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逸豪新材: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11-30 12:25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赣州逸豪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临 时会议于 2023 年 11 月 30 日(星期四)在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冶金路 16 号公司 会议室以现场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3 年 11 月 25 日通过邮件的方式送 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 证券代码:301176 证券简称:逸豪新材 公告编号:2023-037 赣州逸豪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铁林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 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赣州逸豪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 议的监事对各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做出了如下决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为保证公司各项日常经营活动开展所需的资金需 求,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结合公司 2024 年度经营计划,监事会同意公司 2024 年度向银行或其他机 ...
逸豪新材: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3-11-30 12:25
赣州逸豪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赣州逸豪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3 年 11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赣州逸豪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 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及《赣州逸豪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 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三条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保管董事会和董 事会办公室印章。 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 作细则由董事会另行制定。 董事会聘任董事会秘书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并聘任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 事会秘书履行职责。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和职权 第四条 董事会由六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两名。 第五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1 (一)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赣州逸豪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二 ...
逸豪新材: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2023-11-30 12:25
赣州逸豪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第三条 公司控股子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应视同公司行为。如需公司董事 会或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应在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再由子公司董 事会(或执行董事)、股东会(或股东)审议。 第四条 公司应当与关联方就关联交易签订书面协议。协议的签订应当遵循 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协议内容应当明确、具体、可执行。 第五条 公司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关联方以垄断采购或者销售渠道等方 式干预公司的经营,损害公司利益。关联交易应当具有商业实质,价格应当公允, 原则上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者收费标准等交易条件。 第二章 关联交易及关联人 第六条 关联交易,是指公司或公司控股子公司与公司关联人之间发生的转 移资源或义务的事项,包括: 赣州逸豪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2023 年 11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赣州逸豪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关联交易,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 ...
逸豪新材: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3-11-30 12:25
赣州逸豪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3年11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建立和完善现代企业制度,规范赣州逸豪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运作,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提高财务信息质量,保证财务信 息的真实性和连续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 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赣州逸豪新材料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是指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聘任会计师 事务所对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的行为。 第三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 员会")审核后,报经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 在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前,向公司指定会计师事务所,也不得干预审计委 员会独立履行审核职责。 第二章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要求 第四条 公司选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的主体资格,具备国家行业主管部门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开 展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所需的执业资格; (二)具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健全的组织机构和完善 ...
逸豪新材: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3-11-30 12:25
赣州逸豪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赣州逸豪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3 年 11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赣州逸豪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拔和录用程序,优化董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组成结构, 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赣州逸豪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下设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以下简称"提名委 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 负责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七条 提名委员会主要行使下列职权: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 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召集人)一名,在独立董事中选举并报请董事 会批准产生。 第五条 提 ...
逸豪新材: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2023-11-30 12:25
证券代码:301176 证券简称:逸豪新材 公告编号:2023-038 赣州逸豪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此公告。 赣州逸豪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逸豪新材")于 2023 年 11 月 30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本事项尚 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就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概述 为保证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资金,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结合公司 2024 年 度经营计划,公司拟在 2024 年度向银行或其他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 15 亿元人民 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额度项下的具体授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承兑汇票、流 动资金贷款、信用证等业务)及额度分配、授信的期限、具体授信业务的利率、 费率等条件及和抵押、担保质押等有关的条件由公司与授信银行协商确定。 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在授信额度内以各银 行与公司实 ...
逸豪新材:内部控制管理制度
2023-11-30 12:25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赣州逸豪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内部控 制,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稳健发展,保护股东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赣州逸豪新材料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赣州逸豪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管理制度 (2023年11月) 第二条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 (一)控制公司风险; (四)确保公司行为合法、合规,以实现公司战略目标。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制定和有效执行负责。 第二章 内部控制制度的框架与执行 第四条 公司的内部控制主要包括:环境控制、业务控制、会计系统控制、电 子信息系统控制、信息传递控制、内部审计控制等内容。 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涵盖以下层面: (一)公司层面; (二)公司下属部门或附属公司(包括控股子公司、分公司和具有重大影响 的参股公司)层面; (三)公司各业务单元或业务流程环节层面。 1 (四)风险评估: ...
逸豪新材: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11-30 12:25
证券代码:301176 证券简称:逸豪新材 公告编号:2023-036 赣州逸豪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赣州逸豪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 时会议于 2023 年 11 月 30 日(星期四)在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冶金路 16 号公司 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3 年 11 月 25 日通过邮件 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6 人,实际出席董事 6 人。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兼总经理张剑萌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管列席了本次会 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赣州逸豪 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各位董事 认真审议,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 2024 年度拟通过信用等方式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 15 亿 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在 ...
逸豪新材: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3-11-30 12:25
赣州逸豪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赣州逸豪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3 年 11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赣州逸豪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赣 州逸豪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下简称"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 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 构,主要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 第三条 本工作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公司支取薪酬的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及董事会认定 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担任召 集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 ...
逸豪新材: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3-11-30 12:25
赣州逸豪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赣州逸豪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3 年 11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赣州逸豪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决策能力,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 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 下简称"《创业板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赣州逸豪 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 事会下设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 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 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由独立董事中的会计专业人士 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