席相关会 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 股东的利益。现将 2023 年度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于 2023 年 7 月 28 日召开 2023 年 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经选举后,继续担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徐跃增:男,1956 年 10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 教授。1978 年 12 月至 2016 年 12 月曾任浙江同济科技职业学院机电一体化技术 教研室主任、教授等职务;2016 年 12 月至今任浙江同济科技职业学院机械工程 专业教授;2020 年 7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 ...
普莱得: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4-04-25 14:44
关联方定义 - 关联法人包括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一致行动人等[3] - 关联自然人包括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等[4] 决策权限 - 股东大会决策单笔或累计超3000万元且占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关联交易(担保除外)[6] - 董事会决定与关联法人300万 - 3000万或占净资产绝对值0.5% - 5%关联交易[7] - 董事会决定与关联自然人30万 - 3000万或占净资产绝对值5%以下关联交易[7] - 董事长决定董事会权限下关联交易[7] 担保规定 - 公司为关联人担保,董事会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6] - 公司为控股股东等担保,对方应提供反担保[6] 董事会会议 - 过半数非关联董事出席可举行,决议须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9] - 非关联董事不足三人,交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9] 披露要求 - 非担保关联交易超3000万且占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提交股东大会并披露报告[11] - 与关联自然人超30万、法人超300万且占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关联交易及时披露[15] - 关联交易公告含交易概述等内容[15][16] 其他规定 - 日常关联交易超预计需重新履行程序和披露[11] - 年报和半年报汇总披露日常关联交易[11] - 日常关联交易协议超三年,每三年重新履行程序和披露[11] - 部分关联交易可免予按关联交易方式履行义务或豁免提交股东大会[11][12] - 拟提交董事会关联交易,需经独立董事会议半数以上同意[15]
普莱得: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4-04-25 14:44
浙江普莱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 等相关规定,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对公司依法运作、财务管理和关联交易等事项 行使了监督检查职能,公司监事会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股东合法权益、建立健 全法人治理结构等方面发挥了应有的作用。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总经理及其他 高管能尽职尽责,认真执行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决议,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 司章程》和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现将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 年度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3 年度,公司监事会共召开 8 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均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 序号 |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审议事项 | | --- | --- | --- | --- | | 1 | 第一届监 事会第 七 次会议 | 2023.1.10 | 1、关于与关联方共同投资成立控股子公司暨 关联交易的议案 | | | | | 1、关于公司 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 | | | | | 案 | | | | | 2、关于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决算 ...
普莱得: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2024-04-25 14:44
浙江普莱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浙江普莱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一)公平原则,体现收入水平符合公司规模与业绩的原则,同时与外部薪 酬水平相符; (二)责、权、利统一原则,体现薪酬与岗位价值高低、履行责任义务大小 相符; (三)长远发展原则,体现薪酬与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目标相符; (四)激励约束并重原则,体现薪酬发放与考核、与奖惩挂钩、与激励机制 挂钩。 第二章 薪酬管理机构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浙江普莱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监事与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有效 调动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效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浙 江普莱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特制定本薪酬管 理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下列人员: (一)董事包括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 (二)监事包括股东代表监事、职工代表监事; (三)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以及 《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