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鑫宏业:监事会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2024-01-23 09:13
无锡鑫宏业线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 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无锡鑫宏业线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12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 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及《公司 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对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 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司监事会结合 公示情况对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现就公示情况、核查方式及核 查意见说明如下: 一、公示情况及核查方式 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13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202 ...
鑫宏业: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2024-01-12 11:55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首次授予核心技术(业务)骨干36人,获授100万股,占授予总数83.33%,占股本1.03%[1] - 预留授予20万股,占授予总数16.67%,占股本0.21%[1] - 授予总数120万股,占股本1.24%[1] 激励限制 - 单个激励对象累计获授不超股本1%[1] - 全部有效期内激励计划涉及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股本20%[1]
鑫宏业: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
2024-01-12 11:55
激励计划基本情况 - 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量120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1.24%[6][25] - 首次授予100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1.03%,占授予权益总额83.33%[6][25] - 预留20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0.21%,占授予权益总额16.67%[6][25] -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36人,为核心技术(业务)骨干[7][21] - 首次授予价格为23.99元/股,预留授予价格相同[7][34][36] - 激励计划有效期最长不超过42个月[8][27] 授予与归属安排 - 股东大会通过后60日内完成首次授予,否则未授予股票失效[9][28] - 预留部分须在股东大会通过后12个月内授出,否则失效[28] - 首次授予分两期归属,每期50%,分别在授予日起12 - 24个月和24 - 36个月内[30] - 预留授予分两期归属,每期50%,分别在授予日起12 - 24个月和24 - 36个月内[30] - 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持有人每批次可归属股票自归属期首个交易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31] 业绩考核指标 - 2024年第一个归属期营业收入和净利润目标增长率为15%,触发值为12%[42] - 2025年第二个归属期营业收入和净利润目标增长率为32%,触发值为25%[42] - 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为营业收入增长率或净利润增长率[45] 激励成本与摊销 - 首次授予预摊销总费用为1159万元,2024 - 2026年分别摊销806.90万元、328.88万元、23.23万元[56] 其他要点 - 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期不少于10天,监事会在股东大会审议前5日披露审核意见[22] - 激励对象个人绩效系数:A为100%、B为90%、C为80%、D为70%、E为60%、F为50%、G为0[43] - 授予日限制性股票公允价值测算假设授予日公司收盘价为46.27元/股[54] - 股息率取公司最近1年的为1.01%[54] - 激励成本将在经常性损益中列支[55]
鑫宏业: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无锡鑫宏业线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之财务顾问报告
2024-01-12 11:55
激励计划基本情况 -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36人,均为核心技术(业务)骨干[12] - 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120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1.24%[13][15] - 首次授予100万股,占授予总数83.33%,占公司股本总额1.03%[13][15] - 预留授予20万股,占授予总数16.67%,占公司股本总额0.21%[13][15] - 激励计划有效期最长不超过42个月[16][42] 授予相关规定 - 预留权益授予对象应在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明确,超12个月未明确则失效[12] - 公司需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60日内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预留部分须在12个月内授出[16] - 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将在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前授出[27] 归属规定 - 首次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分两期归属,每期归属比例为50%[18][42] - 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分两期归属,每期归属比例为50%[18][42] 价格规定 -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每股23.99元/股[21][41] - 授予价格不低于公告前1个交易日均价46.71元/股的50%(即23.36元)和前20个交易日均价47.98元/股的50%(即23.99元)中的较高者[23][41] 考核规定 - 激励计划考核年度为2024 - 2025年,每年考核一次[27] - 2024年第一个归属期,营收和净利润较2023年增长率目标值均为15%,触发值均为12%[27] - 2025年第二个归属期,营收和净利润较2023年增长率目标值均为32%,触发值均为25%[29] - 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归属前须满足12个月以上任职期限[26] - 公司层面业绩达成情况对应不同归属比例[27] - 激励对象个人绩效系数根据考核结果分为A(100%)、B(90%)、C(80%)、D(70%)、E(60%)、F(50%)、G(0)[28] - 若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归属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归属股票数量×公司层面归属比例×个人绩效系数[28] 其他规定 - 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所持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20] - 限制性股票作为用股权支付的基于股权的薪酬,应按授予时的公允价值在生效期内摊销计入会计报表[44] - 公司将在考核年度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修正预计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并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44] - 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指标分公司层面和个人层面[47] - 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为营业收入增长率或净利润增长率[47] - 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归属需满足公司和个人未发生特定情形[49] - 公司发生特定情形,激励对象已获授但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50] - 激励对象出现特定情形,其已获授但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50] - 鑫宏业不存在《管理办法》规定的不能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33] - 激励计划操作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具备可行性[36] - 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20%[38] - 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累计均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39] - 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激励计划考核体系和办法合理严密[48] - 独立财务顾问认为归属条件符合相关规定[50] - 鑫宏业股权激励计划实施需股东大会决议批准[52] - 备查文件包括激励计划草案、董事会和监事会会议决议[53]
鑫宏业:创业板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自查表
2024-01-12 11:55
| 序号 | 事项 | 是否存在该事项(是 /否/不适用) | 备注 | | --- | --- | --- | --- | | | 上市公司合规性要求 | | | | 1 |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 | 否 | | | | 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 | | | 2 |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 | 否 | | | | 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 | | | 3 | 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 | 否 | | | | 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 | | | 4 | 是否存在其他不适宜实施股权激励的情形 | 否 | | | 5 | 是否已经建立绩效考核体系和考核办法 | 是 | | | 6 | 是否为激励对象提供贷款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 | 否 | | | | 激励对象合规性要求 | | | | 7 | 是否包括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者 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以及外籍员工,如是,是否说 | 不适用 | | | | 明前述人员成为激励对象的必要性、合理性 | | | | ...
鑫宏业: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
2024-01-12 11:55
特别声明: 无锡鑫宏业线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证券代码:301310 证券简称:鑫宏业 公告编号:2024-005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 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无锡鑫宏业线缆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黄亮受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作为征集 人,就公司拟于 2024 年 1 月 29 日召开的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议 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政府部门未对 本报告书所述内容之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发表任何意见,对本报告书的内容不 负有任何责任,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1、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为依法公开征集,征集人黄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第九十条、《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第三十一条、《公开征集上市公司股 东权利管理暂行规定》第三条规定的征集条件; 2、截止本报告书披露日,征集人黄亮未持有公司股份。 截至本公告日,黄亮未 ...
鑫宏业: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2024-01-12 11:55
无锡鑫宏业线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 无锡鑫宏业线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证券代码:301310 证券简称:鑫宏业 一、本激励计划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等其他有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无锡鑫宏业线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制定。 二零二四年一月 本公司所有激励对象承诺:如因公司信息披露文件中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导致不符合授予权益或权益归属安排的,激励对象应当自相关 信息披露文件被确认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后,将因本激励计划 所获得的全部利益返还公司。 2 无锡鑫宏业线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特别提示 无锡鑫宏业线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声 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 ...
鑫宏业: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2024-01-12 11:55
无锡鑫宏业线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为保证无锡鑫宏业线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进行,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形成良好均衡的价值分 配体系,激励公司员工诚信勤勉地开展工作,保证公司业绩稳步提升,确保公司发 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2024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计划")的规定,特制定公司《2024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本办法") 一、考核目的 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和完善公司激励约束机制,保证股权激励 计划的顺利实施,并在最大程度上发挥股权激励的作用,进而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 经营目标的实现。 二、考核原则 考核评价必须坚持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严格按照本办法和考核对象的业 绩进行评价,以实现股权激励计划与激励对象工作业绩、贡献紧密结合,从而提高 管理绩效,实现公司与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 本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的考核年度为 202 ...
鑫宏业: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1-12 11:55
证券代码:301310 证券简称:鑫宏业 公告编号:2024-003 无锡鑫宏业线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无锡鑫宏业线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 二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1 月 11 日以书面、电话及邮 件等形式送达,本次董事会的召开经全体董事同意豁免会议通知时间要求,会议 于 2024 年 1 月 12 日下午 15:10 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会董 事 7 人,实际到会董事 7 人。符合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法定人数。本次会议由董事 长卜晓华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 议案》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 公司核心 ...
鑫宏业: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4-01-12 11:55
证券代码:301310 证券简称:鑫宏业 公告编号:2024-002 无锡鑫宏业线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无锡鑫宏业线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12 日 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定于 2024 年 1 月 29 日(星期一)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将有关事 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2024 年 1 月 29 日(星期一)下午 15:00 (2)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1 月 29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