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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恩康(3012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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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恩康(301263) - 2024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2025-04-25 15:52
| 非经营性资金 | | 占用方与上 | 上市公司核 | 2024 | 年期初占 | 2024 年度占用 | 2024 年度占 | 2024 | 年度偿还 | 年度期末 2024 | 占用形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资金占用方名称 | 市公司的关 | 算的会计科 | | | 累计发生金额 | 用资金的利 | | | | | 占用性质 | | 占用 | | | | | 用资金余额 | | | | 累计发生金额 | 占用资金余额 | 成原因 | | | | | 联关系 | 目 | | | (不含利息) | 息(如有) | | | | | | | 控股股东、实际 | | | | | | | | | | | | | | 控制人及其附 | | | | | | | | | | | | | | 属企业 | | | | | | | | | | | | | | 小计 | | | | | | | | | | | | | | 前控股股东、实 | | | | | | | | | | ...
泰恩康(301263) - 董事会对独董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2025-04-25 15:52
广东泰恩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独立董事应当每年对独立性情况进行自查,并 将自查情况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应当每年对在任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 出具专项意见,与年度报告同时披露。基于此,广东泰恩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彭朝辉、陈小卫、沈忆勇的独立 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26 日 经核查独立董事彭朝辉、陈小卫、沈忆勇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 件,董事会认为公司独立董事均能够胜任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其未在公司担任 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其进行独立客 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 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关于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 要求。 广东泰恩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
泰恩康(301263) - 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津贴方案的公告
2025-04-25 15:52
薪酬及津贴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泰恩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4 日召 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分别审议了《关于公司 2025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津贴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5 年度监 事薪酬方案的议案》,根据《广东泰恩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公司相关制度,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议, 结合公司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拟定 2025 年度公司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和津贴方案如下: 一、适用范围 公司全体董事(含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证券代码:301263 证券简称:泰恩康 公告编号:2025-021 广东泰恩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5 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监事不因其担任董事或监事职务本身而领取津贴 或报酬,其同时担任具体管理职务的,根据其在公司的具体任职岗位领取相应报 酬。 二、适用时间 2025 年 1 月 1 日至 ...
泰恩康(301263) - 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2025-04-25 15:52
证券代码:301263 证券简称:泰恩康 公告编号:2025-025 广东泰恩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 序号 | 项目名称 | 总投资/资金总需 | 利用募集资金投资 | | --- | --- | --- | --- | | | | 求(万元) | 额(万元) | | 3 | 补充营运资金 | 25,000.00 | 25,000.00 | | | 合计 | 74,976.30 | 74,976.30 | 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泰恩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泰恩康")于 2025 年 4 月 24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分别审议 通过了《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于前次使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实施满十二个月之日(即 2025 年 5 月 18 日)起使 用剩余超募资金 3,231.77 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用于永 久补充流动资金,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
泰恩康(301263) - 2024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2025-04-25 15:52
业绩与财务 - 2024年以423,512,382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元,合计派发现金股利1.27亿元,股利支付率79.31%[27] - 自2022年上市以来,累计派发现金红利3.75亿元[27] - 2023 - 2024年计划使用3000 - 5000万元回购股份,截至2024年12月31日累计回购1,985,118股,占总股本0.4665%,支付资金38,986,922.20元[28] - 回购成交最高价为20.12元/股,最低价为18.56元/股[28] 新产品与技术研发 - 公司自主研发用于治疗白癜风的创新药CKBA软膏已完成II期临床试验100%受试者入组[13] - 泰恩康通过华铂凯盛和博创园两大研发中心驱动创新进程[12] - 华铂凯盛构建了功能性辅料与纳米给药技术平台等三大研发平台[12] - 博创园专注于皮肤病治疗领域的突破性研究[12] - 公司引进免疫年龄诊断试剂盒相关专利和技术并进行商业化转化[12] 企业运营 - 2024年组织召开3次股东大会、7次董事会、7次监事会[23] - 2024年累计对外披露文件150份,编制并发布定期报告4份[25] - 2024年召开1次业绩说明会,参加1次广东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接待4次机构调研,回复互动易问题53次[26] 人员情况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员工总人数为1081人,其中母公司339人,子公司742人[33] - 员工专业构成中生产人员317人、销售人员314人、技术人员224人、财务人员38人、行政人员188人[33] - 员工教育程度中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45人、本科学历356人、大专学历324人、大专以下356人[33] - 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拟认购份额不超过8000万份,实际认购8000万份[36] - 截至2024年5月6日,员工持股计划累计买入公司股票5694348股,占总股本1.3383%,成交金额79986716.80元[36] - 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为12个月,激励对象覆盖公司及子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管和核心骨干人员,当前持股规模累计覆盖员工50人次[36] 未来展望 - 公司将构建五大产品矩阵,致力于成为聚焦创新、引领健康的综合性医药企业[14] - 2025年深化治理效能将社会责任理念融入企业发展战略[53] 社会责任 - 向汕头市慈善总会捐赠3万元用于汕头市潮阳区海门镇绿化项目[51] - 向汕头市金平区慈善总会捐赠10万元用于金平区月浦街道沟南社区绿化所需苗木[52] - 向汕头市澄海区慈善总会捐赠10万元用于澄海区东里镇“绿美澄海”建设健康林[52] - 通过汕头市慈善总会、龙湖区慈善总会等机构捐赠善款共计167万元[52] - 公司积极响应“碳达峰、碳中和”政策,已形成废酸和余热回收利用、循环水使用等工艺[47]
泰恩康(301263) -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2025-04-25 15:52
2.投资金额: 公司及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正常经 营的情况下,使用总额不超过 40,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和总额不超 过 20,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证券代码:301263 证券简称:泰恩康 公告编号:2025-024 广东泰恩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 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等投资产品(包 括但不限于银行固定收益型或保本浮动收益型的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及证券公 司保本型收益凭证等) 3.特别风险提示: 尽管公司选择投资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理财产品,本次 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尚存在宏观经济波动风险 及投资收益不及预期等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广东泰恩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泰恩康")于 2025 年 4 月 24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分别审议 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 ...
泰恩康(301263) -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2025-04-25 15:52
证券代码:301263 证券简称:泰恩康 公告编号:2025-02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 布的《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7 号》及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8 号》的相关规定进行的相应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 会和股东大会审议,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日期及原因 2023 年 8 月 1 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 (财会〔2023〕11 号),规定了"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的相关内容,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2023 年 10 月 25 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7 号〉 的通知》(财会〔2023〕21 号),对"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 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以及"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内容进行进 一步规范及明确。该解释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2 ...
泰恩康(301263) - 未来三年(2025年-2027年)股东回报规划
2025-04-25 15:52
广东泰恩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未来三年(2025 年-2027 年)股东回报规划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 分红》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为完善公司利润分配决策和监督机制,兼顾公司的生 产经营和可持续发展及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等因素,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章程》 中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条款,制定公司未来三年(2025 年-2027 年)股东回报规 划如下: 一、股东回报规划制定考虑的因素: 公司在制定股东回报规划时应着眼于长远和可持续发展,综合考虑公司实际 情况、发展目标,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规划与机制,对利润分 配作出制度性安排,以保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二、股东回报规划的制定原则: 公司股东回报规划应充分考虑和听取股东特别是公众投资者、独立董事的意 见,公司可以采取现金或者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其中现 金分红优先于股票股利。 三、股东分红回报规划调整的周期和机制: 公司至少每三年重新审议一次股东分红回报规划,根据股东特别是公众投资 者、独立董事的意见对公司正在实施的利润分配政策进行适当且必要的调整,制 定该时段的股东回报计划。公司 ...
泰恩康(301263) - 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5-04-25 15:52
广东泰恩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广东泰恩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 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广东泰恩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 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 2024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 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 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 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 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 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 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 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 ...
泰恩康(301263) - 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2025-04-25 15:52
鉴证报告 关于广东泰恩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华兴专字[2025]25000240029 号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w 华兴专字[2025]25000240029号 广东泰恩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广东泰恩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 恩康")董事会编制的《关于2024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以下简称 "募集资金专项报告")执行了鉴证工作。 一、董事会的责任 泰恩康董事会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 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深圳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的规定编制募集资金专项报告。这种责任包括设 计、执行和维护与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保证募集资金专 项报告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以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泰恩康董事会编制的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