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工精密(3012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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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工精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23年11月)
2023-11-27 08:56
募集资金严格限定用于公司在发行申请文件中承诺的募集资金运 用项目。公司变更募集资金运用项目必须经过股东大会批准,并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和其他相关法律义务。 公司董事会应当负责建立健全募集资金存储、使用、变更、监督 和责任追究的管理制度,并确保该制度的有效实施,公司应当制定募集资金 的详细使用计划,组织募集资金运用项目的具体实施,做到募集资金使用的 公开、透明和规范。 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勤勉尽责,督促公司规范使用募 集资金,自觉维护公司募集资金安全,不得参与、协助或纵容公司擅自或变 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通过公司的子公司或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实施的,公 1 司应当确保该子公司或被控制的其他企业遵守本办法。 公司应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披露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为规范河北恒工精密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 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的权益,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 ...
恒工精密: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戎梅)
2023-11-27 08:56
提名人河北恒工精密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戎梅为河北恒 工精密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 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作为河北恒工精密装备股份有限公 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本次提名是 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 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后作出的,本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 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 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被提名人已经通过河北恒工精密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 提名委员会或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被提名人不存在 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 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被提名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 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 ...
恒工精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备案登记的公告
2023-11-27 08:56
证券代码:301261 证券简称:恒工精密 公告编号:2023-031 河北恒工精密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备案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河北恒工精密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25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 理工商备案登记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备案登记的情况 为适应上市公司监管规则的修订变化及公司经营发展需要,进一步提升公司 规范运作水平,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 则,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修订《河北恒工精密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相应内容,具体如下: | (五)本章程第四十二条第(五)项所涉及的担保; | (五)本章程第四十五条第(二)项所涉及的交易; | | --- | --- | ...
恒工精密: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023-11-27 08:56
河北恒工精密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河北恒工精密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遵照中国 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 性文件等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河北恒工精密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基于我们的独立判断, 对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提名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二、关于公司提名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在查阅了议案等相关材料后,经审核,我们认为: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已于近期任期届满,进行换届选举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董事会独立董事换届选举的审议和 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股东合法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 翟进步先生、戎梅女士、焦健先生不存在《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
恒工精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3年11月)
2023-11-27 08:56
为了加强对河北恒工精密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信息披露工作的管理,保护公司、股东、债权人及其他利益相关人员的合法 权益,规范公司的信息披露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以及本制度的规定,及时、公平地披露所有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 生品种交易价格或者投资决策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或事项(以下简称"重大信 息"、"重大事件"或者"重大事项"),并应保证所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 完整,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制度适用于以下人员和机构: (一)公司董事和董事会; (二)公司监事和监事会; (三)公司董事会秘书、公司 ...
恒工精密:关于修订及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2023-11-27 08:56
证券代码:301261 证券简称:恒工精密 公告编号:2023-034 上述治理制度已分别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 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其中,第 1-4、10-15、17 项治理制度尚需提交 2023 年 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备查文件 1、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河北恒工精密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25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 过了《关于修订及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 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制度修订及制定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其他法律、 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为提升公司管理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公司全面梳理相关治理制度,并结合公司自身实际情况,决定对相关治理制度作 出新增和修订。 | 序 号 | 制度名称 | 类型 ...
恒工精密: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2023年11月)
2023-11-27 08:56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董事、监事的选举, 保证股东充分行使权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 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本细则所指累积投票制,是指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二名以上董事或 监事时,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拥有的投票权等于其所持有的股份总数乘以应 选董事、监事人数之积,出席会议股东可以将其拥有的投票权全部投向一位董 事、监事候选人,也可以将其拥有的投票权分散投向多位董事、监事候选人, 最后按得票多少依次决定董事、监事人选的一项制度。 在一次股东大会上,拟选举二名以上的董事、监事时,董事会应 当在召开股东大会通知中,表明该次董事、监事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 股东大会仅选举一名董事或监事时,不适用累积投票制。 本细则所称董事包括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监事是特指非由职 工代表担任的监事。由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由公司职工民主选举产生或更换, 不适用于本细则的相关规定。 为确保独立董事当选符合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的 ...
恒工精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河北恒工精密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2023-11-27 08:56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河北恒工精密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银行授信额度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河北恒工精密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25 召 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向合作银行申请 授信额度,部分银行授信需要公司控股股东河北杰工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实际 控制人魏志勇、杨雨轩提供关联担保。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人")作为恒工精密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 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 定,对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暨关联交易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河北杰工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情况如下: 公司根据生产经营融资所需,向合作银行申请合计不超过 35 亿元人民币的 授信额度,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借款、银行 ...
恒工精密: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3年11月)
2023-11-27 08:56
河北恒工精密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河北恒工精密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规范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障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河北 恒工精密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 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 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四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有关法 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 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 合法权益。 第五条 公司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包括 一名会计专业人士。公司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 ...
恒工精密: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11月)
2023-11-27 08:56
为规范河北恒工精密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的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名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以下简称"提名委员 会"),并制订本工作细则。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 构,主要负责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选择并 提出建议。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 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 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主任 委员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委员共同推举一名委员代履行 职务,但该委员必须是独立董事。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 任。期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