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禄科技(301045)

搜索文档
天禄科技:舆情管理制度
2024-12-24 07:51
舆情管理架构 - 成立舆情工作组,总经理任组长,董事会秘书任副组长[5] - 舆情信息采集设在董事会办公室,涵盖官网等载体[6] 舆情分类与处理 - 舆情分重大和一般两类[7][8] - 处理原则含快速反应等[9] 报告与处置流程 - 知悉舆情汇报至董事会秘书,重大舆情还报工作组和董事会[10] - 一般舆情董事会秘书和办公室处置,重大舆情工作组决策[10] 重大舆情措施 - 处置措施包括调查、沟通、澄清、维权等[11][12] 制度相关 - 内部人员对舆情保密,违规追责[14] - 制度由董事会解释修改,审议通过实施[18][19]
天禄科技: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2024-12-24 07:51
董事会秘书任职要求 - 需本科以上学历,从事经济、管理、证券等工作三年以上[4] - 近三十六个月受证监会处罚等不得担任[6] 董事会秘书职责 - 负责公司信息披露事务,是与深交所指定联络人[9] 聘任与解聘 - 聘任秘书同时应聘任证券事务代表协助履职[13] - 解聘应有充分理由,解聘或辞职应及时报告并公告[14] 空缺处理 - 空缺董事会应指定人员代行职责并公告,超三月董事长代行[15] 制度实施 - 本制度由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22]
天禄科技: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和项目延期的公告
2024-12-24 07:51
业绩总结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2579万股A股,发行价每股15.81元,募集资金4.077399亿元,净额3.62003亿元[1] 项目进展 - 截至2024年11月30日,扩建导光板项目承诺投资1.62003亿元,累计使用5520.63万元,未使用1.067967亿元[7] - 截至2024年11月30日,新建光学板材项目承诺投资5000万元,累计使用3113.74万元,未使用1886.26万元[10] 项目调整 - 扩建导光板项目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由2025年2月13日调整为2026年2月13日[7] - 新建光学板材项目实施地点变更,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由2025年2月13日调整为2026年2月13日[10] 调整原因 - 扩建导光板项目延期因全球经济下行,导光板需求下降,扩产进展低于预期[7] - 新建光学板材项目变更地点因2024年1月取得新土地,计划用新厂房建设剩余生产线[11] - 新建光学板材项目延期因宏观经济、行业现状、公司战略和新厂房建设进度[12] 审批情况 - 两项调整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股东大会审议,符合规定和股东利益[9][12][13] - 监事会同意公司变更和调整相关事项[15] - 保荐机构认为该事项符合相关规定,无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且损害股东利益情形[15] 备查文件 -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16] -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16] - 中泰证券关于公司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和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16]
天禄科技: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天禄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和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2024-12-24 07:51
业绩总结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2579万股A股,发行价每股15.81元,募资总额4.077399亿元,净额3.6200299345亿元[2] 项目进展 - 截至2024年11月30日,扩建中大尺寸导光板项目承诺投资1.62003亿元,累计使用5520.63万元,未使用1.067967亿元[6][7] - 截至2024年11月30日,新建光学板材项目承诺投资5000万元,累计使用3113.74万元,未使用1886.26万元[10][11] 项目调整 - 扩建和新建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均由2025年2月13日调整为2026年2月13日[7][11] - 新建光学板材项目实施地点变更为相城区黄埭镇旺庄路西、善角浜路北及太东公路3000号[11] 决策情况 - 项目延期和变更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保荐机构无异议[15][16][17]
天禄科技:总经理工作细则
2024-12-24 07:51
高管任职规定 - 高级管理人员每届任期三年,可连聘连任[6] - 多种情形不得担任高管,如犯罪判刑未逾5年等[6] 公司管理架构 - 总经理负责主持公司全面工作,其他经理层人员协助[9] - 公司实行总经理负责下的总经理办公会议制[15] 会议相关 - 总经理办公会议可随时通知召开[17] - 总经理办公会议由高级管理人员参加,必要时通知其他相关人员[17] 决策审批 - 投资项目按范围分别由总经理办公会、董事会、股东大会批准实施[20] 人事管理 - 总经理任免部门负责人需人事部门考核[20] 财务审批 - 各项财务支出需多部门审核及总经理批准[20] 报告制度 - 总经理每年或按要求向董事会提交报告[22] - 经营重大问题总经理应事发当日向董事长报告[23] 薪酬考核 - 总经理及其他高管薪酬由董事会考核[24] 交易决策 - 多种交易金额条件下总经理可决定交易[26][29]
天禄科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12-24 07:51
公司会议 -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2024年12月19日发通知,12月24日召开[2] - 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3人[2] 投资与资本 - 苏州毅鸣和苏州毅司分别向安徽吉光投资3000万元,认购新增注册资本2617.68万元[3] - 安徽吉光新增注册资本5235.35万元,公司放弃优先认购权[3] 项目进展 - “扩建中大尺寸导光板项目”预定可使用时间由2025年2月13日调整为2026年2月13日[4] - “新建光学板材项目”预定可使用时间由2025年2月13日调整为2026年2月13日[5] - “新建光学板材项目”实施地点变更[5]
天禄科技:关于子公司增资扩股暨引入投资者的公告
2024-12-24 07:51
投资情况 - 2023年8月7日公司对安徽吉光认缴新增出资10667万元[2] - 2023年12月25日三利谱向安徽吉光投资5000万元[2] - 2023年12月29日北京电控产投向安徽吉光投资2000万元[3] - 2024年12月24日毅鸣和毅司分别向安徽吉光投资3000万元[4] 财务数据 - 2024年6月30日安徽吉光资产总额29014.75万元,净资产28630.36万元,净利润 - 437.02万元[8][9] 股权变动 - 增资前公司对安徽吉光持股65.26%,增资后为56.00%[11] - 毅鸣和毅司合计投资6000万元获股权,可委派1名董事会观察员[12] 战略意义 - 安徽吉光增资扩股推动TAC膜项目建设,优化股权结构[14]
天禄科技(301045)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4-12-24 07:51
总则 - 公司制定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旨在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形成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互动关系 [2] - 投资者关系管理应体现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客观、真实、准确、完整地介绍公司实际状况,避免过度宣传误导投资者决策 [3] 基本原则和目的 - 平等性原则:公司应平等对待所有投资者,尤其为中小投资者参与活动创造机会、提供便利 [6] - 诚实守信原则:公司在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中应注重诚信、规范运作,营造健康市场生态 [7] - 主动性原则:公司应主动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听取投资者意见建议,及时回应投资者诉求 [16] - 合规性原则:投资者关系管理应在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基础上开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 [15] 内容和方式 - 公司通过公告、股东大会、业绩说明会、投资者交流会、一对一沟通、电话咨询、邮寄资料、媒体宣传、路演、现场参观等方式与投资者沟通 [36] - 公司举行业绩说明会、分析师会议、路演等投资者关系活动时,应采取网上直播方式,确保所有投资者有机会参与 [18] - 公司应通过互动易平台等多种渠道与投资者交流,指派或授权专人负责查看并处理互动易平台的相关信息 [44] 信息披露与沟通 - 董事会秘书应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和信息披露相关工作,与投资者建立畅通的沟通机制,提升信息披露透明度和精准度 [10] - 公司应保证咨询电话、传真和电子信箱等对外联系渠道畅通,确保咨询电话在工作时间有专人接听,并通过有效形式及时向投资者答复和反馈相关信息 [27] - 公司在互动易平台发布信息或回复投资者提问时,应遵循公平性、真实性、完整性原则,不得涉及未公开重大信息或误导投资者 [46] 投资者关系管理负责人及其职责 - 董事会秘书为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负责人,全面负责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策划、安排和组织各类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 [54] - 董事会办公室为投资者关系管理职能部门,配合董事会秘书,具体履行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职责,包括信息沟通、定期及临时报告、公共关系、危机处理等 [59] - 公司应定期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进行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系统培训,增强其对相关法律法规的理解 [56] 附则 - 本制度由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未尽事宜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执行 [62]
天禄科技: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质押及解除质押的公告
2024-12-18 09:09
股东持股 - 陈凌持股23,032,193股,比例20.88%[9] - 梅坦持股28,360,341股,比例25.71%[9] - 陈凌和梅坦合计持股51,392,534股,比例46.59%[9] 股份质押 - 陈凌解除质押504,000股,占所持2.19%,占总股本0.46%[1] - 陈凌质押504,000股,占所持2.19%,占总股本0.46%[3] - 陈凌变动后质押22,943,200股,占所持99.61%,占总股本20.80%[9] - 梅坦变动后质押0股[9] - 陈凌和梅坦合计变动后质押22,943,200股,占所持44.64%,占总股本20.80%[9] 股份限售冻结 - 陈凌已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17,274,145股,占已质押75.29%[9] - 梅坦未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23,061,259股,占未质押81.32%[9]
天禄科技重要股东拟转让超5%股份
证券时报网· 2024-12-10 17:52
文章核心观点 12月10日晚天禄科技公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陈凌拟转让570万股公司股票给枫池基金,介绍了公司业务、业绩情况及此次交易相关信息 [1][2] 分组1:股份转让情况 - 12月10日陈凌与枫池基金签署《股份转让协议》,拟转让570万股公司股票,占总股本5.1669% [1] - 转让完成后陈凌及其一致行动人梅坦仍合计持有41.4188%股权,陈凌持股比例从20.8779%降至15.7111%,梅坦持股比例为25.7077% [1] - 交易完成后枫池基金或将成为天禄科技第四大单一股东 [2] - 陈凌此次转让股份因自身资金需求,其持有的无限售条件股份将减少至5.8万股 [2] 分组2:公司业务情况 - 天禄科技主要从事显示面板核心精密零部件研发、生产与销售,导光板产品尺寸涵盖8寸至86寸,厚度涵盖0.3毫米至3毫米 [1] - 导光板产品在笔记本显示器领域应用于联想、惠普等品牌,台式显示器领域用于微软、LG等品牌,液晶电视领域用于小米、夏普等品牌,高端灯具领域与美国Acuity Brands合作多年 [1] 分组3:公司业绩情况 - 2024年前三季度天禄科技实现营业收入4.96亿元,同比增长约10%;实现归母净利润近0.2亿元,同比增长近40% [2] 分组4:交易相关信息 - 标的股份转让价款以协议签署日前一交易日上市公司股价收盘价的80%计算,转让单价为17.46元/股,转让价款为9952.2万元 [2] - 截至12月10日,天禄科技收盘价为21.55元/股,总市值23.77亿元 [2] 分组5:公司与股东背景 - 天禄科技于2021年8月在创业板上市,陈凌担任公司董事职务 [2] - 枫池基金成立于2015年11月,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实缴) [2] - 天禄科技IPO至今3年多,陈凌所持股份今年8月解禁,其担任董监高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过其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