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恒光股份(301118)
icon
搜索文档
恒光股份: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11-28 03:48
证券代码:301118 证券简称:恒光股份 公告编号:2023-050 湖南恒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湖南恒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 议于 2023 年 11 月 27 日在衡阳市松木经开区上倪路湖南恒光化工有限公司会议 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3 年 11 月 21 日以电子邮件 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8 人,实际出席董事 8 人,其中通过通讯表决方 式出席 6 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曹立祥先生主持,全体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 列席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合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 程》等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情况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 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影响正常 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50,000 万元(含 ...
恒光股份: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11月修订)
2023-11-28 03:48
(2023 年 11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湖南恒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决策 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公司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 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湖南恒 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 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审核 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委员中至少有 一名独立董事为专业会计人士。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湖南恒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 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经二分之一多数委员选举产生。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为会计专业人士,负责召集和主持审计委员会 会议。 第七条 审计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 ...
恒光股份: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2023-11-28 03:48
证券代码:301118 证券简称:恒光股份 公告编号:2023-053 湖南恒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恒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1月27日召开第 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该议案 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根据独立董事相关事项的最新要求,公司拟对《公司章程》部分内容进行 修订。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 修订前 | | 修订后 | | --- | --- | --- | | 第一百零六条 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 | | 第一百零六条 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 | | 成,其中,非独立董事 6 人、独立董事 | | 成,其中,非独立董事 6 人、独立董事 | | 3 人。公司设董事长一名,董事长由董 | 3 | 人。公司设董事长一名,董事长由董 | | 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 | 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 | 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独立董 | | 公司 ...
恒光股份: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11月修订)
2023-11-28 03:48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明确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的职责,提高 工作效率,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 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公司章程》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 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 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委员会在董事会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向董事 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三条 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总人数的一半以上。委员 会委员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四条 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由委员会推举产生,负责 主持委员会工作。 湖南恒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3 年 11 月修订) (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六条 不符合前条规定的任职条件的人员不得当选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 员。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在任职期间出现前条规定的不适合任职情形的,该委 员应主动辞职或由公司董事会予以撤换。 第七条 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届满,可以连选连任。期间如 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 ...
恒光股份:独立董事制度(2023年11月修订)
2023-11-28 03:48
湖南恒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制度 (2023 年 11 月修订) 为进一步完善湖南恒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构,促 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湖 南恒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特制定公司独立董事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制度所指的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 并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 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二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 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 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 权益。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 或者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公司设三名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应当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有效 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第四条 独立董事应当持续加强证券法律法规及规则的学习,不断提高履职 能力,积极参加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中国上市公司协会提供的培训。 第五条 独立董事出现不符合独立性 ...
恒光股份: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2023-11-28 03:48
证券代码:301118 证券简称:恒光股份 公告编号:2023-052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1 年 11 月 11 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天职国际会计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天 职业字[2021]43057 号)。 湖南恒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湖南恒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27 日召 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 过人民币 50,000 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自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 使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由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 ...
恒光股份: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11-28 03:48
证券代码:301118 证券简称:恒光股份 公告编号:2023-051 湖南恒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审议,监事会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建设内容、募集 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前提下,将募投项目"5.5 万吨精细化工 新材料生产线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从 2023 年 12 月 31 日延期 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 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中国证券监督 湖南恒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 议于 2023 年 11 月 27 日在衡阳市松木经开区上倪路湖南恒光化工有限公司以现 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3 年 11 月 21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 出。本次监事会应出席的监事 3 人,实际出席 ...
恒光股份:董事会议事规则(2023年11月修订)
2023-11-28 03:48
湖南恒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3 年 11 月修订) 第一条 宗旨 为了进一步规范湖南恒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议 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高 效运作和审慎、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及《湖南恒光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职权及行使 董事会向股东大会负责,并根据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董 事会应认真履行有关部门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职责,确保公司遵守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平对待所有股东,并关注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利益。 《公司法》规定的董事会各项具体职权应当由董事会集体行使,不得授权他 人行使。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会其他职权涉及重大业务和事项的,应当实行集体 决策审批,不得授权单个或几个董事单独决策。董事会可以授权董事会成员在会 议闭会期间行使除《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应由董事会行使的职权以外的部 分职权,但授权内容应当明确、具体,并对授权事项的执行情 ...
恒光股份:董事会战略发展与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11月修订)
2023-11-28 03:48
湖南恒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发展与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3 年 11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湖南恒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展需 要,加强战略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进一步完善 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 律法规和《湖南恒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设立董事会战略发展与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发展与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公司章程》设立的董 事会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职责是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 提出建议,并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进行核查,搜罗符合条件的人员。 第三条 战略发展与提名委员会所作决议,必须遵守公司章程、本工作细则 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战略发展与提名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至少应包括两名独立 董事。战略发展与提名委员会委员均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发展与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 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
恒光股份:湖南恒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3年11月)
2023-11-28 03:48
湖南恒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 湖南恒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湖南恒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债 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系在湖南新恒光科技有限公司的基础上,依法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 公司,在怀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431200682823724J。 第三条 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12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 "中国证监会")注册,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26,670,000 股,于 2021 年 11 月 18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湖南恒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Hunan Hengguang Technology Co.,Ltd. 第五条 公司住所:怀化市洪江区岩门 01 号。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