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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华新材: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覃予
2024-04-12 11:37
浙江星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覃予于 2023 年 12 月 27 日被浙江星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或"星华新材")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为公司第三届 董事会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规定和要求,诚 实、勤勉、独立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 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一、出席会议情况 五、与内审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人就任后,在 2023 年度审计期间,与公司内审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 积极沟通,听取关键审计事项和审计应对、审计工具和方法论等重点关注事项并 进行了探讨和交流,认真审阅了公司的财务报告,确保审计工作的独立有序完成。 六、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的工作 2023 年度,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候选人亲自出席了 1 次董事会和 1 次股东大 会。依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2 号 ...
星华新材:董事会对独董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2024-04-12 11:37
浙江星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要求,浙江星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现任独立董事李海龙先 生、覃予女士、罗英武先生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 意见: 经核查公司独立董事李海龙先生、覃予女士、罗英武先生的任 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 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 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 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浙江星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13 日 ...
星华新材:浙江星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2024-04-12 11:37
募集资金情况 - 2021年公司公开发行1500万股A股,发行价每股61.46元,募集资金总额92190万元,净额83633.63万元[9] - 2021 - 2023年分别使用募集资金9729.88万元、13446.22万元、22486.40万元[10]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结余募集资金余额42094.38万元,其中专户余额13394.38万元,未到期大额存单余额28700万元[10] - 2023年公司同意使用不超过620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未到期赎回合计28700万元[22][23] - 募集资金总额为92190万元,本年度投入22486.40万元,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为19927.18万元,比例为21.62%[31] -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83633.63万元,超额募集资金金额为51373.71万元[34] 资金使用与置换 - 2021年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9729.88万元及支付发行费用421.18万元,合计10151.06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已全部置换完毕[19] - 2023年度公司等额置换募集资金1102.24万元[21] 项目投资情况 - 2021年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投资三个项目,总额40000万元[24][25][27] - 2022年公司同意使用1.1亿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27] - 2023年公司终止两个超募资金投资项目,将15300万元剩余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27] - 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公司已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建设项目8530.38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26300万元[27] - 年产反光材料2400万平方米、反光服饰300万件生产基地建设项目承诺投资23691.45万元,累计投入9729.88万元,投资进度41.07%,预计2024年9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本年度实现效益4056.27万元[31]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承诺投资8568.47万元,本年度投入1102.24万元,累计投入1102.24万元,投资进度12.86%[31] - 浙江福纬电子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5000万平方米功能型面料生产项目承诺投资15000万元,本年度投入1724.87万元,累计投入4142.11万元,投资进度27.61%[31] - 浙江福纬电子材料有限公司年产50000吨胶粘剂项目承诺投资10000万元,本年度投入912.05万元,累计投入930.71万元,投资进度9.31%[32] - 功能性材料、面料生产研发中心项目承诺投资15000万元,本年度投入3400.81万元,累计投入3457.56万元,投资进度23.05%[32] - 补充流动资金承诺投资11000万元,本年度投入46.43万元,累计投入11000万元,投资进度100%[32]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承诺投资32259.92万元,本年度投入1102.24万元,累计投入10832.12万元,投资进度33.58%[31]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承诺投资51000万元,本年度投入6084.16万元,累计投入19530.38万元,投资进度38.29%[32] 其他事项 - 公司制定《杭州星华反光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与多方签三方监管协议[13]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有7个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余额总计133943818.12元[14][16] - 2021年12月公司以2193万元竞得余杭区径山镇20885平方米土地使用权[18] - 年产反光材料2400万平方米、反光服饰300万件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反光布和反光服饰生产线于2020年9月部分达预定可使用状态并投入使用[35] - 本年度终止部分超募项目后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超募资金为1.53亿元[35]
星华新材: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星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2024-04-12 11:37
关于浙江星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证券、保荐机构)作为浙江星华新材 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华新材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 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 务》等有关规定,对星华新材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审慎 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一)资金来源 公司及子公司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 (二)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经营业务正常开展、保证资金安全 的情况下,充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 回报。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投资期限自本年度股东大会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次年年度股东大会 召开之日止,在前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 ...
星华新材: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星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2024-04-12 11:37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星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评价程序:成立评价小组,制定评价方案;现场检查;评价小组研究认定 内部控制缺陷;整改方案进行讨论和审核;按照规定权限和程序报董事会审议批 准。 2、评价方法:组成评价小组综合运用个别访谈、穿行测试、统计抽样、比较 分析等多种方法,广泛收集本公司内部控制设计和有效运行的证据,研究认定内 部控制设计缺陷和运行缺陷。 (三)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 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浙江星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子 公司浙江星华反光材料有限公司、杭州星华反光材料销售有限公司、浙江星华生 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浙江星华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杭州星华云联信息技术有 限公司和浙江福纬电子材料有限公司。纳入合并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 务报表资产总额的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的100%。 1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包括:资金筹集和使用、采购及付款、销售及收款、 生产流程及成本控制、资产运行和管理、对外投资、关联交易、对外担保、研发 等内容。 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 ...
星华新材:关于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公告
2024-02-26 10:3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证券代码:301077 证券简称:星华新材 公告编号:2024-002 浙江星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公告 二、本次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基本信息 陆加龙,项目合伙人,2013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3 年开 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业务,2013 年 12 月开始在中汇会计 师事务所执业。2023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 公司(包含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11 家,复核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3 家。 陆加龙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 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 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秦林林,签字注册会计师,2017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7 年 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业务,2017 年 7 月开始在中汇会 计师事务所执业。2023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 市公司(包含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7 家。 浙江星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 司")于 ...
星华新材: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3-12-27 10:46
证券代码:301077 证券简称:星华新材 公告编号:2023-067 浙江星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3 年 12 月 27 日(星期三)上午 9:15 至下午 3:00 的任意时间。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 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3 年 12 月 27 日(星期三)下午 2:45。 2.网络投票时间:2023 年 12 月 27 日(星期三)。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3 年 12 月 27 日(星期三)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00- 3:00;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杭州市上城区市民街 98 号尊宝大厦 金尊 24 层公司会议室。 (三)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会议的召集人:董事会。 (五) ...
星华新材: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关于浙江星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2023-12-27 10:44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关 于 浙江星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关 于 浙江星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意见书 地址:杭州市上城区老复兴路白塔公园 B 区 2 号、15 号国浩律师楼 邮编:310008 Grandall Building, No.2&No.15, Block B, Baita Park, Old Fuxing Road, Hangzhou, Zhejiang 310008, China 电话/Tel: (+86)(571) 8577 5888 传真/Fax: (+86)(571) 8577 5643 电子邮箱/Mail:grandallhz@grandall.com.cn 网址/Website:http://www.grandall.com.cn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 星华新材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法律意见书 致:浙江星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浙江星华新材料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指派律师出席 ...
星华新材: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星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定期现场检查报告
2023-12-13 08:58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星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1.业绩是否存在大幅波动的情况 √ | | | | --- | --- | --- | | 2.业绩大幅波动是否存在合理解释 | | √ | | 3.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比较,公司业绩是否不存在明显异常 | √ | | | (七)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 | | | 现场检查手段:查阅公司定期报告、临时报告等信息披露文件;对公司高管进行访 | | | | 谈,了解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履行承诺情况。 | | | | 1.公司是否完全履行了相关承诺 | √ | | | 2.公司股东是否完全履行了相关承诺 | √ | | | (八)其他重要事项 | | | | 现场检查手段:查阅公司章程、分红规划、相关决议及信息披露文件;查阅公司定 | | | | 期报告、临时报告等信息披露文件;与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访谈。 | | | | 1.是否完全执行了现金分红制度,并如实披露 | √ | | | 2.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是否合法合规,并如实披露 | | √ | | 3.大额资金往来是否具有真实的交易背景及合理原因 | √ | | | 4.重大投资或者重大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否不存 ...
星华新材: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星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情况的报告
2023-12-13 08:54
2023 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情况的报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证券"、"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 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对浙江星华新材料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华新材"、"公司")进行了 2023 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报 告如下: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星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一)保荐机构: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保荐代表人:朱翔坚、汪颖 (三)培训时间:2023 年 12 月 6 日 (四)培训地点:星华新材会议室 (五)培训人员:朱翔坚 保荐机构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 务》的有关要求,对星华新材进行了 2023 年度持续督导培训。 一、本次持续督导培训的基本情况 (六)培训对象: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以上管理人员等 (七)培训内容: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规则要求,对关联 方资金占用、关联交易、募集资金管理、上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