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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瑞思:关于选举产生第二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2023-11-06 09:34
证券代码:301314 证券简称:科瑞思 公告编号:2023-043 珠海科瑞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产生第二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职工代表监事选举情况 鉴于珠海科瑞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任期 将于 2023 年 11 月 16 日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6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2023 年第一 次职工代表大会,经全体与会职工代表表决,同意选举颜日枚女士为公司第二届 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详见附件),代表职工行使监督权。 颜日枚女士将与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两名非职工代 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自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通 过之日起三年。上述职工代表监事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监事任 职的资格和条件。 二、备查文件 1、珠海科瑞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 ...
科瑞思(301314) - 2023 Q3 - 季度财报
2023-10-26 16:00
营收情况 - 本报告期营业收入41,277,462.75元,同比减少38.82%;年初至报告期末营业收入148,700,066.30元,同比减少38.01%[5] - 营业收入减少主要系绕线业务下游需求减弱及行业竞争加剧[10] - 2023年年初到报告期末营业总收入1.49亿元,较上期的2.40亿元下降38.01%[20] 利润情况 - 本报告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796,590.15元,同比减少52.28%;年初至报告期末为18,589,876.27元,同比减少75.56%[5]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本报告期为180,914.56元,年初至报告期末为 - 59,086.83元[6]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本报告期为1,977,825.38元,年初至报告期末为3,254,878.14元[6] - 2023年年初到报告期末营业总成本1.25亿元,较上期的1.54亿元下降18.50%[21] - 2023年年初到报告期末净利润2070.59万元,较上期的8671.66万元下降76.12%[21]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8,589,876.27元,去年同期为76,075,492.08元[22] - 少数股东损益为2,116,016.95元,去年同期为10,641,128.12元[22] - 综合收益总额为20,705,893.22元,去年同期为86,716,620.20元[22] - 基本每股收益为0.34元,去年同期为2.35元;稀释每股收益为0.34元,去年同期为2.21元[22] 资产情况 - 本报告期末总资产1,141,083,154.37元,较上年度末增加85.6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1,029,462,840.21元,较上年度末增加119.90%[5] - 交易性金融资产2023年9月30日为182,000,000.00元,较年初增加100%,主要系结构性存款增加[10]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2023年9月30日为76,607,255.81元,较年初增加100%,主要系大额存单增加[10] - 2023年9月30日资产总计114.11亿元,较2023年1月1日的61.47亿元增长85.62%[17] - 2023年9月30日流动资产合计6.72亿元,较2023年1月1日的4.02亿元增长67.06%[17] - 2023年9月30日非流动资产合计4.69亿元,较2023年1月1日的2.13亿元增长120.80%[17] - 2023年9月30日流动负债合计5327.35万元,较2023年1月1日的8210.50万元下降35.12%[18] - 2023年9月30日非流动负债合计1846.33万元,较2023年1月1日的2131.02万元下降13.36%[18] - 2023年9月30日股本5525.00万元,较2023年1月1日的3187.50万元增长73.34%[18] - 2023年年初递延所得税资产增加959,536.63元,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914,547.38元,未分配利润增加44,989.25元[26] 现金流情况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年初至报告期末为32,842,772.43元,同比减少81.60%,主要因营业收入减少及支出增加[10]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516,801,141.78元,同比变动 - 3519.73%,主要系首次发行股票收到现金[10]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32,842,772.43元,去年同期为178,464,905.48元[24]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 610,715,804.99元,去年同期为 - 41,442,765.47元[24]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516,801,141.78元,去年同期为 - 15,112,325.67元[25]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为 - 61,071,890.78元,去年同期为121,914,024.23元[25] 股东情况 -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为8,867,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为0[12] - 前10名股东中王兆春持股比例21.88%,持股数量12,087,790股;于志江持股比例13.30%,持股数量7,348,120股等[12] -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中,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金量化多因子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285,130股等[12] - 王兆春、文彩霞、于志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签署《一致行动协议》,王兆春与文彩霞系夫妻关系,珠海横琴瑞诺投资咨询企业为王兆春控制企业[12] - 限售股份期初总数31,875,000股,本期增加9,562,500股,期末总数41,437,500股[14] 股票情况 - 公司股票于2023年3月28日上市,2023年8月23日至9月19日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47.98元/股,触发相关股东股份锁定期延长承诺[15] 其他情况 - 2023年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息收入1432.56万元,较上期的244.09万元增长486.89%[21] -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27]
科瑞思: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
2023-10-26 11:18
珠海科瑞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 珠海科瑞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珠海科瑞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高管人员")薪酬管理体系,建立与现 代企业制度相适应、职责权利相匹配的激励与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公司董事、监 事及高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水平,促进公司健康、持续、稳 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 以及规范性文件和《珠海科瑞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董事,是指本办法执行期间公司董事会的全部在职成员, 包括内部董事、外部董事及独立董事。本办法所称内部董事,是指与公司之间签 订聘任合同或劳动合同的公司员工或公司管理人员兼任的董事。本办法所称外部 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本办法所称独立董 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 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 ...
科瑞思: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3-10-26 11:18
珠海科瑞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珠海科瑞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珠海科瑞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治理结构, 强化对公司管理层的约束和监督机制,更好地维护中小股东利益,促进公司的规范运 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制订 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设立独立董事。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董事会 专门委员会委员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 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者个 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行政 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 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 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应当依法履行董 ...
科瑞思: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2023-10-26 11:18
珠海科瑞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珠海科瑞思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珠海科瑞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 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珠海科瑞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第一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本着谨慎原则及独立判断的立场,经对公司提 交的相关资料、决策程序等进行核查,我们对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的 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的独立意见 二、《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的 独立意见 (本页无正文,为《珠海科瑞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 十七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经审阅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王利民先生、李兵先生、杨振新先 生的个人履历,对其专业能力、任职经历等基本情况进行充分了解后,我们认为 其具备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所规定的上市公司独 ...
科瑞思: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李兵)
2023-10-26 11:18
珠海科瑞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 是 □ 否 二、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 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三、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 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 是 □ 否 四、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是 □ 否 五、本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 (如有)。 声明人李兵,作为珠海科瑞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 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 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 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 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本人已经通过珠海科瑞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提名委 员会或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本人不存在利害关系 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 是 □ 否 六、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 规定。 √ 是 □ 否 七、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 ...
科瑞思: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3-10-26 11:18
珠海科瑞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珠海科瑞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珠海科瑞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联交易 活动,保证公司与各关联人所发生的关联交易的合法性、公允性、合理性,确保 公司各项业务通过必要的关联交易顺利地开展,保障股东和公司的合法权益,依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 联交易》等法律、法规以及《珠海科瑞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在确认和处理有关关联人之间关联关系与关联交易时,应遵循 并贯彻以下原则: (一)尽量避免或减少与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 (二)确定关联交易价格时,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以及等价有偿"的 原则,原则上不能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收费的标准,并以书面协议方式 予以确定。 (三)严格遵守关联董事和关联股东回避制度。 (二)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对子公司投 ...
科瑞思: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杨振新)
2023-10-26 11:17
珠海科瑞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珠海科瑞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杨振新为 珠海科瑞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 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珠海科瑞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教 育背景、专业资格、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本提名人 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 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 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被提名人已经通过珠海科瑞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提 名委员会或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被提名人不存在 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 是 □ 否 二、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 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三、被提名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 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 是 □ 否 四、被提名人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是 □ 否 五、被提名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 ...
科瑞思:公司章程
2023-10-26 11:17
附:《珠海科瑞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珠海科瑞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十月 章程 | | | > | र | | --- | --- | --- | --- | | D | . | | 1 | | 第一章 | 总则 1 | | --- | --- | | 第二章 | 经营宗旨和范围 2 | | 第三章 | 股份 2 | | 第一节 | 股份发行 2 | | 第二节 | 发起人、持股数量、持股比例和出资方式 3 | | 第三节 | 股份增减和回购 4 | | 第四节 | 股份转让 6 | | 第四章 | 股东和股东大会 7 | | 第一节 | 股东 7 | | 第二节 |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9 | | 第三节 | 股东大会的召集 15 | | 第四节 |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17 | | 第五节 | 股东大会的召开 19 | | 第六节 |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22 | | 第五章 | 董事会 28 | | 第一节 | 董事 28 | | 第二节 | 独立董事 32 | | 第三节 | 董事会 37 | | 第四节 | 董事会秘书 44 | | 第五节 | 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45 | | ...
科瑞思: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2023-10-26 11:17
珠海科瑞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经审核,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相关 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 允的审计服务,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 良好,能够满足公司 2023 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本次拟聘请会计师事务所 事项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本页以下无正文,下接签署页) (本页无正文,为《珠海科瑞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 十七次会议相关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珠海科瑞思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珠海科瑞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作 为珠海科瑞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