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星医疗(3012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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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星医疗(301290) - 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7 11:51
审计组织架构 - 公司在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成员全为董事,独立董事应过半数且召集人为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7] - 审计委员会下设立内部审计部,向董事会负责,经费列入公司年度财务预算[7] 人员管理 - 内部审计部负责人由审计委员会直接任免,人员需具备相应条件并恪守保密原则[7,8] 工作指导与监督 - 审计委员会指导监督内部审计部工作,履行多项职责,包括审阅计划、审核报告等[10,11] 工作方针与职责 - 内部审计部遵循特定工作方针,履行多项职责,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11] - 内部审计部至少每季度对公司重大事件实施情况和大额资金往来情况进行检查[12] 审计工作内容 - 内部审计工作包括会计报表审计、内控制度审计和特殊目的审计[13] 档案管理 - 内部审计档案保存不少于10年,查阅需履行相应批准手续[14] 工作权限 - 内部审计部门有参加会议、要求报送资料、审查评价等工作权限[14,15] 工作计划 - 内部审计部应在本年底前编制下年度审计工作计划并报审计委员会批准[17] 审计流程 - 内部审计部门确定审计事项后提前通知被审计方准备资料,被审计方需配合并对资料负责[16] - 内部审计部门可聘请外部专家或抽调内部人员组成审计组[17] - 内部审计部门以核实的审计证据为依据出具审计报告,提交前征求被审计单位意见[19] 内部控制审查 - 内部控制审查范围包括与财务报告和信息披露事务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20] 报告出具 - 审计委员会根据内部审计报告对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出具书面评估意见并向董事会报告[13] - 审计委员会应根据内部审计报告出具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1] - 董事会审议年度报告时对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形成决议,保荐机构等核查并出具意见[21] - 公司应在年度报告披露时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相关报告[26] 整改与激励 - 公司建立整改机制,被审计单位及时整改并将结果告知内部审计部门[23] - 公司建立内部审计部门激励与约束机制,违规人员按规定追究责任[25]
东星医疗(301290) - 对外投资管理办法(2025年8月)
2025-08-27 11:51
江苏东星智慧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对外投资,是指公司为获取未来收益而将一定数量的货 币资金、股权、实物资产、无形资产或者法律法规规定的可以用作出资的其他资 产对外进行各种形式投资的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出资设立企业、对已出资企 业增加投资、收购、兼并等股权类投资,委托理财类投资,以及法律法规、中国 证监会或者深圳证券交易所允许的其他投资。 第三条 公司对外投资应遵循的基本原则: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合理配置企 业资源,促进要素优化组合,创造良好经济效益 第二章 公司对外投资的决策权限、审议及披露程序 对外投资管理办法 第四条 公司对外投资实行专业管理和逐级审批制度。 2025 年 8 月 第五条 公司拟发生对外投资事项的,应按照本办法规定报董事长、董事会 或者股东会批准后方可实施。公司对外投资的审批权限具体为: 江苏东星智慧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东星智慧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对外投 资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防范投资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称《证券法》)《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 ...
东星医疗(301290)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7 11:51
制度制定 - 公司于2025年8月制定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1] 适用范围 - 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管、各部门及子公司等相关人员[4] 责任认定 - 违反法律法规等致年报信息披露差错应追究责任人责任[6] - 因各环节错误致年报差错相关人员承担直接责任[7] 处理情形 - 情节恶劣等情形对责任人从重或加重处理[9] - 有效阻止不良后果等情形可对责任人从轻、减轻或免处理[9] 处理流程 - 董事会处理责任人前应听取其意见,关联董事回避表决[8] 追究形式 - 追究责任形式包括责令改正、通报批评等[14] 经济处罚 - 公司相关人员触发事件处罚时可附带经济处罚,金额由董事会确定[11] 参照执行 - 季度报告、半年报信息披露差错责任追究参照本制度执行[13]
东星医疗(301290)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2025-08-27 11:51
江苏东星智慧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 年 8 月 江苏东星智慧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东星智慧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行为, 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 下称《股东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江苏东星智慧医疗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及 本规则的相关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召集、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 事应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 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六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公 司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的应当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形时,临时股东会应当在 两个月内召开 ...
东星医疗(301290) - 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2025年8月)
2025-08-27 11:51
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 - 制定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规范工作[3] - 基本原则含合规、平等、主动、诚实守信[3][4] 沟通与活动 - 与投资者沟通涵盖发展战略等多方面[5][6] - 多渠道多方式开展管理工作[6] - 特定情形按规定召开投资者说明会[8] - 年报披露后及时召开业绩说明会[9] 人员与职责 - 主要职责包括拟定制度等多项内容[11] - 从事人员需具备相应素质和技能[24] - 可定期开展相关人员培训[25] 档案与审核 - 活动记录及交流内容记入档案,按规定执行[14] - 专人接待来访投资者并做好档案记录[14] - 业务媒体宣传样稿经董秘审核发布[14] - 主动采访媒体资料经董秘审核[15] 其他规定 - 与监管部门等建立良好沟通解决问题[15] - 其他部门及员工协助管理工作[15] - 特定时期尽量避免投资者关系活动[15] - 办法术语含数规定[17] - 未尽事宜按规定执行,抵触以新文件为准[17] - 办法由董事会解释,股东会通过施行[17]
东星医疗(301290)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
2025-08-27 11:51
战略委员会细则制定 - 公司于2025年8月制定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1] 成员构成与产生 - 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含董事长和至少一名独立董事[5] - 成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或更换[5] 会议召开规则 - 每年至少开一次定期会议,可开临时会议[10] - 提前三日书面通知,紧急或同意不受限[10] - 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11] 决议规则 - 决议需成员过半数通过,一人一票[11] 记录与生效 - 会议记录秘书保存,决议文件保存不少于十年[12] - 细则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修改亦同[14]
东星医疗(301290) -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2025年8月)
2025-08-27 11:51
江苏东星智慧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2025 年 8 月 江苏东星智慧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第三条 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及时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披露的信息应当 真实、准确、完整,简明清晰、通俗易懂,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的信息应当同时向所有投资者披露,不得提前向任何单 位和个人泄露。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二章 信息披露的内容及披露标准 第一节 定期报告 第四条 公司应披露的定期报告包括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和季度报告。 公司应当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编制并披露定期报 告。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东星智慧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的信息 披露行为,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与及时,切实保护公司、股东 及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称《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称《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以及《江苏东星智慧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 ...
东星医疗(301290) - 对外担保管理办法(2025年8月)
2025-08-27 11:51
江苏东星智慧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办法 2025 年 8 月 江苏东星智慧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东星智慧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对外担 保行为,确保公司财产安全,维护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 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 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 下称《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江苏东星智慧医疗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 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担保,是指公司为他人(包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向债 权人提供保证、抵押、质押、留置或者定金的行为。 第三条 公司提供担保应当遵循合法、审慎、互利、安全的原则,严格控制 风险。 第二章 公司提供担保的决策权限、审议及披露程序 第四条 公司提供担保必须经董事会审议,并应当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及时 披露。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董事会审议通过提交股东会审议: ...
东星医疗(301290)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7 11:51
交易报告标准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以上应及时报告[6]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以上且超1000万元应及时报告[6] - 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应及时报告[6] - 交易标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且超1000万元应及时报告[6] - 交易标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应及时报告[8]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成交金额超30万元的关联交易应及时报告[9] - 公司与关联法人成交金额超300万元或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的关联交易应及时报告[9] 资产及诉讼报告标准 - 营业用主要资产被查封、扣押等超过该资产30%应及时报告[10] -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涉及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000万元需及时报告[12] 业绩及股权报告标准 - 预计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下降50%以上需及时报告[12]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持股等情况发生较大变化需及时告知公司[10,15]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需及时报告[10,15] 其他报告事项 - 公司发行新股等融资方案,相关主体应及时提供信息[20] - 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董事会秘书当日向董事长和董事会报告并核实原因[14] - 信息报告义务人知悉内部重大信息当日向董事长和董事会秘书报告并送达文件[19] - 控股子公司通过利润分配或转增股本方案后应及时报告[13] - 拟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等应及时报告相关内容[14]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买卖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需提前通知并报告变动情况[14] 报告要求及处理 - 信息报告义务人应在重大事件最先触及规定时点当日预报可能发生的重大信息[20] - 信息报告义务人需按规定报告重大信息事项进展情况[20] - 信息报告义务人应以书面形式提供重大信息[20] - 董事会秘书接到重大信息报告当日应评估、审核并判定处理方式[21] - 证券事务代表应对上报重大信息整理保管[21] - 负有报告义务人员应及时准确完整报告重大信息[23] - 各部门及下属公司应及时准确报送报告涉及资料[23] - 内部信息报告义务人负责重大信息收集等工作[23] - 董事会应控制内幕信息知情范围并严格保密[23] - 未及时上报重大信息追究相关人员责任[24]
东星医疗(301290) - 2025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2025-08-27 11:21
往来资金余额 - 东星华美医疗科技期初9851.87万元,偿还170万元,期末9681.87万元[2] - 常州威克医疗器械期初11086.99万元,累计发生2687.1万元,期末13774.09万元[2] - 江苏孜航精密五金期初3080.08万元,累计发生325.81万元,偿还2.04万元,期末3403.85万元[2] 应收账款余额 - 江苏孜航精密五金期初33.24万元,累计发生271.39万元,偿还269.64万元,期末34.99万元[2] - 常州威克医疗器械期初9.3万元,累计发生106.34万元,偿还109.15万元,期末6.49万元[2] - 常州昶恒精密模具科技期初2.28万元,累计发生24.75万元,偿还24.92万元,期末2.11万元[2] - 三丰东星医疗器材期初142.88万元,累计发生79.93万元,偿还208.83万元,期末13.98万元[2] 预付账款余额 - 苏州三丰原创医疗科技期初59.61万元,累计发生197.42万元,期末222.86万元[3] 其他关联资金往来 - 期初24266.25万元,累计发生3692.74万元,偿还1007.44万元,期末26951.55万元[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