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恒威: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恒威电池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浙江恒威浙江恒威(SZ:301222)2024-04-26 10:35

财务内控标准 - 财务报告内控重大缺陷定量标准为利润总额潜在错报≥利润总额的5%[8] - 财务报告内控重要缺陷定量标准为利润总额的3%≤利润总额潜在错报<利润总额的5%[9] - 财务报告内控一般缺陷定量标准为利润总额潜在错报<利润总额的3%[9] 非财务内控标准 - 非财务报告内控重大缺陷定量标准为直接财产损失金额≥合并报表资产总额的1%[12] - 非财务报告内控重要缺陷定量标准为合并报表资产总额的0.5%≤直接财产损失金额<合并报表资产总额的1%[12] - 非财务报告内控一般缺陷定量标准为直接财产损失金额<合并报表资产总额的0.5%[12] 公司治理 - 公司董事会有董事7名,含董事长1名、独立董事3名[18] - 公司制定《员工管理制度》等规范传达价值观念和经营原则[15] - 公司制定《公司章程》等制度文件明确治理层相关规定[18] 内控情况 - 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重要缺陷[32] - 公司已制定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其他缺陷整改议案和计划[34] - 公司已制定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其他缺陷整改方案和计划[35] 相关评价 - 公司董事会认为在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37] - 保荐机构核查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制度及执行情况[38] - 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内部控制符合要求[39] 公司制度 - 公司建立了授权机制和预算控制制度[21] - 公司建立了科学的人事管理制度[23] - 公司实施风险评估确定风险应对策略[24] - 公司建立了交易授权等相关控制程序[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