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浙江恒威(301222)
icon
搜索文档
浙江恒威: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管理制度
2024-04-26 10:35
浙江恒威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管理制度 浙江恒威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管理制度 (本制度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由浙江恒威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通过)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公司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垫付工 资、福利、保险、广告等费用和其它支出,代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 方偿还债务而支付资金,有偿或无偿、直接或间接拆借给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及其他关联方资金,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承担担保责任而形成 - 1 -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浙江恒威电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资金管理,防止和杜绝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 金行为的发生,保护公司、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 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浙江恒威电池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 ...
浙江恒威: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议事规则
2024-04-26 10:35
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通过)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浙江恒威电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治理机制,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部门规 章以及《浙江恒威电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相 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 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主要股东是指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或者 持有股份不足百分之五但对公司有重大影响的股东)。 浙江恒威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议事规则 (本工作细则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由浙江恒威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 或者个人的影响。 浙江恒威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议事规则 第三条 独立董事 ...
浙江恒威:关于修订并制定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
2024-04-26 10:35
证券代码:301222 证券简称:浙江恒威 公告编号:2024-022 浙江恒威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并制定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 | 序号 | 制度名称 | 是否须经 股东大会批准 | 类型 | | --- | --- | --- | --- | | 1 | 董事会议事规则 | 是 | 修订 | | 2 | 监事会议事规则 | 是 | 修订 | | 3 |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 是 | 修订 | | 4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 是 | 修订 | | 5 | 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 其变动管理制度 | 否 | 修订 | | 6 |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 否 | 修订 | | --- | --- | --- | --- | | 7 |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 否 | 修订 | | 8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 是 | 修订 | | 9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 是 | 修订 | | 10 | 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管理制度 | 是 | 修订 | | 11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 是 | 修订 | | 12 | 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管理制度 | 否 | 修订 | | 13 | 累积投票制实 ...
浙江恒威: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4-04-26 10:35
浙江恒威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浙江恒威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本规则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由浙江恒威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恒威电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内 部机构及运作程序,保障董事会依法独立、规范、有效地行使职权,确保董事会 的工作效率和科学决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 、《浙江恒威电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 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设立,为公司常设权力 机构,受股东大会的委托,负责经营和管理公司的法人财产,是公司的经营决策 中心,对股东大会负责。董事会在股东大会闭会期间对内管理公司事务,对外代 表公司。 第二章 董事会的职权 第三条 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三名,设董 事长一名,不设副董事长。董事会依据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规 定行使职权。 司形式的方案; (八)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 ...
浙江恒威: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4-04-26 10:35
证券代码:301222 证券简称:浙江恒威 公告编号:2024-027 浙江恒威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恒威电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三 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 案》,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24年5月20日(星期一)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 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2. 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3. 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 规定。 4. 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2024年5月20日(星期一)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
浙江恒威: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恒威电池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2024-04-26 10:35
关于浙江恒威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恒威电池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52 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 同意,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 2,533.34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并在创业板上市, 发行价格为 33.98 元,募集资金总额 860,828,932.00 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 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756,145,417.04 元。募集资金已于 2022 年 3 月 4 日划至公司指定账 户。经天健会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天健验字【2022】73 号《验资报 告》。公司已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与账户开设银行、 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各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 部分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超募资金 9,500.00 万元永久补充流 动资金,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累计使用 19,000 万元人民币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 动资金。 1 招商 ...
浙江恒威: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2024-04-26 10:32
在过去的一年中,公司通过深入的市场调研和分析,同时,以市场需求为导 向,结合市场趋势,不断提升产品品质,巩固现有客户,开发新客户。未来的碱 性电池与碳性电池市场的扩充都意味着公司的市场空间巨大,公司始终对行业的 技术发展保持着持续的关注,同时进行前瞻性研发与技术储备,优化工艺流程, 降低生产成本,提高产品质量,扬长避短,在 2023 年度有着优异的业绩表现。 三、2024年度公司经营计划 2024 年,公司将不断加强研发团队建设,加大研发投入力度,及时、准确 浙江恒威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浙江恒威电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恒威"或"公司")管理团队 2023 年度在董事会带领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勤勉、忠实地履行自身职责, 贯彻执行董事会、股东会决议,较好地完成 2023 年各项工作,现将 2023 年度工 作情况进行汇报。 一、总体经营情况概述 2023 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588,117,494.29 元,较上年同期 580,268,946.24 元增加 1.35%,实现净利润 121,655,9 ...
浙江恒威: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4-04-26 10:32
浙江恒威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浙江恒威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本工作制度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由浙江恒威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浙江恒威电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构, 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浙江恒威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一般规定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公司主 要股东(指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或者持有股份不足 5%但对公司有重大影响的股东)、 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 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忠实履行 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要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独立董事应当独 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存 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 ...
浙江恒威: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2024-04-26 10:32
浙江恒威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浙江恒威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本工作制度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由浙江恒威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浙江恒威电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会秘书的工作职责和程序,促使董事会秘书更好地履行职责,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浙江恒威电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董事会秘书应由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财 务负责人或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担任。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 人员,对董事会负责。公司应当为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提供便利条件,董事、监 事、财务负责人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相关人员应当支持、配合董事会秘书 工作。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对公司负有诚信和勤勉义务,不得利用职权为自己或他 人谋取利益。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在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同时,委任一名证券事务代表,协 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均应遵守本制度的规定。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的聘任、解聘及任职资格 ( ...
浙江恒威: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制度
2024-04-26 10:32
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通过) 浙江恒威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浙江恒威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本制度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由浙江恒威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恒威电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内幕信 息管理,做好内幕信息保密及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公平 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浙江恒威电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五条 本制度所称内幕信息,是指根据《证券法》及《上市公司信息披露 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涉及公司的经营、财务或者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 价格有重大影响的尚未公开的信息。 第六条 本制度所指内幕信息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 1 -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真实、准确和完整。董事长为 主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