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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达药业(30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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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达药业:10月24日召开董事会会议
每日经济新闻· 2025-10-27 09:05
公司治理 - 公司于2025年10月24日召开第五届第十四次董事会会议,审议了关于修订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的议案 [1] 业务构成 - 2024年公司营业收入构成为医药制造业占比55.67%,食品制造业占比43.0%,其他业务占比0.69%,贸易类收入占比0.65% [1] 市场表现 - 公司当前收盘价为32.7元,市值为51亿元 [1]
诚达药业(301201)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5-10-27 08:16
信息披露制度 - 公司制定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披露义务人应及时依法披露真实准确完整信息[2][5] - 信息披露文件包括定期报告、临时报告等,应在指定网站和媒体发布[9][6] 定期报告要求 - 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在上半年结束2个月内披露[12] - 预计年度业绩出现特定情形,应在会计年度结束1个月内业绩预告[18] - 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应在会计年度结束1个月内披露年度业绩预告[19] 审计相关 - 定期报告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董事会需专项说明[13] - 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由股东会决定,董事会不得提前委任[14] - 中期报告一般可不审计,特定情形应审计,季度报告一般无须审计[14] 重大事件披露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需立即披露[21][28] - 诉讼涉案金额等多项指标达一定标准需披露[27][28][29] - 公司变更名称等重大变动事项需披露[27] 交易披露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等多项交易指标达一定标准需及时披露[29] - 与关联自然人、法人成交金额达一定标准需及时披露[30] 流程与责任 - 定期报告由高管编制,经审议后披露,临时报告由证券部草拟,董秘审核披露[40][41] - 董事、高管对信息披露负责,失职需担责[52][53] 保存期限 - 公司信息披露等相关文件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46][50][51]
诚达药业(301201)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2025-10-27 08:16
交易报告标准 - 一般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报告[7] - 一般交易标的主营业务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主营业务收入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7] - 一般交易标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报告[7] - 一般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7]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成交金额超30万元的交易需报告[7] - 公司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超3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需报告[7] 其他报告标准 - 重大诉讼涉案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8] - 签署日常经营合同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主营业务收入或期末总资产50%以上且超1亿元需报告[9] - 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或核销资产对公司当期损益影响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绝对值比例达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报告[9] 股东相关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需关注[12] - 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应及时报告进展[13] 信息报告流程 - 信息报告义务人知悉重大信息应立即电话或面谈报告,2个工作日内交书面文件[15] - 已报告重大信息涉及标的物超过约定交付或过户期限3个月未完成,需报告原因等,且每30日报告进展[16] - 信息报告义务人应书面提供重大信息相关文件[13] - 董事会秘书对上报重大信息分析判断,需披露时提请董事会履行程序[15] - 信息报告义务人对信息进展变化需及时报告[16] - 董事会秘书有权了解应报告信息详情,义务人应如实说明[17] 责任与制度 - 未及时上报重大信息致公司违规,可追究相关人员责任[19]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修订亦同[22]
诚达药业(301201) - 总经理工作细则
2025-10-27 08:16
管理层设置 -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每届任期3年,可连聘连任[4] - 副总经理等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每届任期3年,连聘可连任[9] 管理层职责 - 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主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7] - 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进行业务管理[11] - 财务负责人协助总经理主管财务工作[11] - 董事会秘书负责信息披露事务[12] 公司制度 - 公司实行总经理负责下的总经理办公会议制[15] - 总经理应定期向董事会履行报告义务[17] 关注事项 - 关注生产经营条件或环境重大变化[20] - 关注报告期利润实现数与预算数差异[20] - 关注财务状况异常变动[20] - 关注重大合同执行及与第三方争议事项[20] - 关注重要合同订立、变更和中止[20] - 关注可能依法负有的赔偿责任[20] - 关注重大行政处罚[20] - 关注其他重大事项[20]
诚达药业(301201)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10-27 08:16
投资者关系活动形式 - 公司网站、电话咨询、分析师会议等[2] 投资者关系管理原则 - 合规性、平等性、主动性和诚实守信[3] 活动限制 - 开展活动不得透露未公开重大信息等8种情形[5] 沟通内容 - 包括公司发展战略等9方面[7][9] 信息披露要求 - 其他公共传媒披露信息不得先于指定报纸和网站[8] 网站管理 - 网站开设投资者关系专栏并及时更新内容[8] 互动平台交流 - 通过互动易平台与投资者交流并谨慎答复[9][10] 说明会规定 - 按规定召开投资者说明会的5种情形[10] - 年度报告披露后及时召开业绩说明会[11] - 召开业绩说明会提前2个交易日发布通知[11] 融资路演 - 实施融资计划时按规定举行路演并寄送公司公告[12] 管理负责人与部门 - 董事会秘书为投资者关系管理负责人,证券部是专职部门[15] 工作职责 - 包括分析研究、沟通联络、公共关系等[15] 内部机制 - 建立良好内部协调机制和信息采集制度[16] 人员要求 - 从事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人员需具备多方面素质和技能[16] 调研接待 - 接受调研时妥善接待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18] - 与调研机构及个人直接沟通时要求其出具资料并签署承诺书[19] 调研时间限制 - 尽量避免在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披露前30日内接受现场调研等[20] 信息备查登记 - 制定信息披露备查登记制度并在定期报告中披露[22] 档案保存期限 - 投资者关系管理档案保存期限不得少于3年[23]
诚达药业(301201) - 内部审计制度
2025-10-27 08:16
审计机构设置 - 公司设立审计部作为内部审计执行机构,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2][3] 人员配置与职责 - 审计部应配置具备专业能力和良好职业道德的专职审计人员[5][6] 工作汇报与检查 - 审计部每季度至少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工作[7] - 审计委员会督导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半年对重大事件实施情况和资金往来情况检查一次[9] - 审计部每季度至少对货币资金的内控制度检查一次[10] 审计范围与要求 - 内部审计应涵盖公司经营活动中与财务报告和信息披露事务相关的业务环节[10] - 内部审计工作底稿应记录审计证据的相关信息[10] 档案保管 - 内部审计档案保管期限为十年[11] 审计权限 - 审计部在审计管辖范围内有要求报送资料、检查财务等多项权限[14] 资料保密 - 内部审计资料未经董事会同意不得泄露[15] 评价报告 - 审计部至少每年向董事会提交一次内部控制评价报告[18] - 董事会应在审议年度报告时对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形成决议,并与年度报告同时披露[18] 特殊情况处理 -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等情况时,董事会需作专项说明[19] 审计项目安排 - 已列入年度审计计划项目由审计部自主安排,其他依授权部门委托开展[21] 审计通知 - 审计采取预先通知方式,内部审计通知书提前三日送达[21] 申诉处理 - 被审计对象对审计处理决定有异议,可在一周内申诉,审计委员会十五日内处理[23] 审计报告 - 审计实施结束后,内部审计人员应出具审计报告[24] 人员考核与奖惩 - 审计委员会参与对内部审计负责人的考核[27] - 审计部和人员为公司作重大贡献可获表彰奖励[27] - 内部审计人员违规视情节处分,构成犯罪移交司法[27]
诚达药业(301201) - 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
2025-10-27 08:16
审计工作安排 - 审计委员会监督、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审阅财务报告[4] - 董事会秘书安排相关沟通会议[4] - 财务部门提供信息并参与三方沟通[4] 时间要求 - 年度财务报告进场审计不晚于年报披露日前二十个工作日[4] - 审计前审计委员会协商年审工作时间安排[5] 审计流程 - 公司年审前编制报表,审计委员会出具书面意见[4] - 召开董事会前,审计委员会沟通初审意见并审阅报表[5] - 督促事务所按时提交报告并记录情况[5] - 审计委员会表决审计后报表并提交董事会审核[5] 规程实施 - 工作规程由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8]
诚达药业(301201)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2025-10-27 08:16
诚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诚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内幕 信息管理,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以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开、公正、公平"原 则,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信息 披露事务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诚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是内幕信息的管理机构,应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真 实、准确和完整。公司董事长为内幕信息管理工作的主要责任人,董事会秘书为 内幕信息管理具体工作负责人。证券部为公司内幕信息登记备案工作的日常管理 部门,具体负责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披露、备案、管理等工作。公司审 计委员会应当对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实施情况进行监督。 第三条 公司董事 ...
诚达药业(301201)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2025-10-27 08:16
信息披露制度 - 公司制定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2] - 涉国家或商业秘密可豁免或暂缓披露[3] - 申请需提交材料,经董事长签字确认[5] - 报告公告后10日内报送登记材料[12] - 不符合条件或未及时披露将追责[10]
诚达药业(301201) -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2025-10-27 08:16
诚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维护中小股东利益,规范公司选 举董事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 人民公司法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诚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所指的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会在选举两名以上董事时, 股东所持的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既可以用所有投票 权集中投票选举一位候选董事,也可以分散投票数位候选董事。 第三条 本实施细则适用于选举或变更两名以上(含两名)的董事的议案。 股东会仅选举一名董事时,不适用累积投票制。 公司股东会拟选举两名以上董事时,董事会应在召开股东会的通知中,明确 本次董事的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 本实施细则所称"董事"包括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 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其他民主形式选举产生或更换,不适用于本 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第二章 董事候选人的提名 第四条 董事候选人名单以提案的方式提请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