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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恒威: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姚武强)
2024-04-26 10:35
浙江恒威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 (姚武强)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姚武强作为浙江恒威电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 事,2023 年度,我严格遵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 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勤勉尽责,积极 出席相关会议,切实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 合法权益。本人现就 2023 年度履行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 | | 3、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 专门委员会类别 | 应出席次数 | 缺席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 --- | --- | --- | --- | | 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 1 | 0 | 0 | |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 3 | 0 | 0 | | 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 1 | 0 | 0 | | 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1 | 0 | 0 | 4、现场工作情况 2023 年度本人通过现场、电话、邮件、即时通讯等多种方式与公司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不定期进行沟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财务 状况、内部控 ...
浙江恒威: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内部审核制度
2024-04-26 10:35
浙江恒威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内部审核制度 浙江恒威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内部审核制度 (本制度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由浙江恒威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通过)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恒威电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互 动易平台与投资者交流,建立公司与投资者良好沟通机制,持续提升公司治理 水平,提高公司质量,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 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 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 理》等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公司在互动易平台发布信息及回复投资者提问,应当注重诚信,严 格遵守有关规定,尊重并平等对待所有投资者,主动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增 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营造健康良好的市场生态。 第二条 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投资者关系互动 平台(以下简称"互动易")信息发布及回复的总体要求: (二)公司在互动易平台发布信息或者回复投 ...
浙江恒威: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2024-04-26 10:35
证券代码:301222 证券简称:浙江恒威 公告编号:2024-021 浙江恒威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恒威电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召开 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备案 登记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章程》具体修订的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同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为进一步规 范和完善公司内部治理结构,公司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适当修订,具 体修订情况如下: | 条款序号 | 修订前的章程条款 | 修订后的章程条款 | | --- | --- | --- | | 第一条 | 为维护浙江恒威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 为维护浙江恒威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 | | (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债权人 | (以下简称 ...
浙江恒威: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管理制度
2024-04-26 10:35
浙江恒威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管理制度 网络投票系统包括深交所交易系统、互联网投票系统。 浙江恒威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管理制度 第三条 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除现场会议投票外,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向股东 提供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服务。股东大会议案按照有关规定需要同时征得社会公众 股股东单独表决通过的,或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 定需要进行网络投票的,公司应当为股东提供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如发生监事会或股东自行召集股东大会,且公司董事会不予配合的情形,股 东大会召集人可比照本制度的规定办理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 (本制度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由浙江恒威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恒威电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大会网 络投票行为,便于股东行使表决权,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及规范性文件及《浙江恒威电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
浙江恒威: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2024-04-26 10:35
浙江恒威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浙江恒威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本实施细则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由浙江恒威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完善浙江恒威电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治理 结构,规范公司选举董事、监事的行为,维护公司中小股东的利益,切实保障社 会公众股东选择董事、监事的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及《浙江恒威电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 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公司股东大会在选举董事或监事 时,股东所持的每一有效表决权股份拥有与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或监事总人数 相等的投票权,股东拥有的投票权总数等于该股东持有股份数与应选董事或监事 总人数的乘积,并可以集中使用,即股东可以用所有的投票权集中投票选举一位 候选董事或监事,也可以将投票权分散行使、投票给数位候选董事或监事,最后 按得票的多少决定当选董事或监事。 第三条 本实施细则适用于选举或变更两名以上董事或监事的议案。在股东 大会上拟选举两名或两名以上的董事或 ...
浙江恒威:董事监事津贴制度
2024-04-26 10:35
津贴制度概况 - 董事监事津贴制度于2024年4月26日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通过[1] - 适用于董事和监事[3] 津贴发放 - 津贴水平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方案,经审议确定[3] - 原则上每月5日发放,可分次或集中[3] 其他规定 - 参加会议交通费、食宿费实报实销[4] - 责任个人承担,按实际工作时间算津贴[4] - 标准可调整,由董事会解释,经股东大会生效修订[4][5]
浙江恒威: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4-04-26 10:35
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浙江恒威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浙江恒威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本管理制度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由浙江恒威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浙江恒威电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关联 交易管理,明确管理职责和分工,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特别是中小投 资者的合法权益,保证公司与关联方之间订立的关联交易合同符合公平、公开、公正 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企业会计 准则第 36 号——关联方披露》和《浙江恒威电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将关联交易合同的订立、变更、终止及履行情况纳入企业管理,并 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本制度予以办理。 第二章 关联方和关联关系 第三条 公司的关联方包括关联法人、关联自然人和潜在关联人。 (一)关联法人 1、直接或间接控制公司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由前述法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 ...
浙江恒威: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2024-04-26 10:35
证券代码:301222 证券简称:浙江恒威 公告编号:2024-017 浙江恒威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一、适用对象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自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至新薪酬方案审批通过之日止。 三、薪酬方案 1、董事薪酬方案 (1)在公司担任管理职务的董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实际工作岗位职务, 按公司相关薪酬标准与绩效考核领取薪酬,不额外领取董事津贴。未在公司担任 管理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津贴。 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恒威电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召开 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了《关于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与《关于公司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上 述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在公司担任职务的监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实际工作岗位职务,按公司相 关薪酬标准与绩效考核领取薪酬,不额外领取监事津贴 ...
浙江恒威: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4-04-26 10:35
浙江恒威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浙江恒威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本管理制度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由浙江恒威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依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向投资 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但不包括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募集的资金。 第三条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通过公司的子公司或 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实施的,公司应当确保该子公司或受控制的其他企业遵守 其本制度。 第二章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 第四条 公司募集资金应当存放于董事会决定的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 户")集中管理。 公司存在两次以上融资的,应当分别设置募集资金专户。 第五条 公司应当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与保荐机构或者独立财务顾问、 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以下简称商业 ...
浙江恒威: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4-04-26 10:35
提名委员会组成 - 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不少于二名[4] - 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三分之一提名[4] - 主任委员由全体委员过半数提名,报董事会批准产生[5] 委员任期与增补 - 任期届满连选可连任,人数或独立董事比例不符规定时董事会应增补[7] 会议召集与通知 - 非主任委员提议,主任委员十天内召集主持[12] - 会议召开前三天发通知,紧急情况可口头通知[12] - 发出通知2日内未接书面异议视为收到通知[14] 会议举行与决议 - 过半数委员出席方可举行[21] - 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5] 会议档案与报告 - 会议档案保存不少于十年[17] - 对董事、高管选任经多环节并形成书面材料[21] - 会议通过报告等书面呈报董事会[21] 异议处理 - 超半数董事会成员有异议反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21] 利害关系处理 - 委员有利害关系应披露并可能回避表决[23] - 董事会可撤销利害关系委员表决结果要求重新表决[23] - 回避后人数不足法定人数提交董事会审议[23] - 会议记录及决议写明有利害关系委员情况[23] 细则生效与解释 - 细则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修订亦同[26] - 细则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