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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联锐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减少实施主体的公告
2024-11-11 09:37
募资情况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1720.00万股,发行价41.91元/股,募集资金总额72085.20万元,净额64978.97万元[1] - 超募资金总额为13325.8万元[4] 项目投资 - 安防数字监控产品产业化扩建项目投资总额19885.48万元,已结项[3]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投资总额11198.49万元[3] - 营销运营平台建设项目原投资总额10026.23万元,调整后为6026.23万元[3] - 补充营运资金项目投资总额10536.19万元[3] - 项目原合计投资总额51646.39万元,调整后为47646.39万元[3] 项目调整 - 营销运营平台建设项目缩减4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3] - 2024年11月11日公司同意减少深圳锐云为营销运营平台建设项目实施主体[1] - 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均同意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减少实施主体事项[9][10]
安联锐视:关于2024年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2024-11-04 12:47
证券代码:301042 证券简称:安联锐视 公告编号:2024-069 珠海安联锐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公司通过回购专户持有的本公司股 份不享有参与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权利。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公司 2024 年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 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 ——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公司未来分红 回报规划等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本次 利润分配方案的制定与公司业绩成长性相匹配,充分考虑了公司 2024 年三季度盈利状况、公司股价稳定性以及股东投资回报等综合 因素,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该方案的实施不会造成公司流动 资金短缺或其他不利影响。 三、利润分配预案的审议程序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五届 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 ...
安联锐视:关于延期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增加临时提案暨补充通知的公告
2024-11-04 12:47
证券代码:301042 证券简称:安联锐视 公告编号:2024-068 珠海安联锐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除增加上述临时提案、股东大会召开日期延期外,公司 2024 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其他事项均保持不变。现将公司 2024 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召开通知补充公告如下: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关于延期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增加临时提 案暨补充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珠海安联锐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8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公告编号:2024-063)。 2024 年 11 月 4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 通过《关于 2024 年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 司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披 露 在 巨 潮 资 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为提高决策效率 ...
安联锐视: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11-04 12:47
证券代码:301042 证券简称:安联锐视 公告编号:2024-067 珠海安联锐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珠海安联锐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 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 2024 年 11 月 4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为 了提高决策效率,经全体监事一致同意,本次会议豁免临时监事会提 前五日通知时限的要求。本次会议应出席的监事 3 名,实际出席会议 的监事 3 名,其中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监事 2 名,分别为徐学 恩、闫磊。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徐学恩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形成以下决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拟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 用证券账户中的持股数为基数,向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在册 股东每 10 股派送现金股利人民币 10 元(含税)。截至 202 ...
安联锐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11-04 12:47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珠海安联锐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 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 2024 年 11 月 4 日在公司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 召开。为了提高决策效率,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本次会议豁免临时 董事会提前五日通知时限的要求。本次会议应出席的董事 9 名,实际 出席会议的董事 9 名,其中 5 名董事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分别 为徐进、沈潇健、王颖秀、苏秉华、林俊。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徐进主 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以下决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证券代码:301042 证券简称:安联锐视 公告编号:2024-066 珠海安联锐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4 日,公司总股本为 69,738,577 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 有的 2,089,634 股后,以 67,648,943 股为基数,预计向全体股东共 ...
安联锐视:关于被美国OFAC列入SDN名单的公告
2024-11-01 11:25
证券代码:301042 证券简称:安联锐视 公告编号:2024-065 珠海安联锐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被美国 OFAC 列入 SDN 名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珠海安联锐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获 悉美国财政部 OFAC(美国财政部海外资产控制办公室)将公司列入 SDN 清单(特别指定国民清单)。被列入清单的实体在与美国实体之间 的交易、外汇结算等方面将面临限制。现就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积极拓展海外市场,包括俄罗斯市场。俄 乌冲突爆发后,公司严格遵守美国政府相关政策,与所有交易伙伴签 订了《出口管制确认函》(EXPORT CONTROL ACKNOWLEDGEMENT)。该函 件明确承诺,公司产品不会直接或间接用于军事目的,也不会销往美 国限制的地区和市场。 OFAC 的制裁是单边行为,其将公司列入 SDN 清单的原因及具体 情况尚待核实,公司将尽快与各方积极沟通,希望能够获得公平公正 的对待。 本次被列入 SDN 清单将可能对公司经营发展造成重大影响。公司 将积极应对,最大限度地保 ...
安联锐视:关于修订公司治理相关制度的公告
2024-10-27 08:32
议事规则修订 - 2024年10月25日会议审议通过修订股东、董事、监事会议事规则议案,需提交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1] - 修订后股东会有权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3] - 多种担保情形须经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3]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4]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及临时提案[5] 会议召集与通知 - 董事会应在收到股东请求后10日内对是否召开临时股东会作书面反馈[4] - 监事会或股东自行召集股东会,召集股东持股比例不得低于10%[5] - 召集人收到临时提案后2日内发出股东会补充通知[5] - 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通知各股东[5] 会议主持 - 董事长或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职时,分别由过半数董事或监事推举人员主持股东会[6] - 现场出席股东会有表决权过半数的股东同意,可推举会议主持人[6] 会议报告 - 年度股东会上,董事会、监事会应就过去一年工作向股东会报告[6] - 独立董事应向公司年度股东会提交年度述职报告[6] 决议类型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需股东会特别决议通过[7] - 公司年度预算方案等事项需股东会普通决议通过[7] 专门委员会 - 董事会应设战略、提名、审计、薪酬与考核四个专门委员会,成员不少于3名董事,半数以上为独立董事[9] - 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由相关人员提名,董事会过半数选举产生[9] - 各专门委员会会议由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9] 各委员会职责 - 战略委员会负责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研究并提建议[10] - 提名委员会负责对公司董事等人员人选提建议[11] - 审计委员会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等工作[12]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和薪酬政策[13] 薪酬相关 - 公司董事薪酬计划需报董事会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分配方案报董事会批准[14]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每年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决策程序等进行检查并提交报告[14] 方案拟订 - 公司年度发展计划等由总经理拟订,董事长向董事会提出[14] - 公司盈余分配和弥补亏损方案由财务总监会同相关人员拟订后向董事会提出[14][15] 议案提交 - 涉及公司对外担保等议案需含相关信息,由公司拟订后提交[15] - 公司人事任免议案,董事长、总经理根据提名委员会审议结果按权限向董事会提出[15] 董事会会议 - 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不能履职时由过半数董事推举人员召集和主持[15] - 董事会会议不得就未包括在会议通知中的提案进行表决[15] - 董事会以填写表决票方式表决,表决票保存期限至少为十年[15][16] 监事会 - 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不少于1/3[16] - 监事会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16] - 监事会应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定期报告进行审核并提出书面意见[16] - 监事会可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在董事会不履职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17][19] - 监事会可依照《公司法》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17][19] - 监事会发现公司经营异常可调查,必要时可聘请专业机构协助,费用由公司承担[17][19] - 监事会可设监事会办公室处理日常事务,监事会主席兼任负责人[18][20] - 监事会可指定一名非监事的监事会联系人,且可随时指定或变更[18][20] - 监事会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通知分别需提前十日和五日发出[22] - 监事会会议档案保存期限为十年[23] 其他 - 修订后的《珠海安联锐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等全文于2024年10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刊登[25] - 备查文件包含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等[26] - 公告日期为2024年10月28日[27]
安联锐视:珠海安联锐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4-10-27 07:38
珠海安联锐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广东 珠海 二〇二四年十月 | 第一章 | 总 则 1 | | --- | --- | | 第二章 | 董事会的组成、职权及董事任职资格 1 | | 第三章 | 董事长 4 | | 第四章 | 董事会组织机构 5 | | 第五章 | 董事会议案 7 | | 第六章 | 董事会会议的召集 9 | | 第七章 | 董事会会议的通知 10 | | 第八章 | 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和表决 11 | | 第九章 | 董事会会议记录 15 | | 第十章 | 决议执行 16 | | 第十一章 | 规则的修改 17 | | 第十二章 | 附 则 17 | 珠海安联锐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明确珠海安联锐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的职责权限,规范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公司董事和董事会有 效地履行职责,提高公司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
安联锐视: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10-27 07:38
会议信息 -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4年10月25日召开[2] - 会议通知于2024年10月1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2] - 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3名,2名通讯表决[2] 审议事项 - 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3][4] -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5][6][7]
安联锐视:珠海安联锐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
2024-10-27 07:38
组织架构 - 公司经理机构设总经理1名、副总经理若干名、董事会秘书1名、财务负责人1名[7] 会议相关 - 特定情形5个工作日内召开办公会议[19] - 总经理办公会议记录保管10年[19] - 会议需二分之一以上应参加人员出席[19] - 工作例会提前3天通知并送达资料[26] - 总经理不能召集可指派副总经理主持[30] 固定资产处置 - 总经理对正常使用已到年限原值50万元以下固定资产有处置权[31] - 对非正常使用未到年限价值20万元以下有处置权[31] - 对闲置价值10万元以下有处置权[31] 报告相关 - 重大事故高级管理人员半小时内报告董事长[36] - 总经理定期书面报告工作并抄送监事会[35] 绩效考核 - 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评价由董事会组织[38] - 其他管理人员绩效考核由总经理组织[38] 细则相关 - 细则修改由总经理组织,经董事会批准生效[40] - 高级管理人员可任期届满前辞职,报告送达董事会生效[43] - 辞职报告说明时间、原因等情况[44] - 辞职原因涉违规需向证券交易所报告[43] - 细则“以上”“以下”含本数[45] - 细则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和公司章程执行[45] - 细则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解释权归董事会[45]