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华塑科技(301157)
icon
搜索文档
华塑科技: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2023-09-28 07:56
杭州华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09 月 27 日召 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工 作细则>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订公 司<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的议案》。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 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对公司部分治理制度进行了修订。其中,《关于修订公 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具体修订制度明细如下: | 序号 | 制度名称 | 备注 | | --- | --- | --- | | 1 | 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 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 2 | 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 | | 3 | 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 | | 4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 | 证券代码:301157 证券简称:华塑科技 公告编号:2023-048 杭州华塑科技 ...
华塑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023-09-28 07:56
杭州华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鉴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 规定,公司董事会将进行换届选举。公司董事会提名徐新民先生、韩家勇先生、 陈为人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经核查,我们认为: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教育背景、工作经历、 业务能力符合公司董事任职要求,候选人的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名程序合法有效。候选人不存在《公司法》 《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 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3.2.4条规定的情形, 非失信被执行人;候选人具有独立董事必须具有的独立性。陈为人先生虽然尚未 取得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但其承诺参加最近一次深圳证券交易所组织的独立董事 培训,并承诺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综上,我们全体独 立董事一致同意提名上述人员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提交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 ...
华塑科技: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陈为人)
2023-09-28 07:56
杭州华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声明人陈为人作为杭州华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 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杭州华塑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 本人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 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 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本人已经通过杭州华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 审查,提名人与本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可能妨碍本人独立履职的其他关系。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 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 自律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________ ...
华塑科技: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徐新民)
2023-09-28 07:56
杭州华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提名人杭州华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徐新民先生为杭州华 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 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作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 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后作出的,本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 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被提名人已经通过杭州华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提名委员 会资格审查,提名人与被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可能妨碍被提名人独立履 职的其他关系。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被提名人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被提名人已 ...
华塑科技: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2023-09-28 07:56
公司治理 - 2023年9月27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修订《公司章程》及工商变更登记议案[1] - 原章程董事会9名董事,修改后为8名,独立董事均3名[2] - 议案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3] - 授权经营管理层办理工商变更,有效期至事项完毕[3]
华塑科技: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3-09-28 07:56
委员会构成 -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3] 会议规则 - 会议提前三天通知,紧急情况可口头通知[11]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1] - 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1] 任期与职责 - 委员任期与董事会一致,连选可连任[8] - 负责拟定选任标准和程序并提建议[6] - 选任前一至两个月提候选人建议和材料[9] 其他规定 - 会议记录保存不少于十年[14] - 必要时可聘中介,费用公司支付[20] - 规则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解释权归董事会[18]
华塑科技: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3-09-28 07:56
审计委员会组成与任期 - 由三名非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董事组成,独董占多数,至少一名会计专业人士[4]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届满连选可连任[5] 审计委员会会议规则 - 每年至少开一次无管理层与外审单独沟通会[7] - 每季度至少开一次会,可开临时会议[11] - 会议须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1] - 向董事会提审议意见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1] 审计委员会职责 - 部分事项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1] 信息披露 - 披露审计委员会人员情况[15] - 披露年度报告时披露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15] - 履职发现重大问题及时披露及整改情况[15] 规则生效与解释 - 规则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相关条款按规定时间生效[17] - 未尽事宜按规定执行,抵触按新规定[18] - 规则解释权归董事会[18]
华塑科技: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韩家勇)
2023-09-28 07:56
独立董事提名 - 韩家勇被提名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2] 任职资格 - 韩家勇具备知识和五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16] - 韩家勇及直系亲属无违规任职、持股等情况[18][19][20] - 韩家勇近十二个月无禁止任职情形[23] - 韩家勇无不良记录且任职公司数量合规[26][27][30][31]
华塑科技:公司章程(2023年9月)
2023-09-28 07:56
杭州华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二○二三年九月 | 第一章 | 总 | 则 | - | 3 - | | --- | --- | --- | --- | --- | | 第二章 | | | 公司经营宗旨和范围 - | 4 - | | 第三章 | | 公司股份 | - | 4 - | | 第一节 | | 股份发行 | - | 4 - | | 第二节 | | | 股份增减和回购 - | 5 - | | 第三节 | | 股份转让 | - | 7 - | | 第四章 | | | 股东和股东大会 - | 7 - | | 第一节 | | | 股东 - | 7 - | | 第二节 | | |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 | 10 - | | 第三节 | | | 股东大会的召集 - | 12 - | | 第四节 | | | 股东大会的提案和通知 - | 13 - | | 第五节 | | | 股东大会的召开 - | 15 - | | 第六节 | | |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 | 18 - | | 第五章 | | 董事会 | - | 22 - | | 第一节 | 董 | | 事 - | 22 - | | 第二节 | 董 | 事 ...
华塑科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3-09-28 07:54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和考核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杭州华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 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依据《公司章程》设立的专门工 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标准和考核办法,并进行 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 责。 杭州华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三条 本规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支取薪酬的董事长、非独立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研发 总监及由总经理提请董事会认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董事会选举产生,并由三名董事组成,其 中独立董事占多数。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 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