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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焊华通: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05-16 12:17
会议信息 - 现场会议于2024年5月16日14:30召开[3] - 网络投票时间为当天9:15 - 9:25、9:30 - 11:30、13:00 - 15:00(交易系统)及9:15至15:00(互联网系统)[3] 股东投票 - 5人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代表股份133,048,600股,占总股份73.1787%[4] 议案审议 - 《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等多项议案同意股数均为133,048,6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100%[5][7][8][9][11][12][16][17] - 确认关联交易及预计额度议案,总体表决同意68,863,600股,占比100%[14] 人员选举 - 李金桂和林三宝补选当选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同意股数均为133,048,600股,占比100%[25][26][27]
哈焊华通: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哈焊所华通(常州)焊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4-05-16 12:17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哈焊所华通(常州)焊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501 号上海中心大厦 11/12 层 电话:021-20511000 传真:021-20511999 邮编:200120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哈焊所华通(常州)焊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致:哈焊所华通(常州)焊业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哈焊所华通(常州)焊 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律师出席公司 2023 年度 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称"《证券法》")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哈焊所华通(常州)焊业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及本所律师依据《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 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规定,严 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 ...
哈焊华通: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吴毅雄)
2024-04-25 13:02
会议情况 - 2023年召开5次董事会、2次股东大会[5] - 2024年4月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8] 人事变动 - 2023年12月补选吕晓春为非独立董事[16] - 2023年12月聘任徐锴为副总经理[17] 议案审议 - 2023年通过关联交易、薪酬、续聘审计机构等议案[14][15][18] 未来展望 - 2024年独立董事继续履职建言[21]
哈焊华通: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哈焊所华通(常州)焊业股份有限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2024-04-25 13:02
目 录 页 次 一、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1-2 二、哈焊所华通(常州)焊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3 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3-10 哈焊所华通(常州)焊业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四、工作概述 我们鉴证了后附的哈焊所华通(常州)焊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哈焊华通公 司)管理层编制的《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哈焊华通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哈焊华通公司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同其他文件一起 报送并对外披露。 二、管理层的责任 哈焊华通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 月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编制《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哈焊华通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关于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哈焊华通:2023年年度审计报告
2024-04-25 13:02
目 录 | | 页 次 | | --- | --- | | 一、审计报告 | 1-5 | | 二、财务报表 | 6-17 | | (一) 合并资产负债表 | 6-7 | | (二) 合并利润表 | 8 | | (三) 合并现金流量表 | 9 | | (四)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 10-11 | | (五)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 12-13 | | (六) 母公司利润表 | 14 | | (七)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 15 | | (八)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 16-17 | | 三、财务报表附注 | 18-126 | 审 计 报 告 中汇会审[2024]5145号 哈焊所华通(常州)焊业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 关键审计事项 | 在审计中如何应对关键审计事项 | | --- | --- | | 收入确认 | | | 哈焊华通公司主要从事各种焊接材料 | 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中,针对收入确认,我们执行 | | 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包括: | 了以下程序: | | 焊丝、焊剂、焊条、焊带等。 | 1.评价、测试与收入确认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的设 | | 如哈焊华通公司合并财务报 ...
哈焊华通: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李金桂)
2024-04-25 13:02
独立董事提名 - 常州恒通投资提名李金桂为哈焊所华通独立董事候选人[2] 提名资格 - 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持股、任职等符合规定[7] - 被提名人近十二个月无相关情形[8] - 被提名人无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等情况[9][10] 提名人责任 - 提名人保证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承担法律责任[11] - 提名人授权报送声明内容并承担责任[11]
哈焊华通: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哈焊所华通(常州)焊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2024-04-25 13:02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哈焊所华通(常州)焊业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保荐机构")作为 哈焊所华通(常州)焊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哈焊华通"、"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哈焊 华通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 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哈焊所华通(常州)焊业股份有限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28 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 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4,545.34 万股,每股 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5.37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698,618,758.00 元,减除发 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 57,6 ...
哈焊华通: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24年4月修订)
2024-04-25 13:02
哈焊所华通(常州)焊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哈焊所华通(常州)焊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股东大会的议事行为和决策程序,明确公司股东大会的职责权限,保证股东大会 能够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和《哈焊所华通(常州)焊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以及本规则的相关规定召开股东大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召集、组织召开股东大会。公司 全体董事应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大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大会应当在《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 文件和公司章程以及本规则所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不得干涉股东对自身权利 的行使。 第四条 股东大会分为年 ...
哈焊华通: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卢振洋)
2024-04-25 13:02
会议召开情况 - 2023年召开5次董事会、2次股东大会[4] - 2023年独立董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组织召开2次会议[5] - 2023年独立董事提名委员会委员参加1次会议[5] 独立董事履职 - 2023年独立董事卢振洋通讯参加5次董事会、出席2次股东大会[4] - 2023年独立董事卢振洋多次在董事会对多项事项发表独立意见[8][9] - 2024年4月公司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7] 议案审议 - 2023年审议通过关联交易、薪酬、续聘审计机构等议案[13][14][17] - 2023年审议通过补选非独立董事、聘任副总经理议案[15][16] 报告披露 - 2023年按时编制并披露定期报告及内控自评报告[11] 未来展望 - 2024年独立董事将加强学习履行职责[20]
哈焊华通: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李金桂)
2024-04-25 13:02
人员提名 - 李金桂被提名为哈焊所华通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2] 任职资格 - 本人及直系亲属持股、任职情况符合要求[5][6] - 最近十二个月无不适任情形[7] - 最近三十六个月无刑事处罚等不良记录[7][8] - 担任独立董事境内上市公司不超三家[9] - 在该公司连续任职未超六年[9] 履职承诺 - 任职不符资格将及时报告并辞职[11] - 辞职致比例不符或缺会计人士将持续履职[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