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塑科技: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华塑科技华塑科技(SZ:301157)2023-09-28 07:56

委员会构成 -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3] 会议规则 - 会议提前三天通知,紧急情况可口头通知[11]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1] - 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1] 任期与职责 - 委员任期与董事会一致,连选可连任[8] - 负责拟定选任标准和程序并提建议[6] - 选任前一至两个月提候选人建议和材料[9] 其他规定 - 会议记录保存不少于十年[14] - 必要时可聘中介,费用公司支付[20] - 规则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解释权归董事会[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